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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合同应获得哪些补偿

首先要看是否有定金如果有先赔付定金。然后,看具体损失。

解除合同应获得哪些补偿

2,请问公司与我解除合同后应陪付的补偿金有哪方面

公司应当给补交社会保险。如果合同没到期,解除合同,应当给3-4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合同到期,只给08年的经济补偿金。
不可以,你的劳动合同是合同期限满自然终止的,而不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范围。

请问公司与我解除合同后应陪付的补偿金有哪方面

3,解除合同应有哪些补偿

1、若用人单位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2、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即:按照以上计算方法得出结果后再乘以2。

解除合同应有哪些补偿

4,保险合同解除后返还保险费的问题

保险合同从解除起就没有效力了,退保时退给客户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而不是客户所交的保险费。保险合同是具法律意义的合同,客户解约等于单方面终止之前订好的协议,当然需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再则,在你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为你提供保障,替你承担了风险,所以不会是全额退还保费。补充回答:是从解除合同起中止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这之前你的保障是有的,保险公司也为你承担了相应的风险.

5,解除劳动合同五险一金是否返还个人

解除劳动合同后,“五险一金”是不能返回个人。 根据《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费是在连续缴纳十五年以上,并且职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是在你被动失业(即企业提出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才有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在你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不继续缴纳,则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企业缴纳的,更不会返给职工个人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只能是在职工退休后,才能返给职工个人。 所以,如果你一时找不到工作,也没有到退休年龄,建议你也要把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以免影响自己的切身利益。

6,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只能根据合同的规定,如果合同里面没有规定的话,就不存在赔偿的问题。赔偿主要是针对违约行为而言。你是合同到期,解约是正常的行为!

7,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经济补偿问题

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经济补偿包含如下内容:  1. 企业无违规情况,劳动者自己提出离职的,企业不支付补偿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  3.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4.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这里要注意两点:1.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协商一致批准你辞职,自己辞职了是得不到赔偿的。 2.是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而不是劳动者自己提出。你不符合以上两点条件,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劳动者辞职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该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这个要分情况的:1:协商一致如果协商公司补偿你多少钱是可以的。2:如果是你单方面提出离职,则按法律规定没有补偿(单位愿给是另一回事)3:如果是单位单方面要求你辞职则需要赔偿。依的的意思是第一和第二种(如果是第一种则没有问题,第二种则无钱可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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