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就业协议书有法律效应吗

如果是双方合意签署且不具备合同法规定的影响合同效力的事由,那么,该协议是有效的,只是不具有法律强制效力而已
1、有法律效力。 2、可以不公证,但公证绝对有保障。 2、因为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有可能出现开发商把房子卖给其他人,并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你只能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要求交付房屋。

就业协议书有法律效应吗

2,就业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如果是公司没有按着招聘时的承诺履行,是他们违约在先,你不承担违约责任。到时候出具当时的招聘简章或者说明做证据。你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学生免费。
当然有啦
如果就业协议里有实习期工资2000元;实习期在专卖店里基层做,等转正后就进办公室工作学习等规定,而事实又不是这样,那么毫无疑问公司存在违约,如果只是听上期人片面之言没有证据证明公司有违约情况,那么你们肯定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因为就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当前关键是找证据说明公司的协议和承诺和事实不相符的证据。
1.就业协议就是合同,有效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2.就业协议一是跟培训机构签的,跟工作单位签的叫劳动合同,这是两种不同的合同;3.如果你说的这种情况,那么实质你们之间的是劳动合同;4.如果你们之间有约定试用期,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而不用付违约金;5.现在劳动合同约束的多是企业,对个人没有太大约束力,你领完工资就不干了,企业拿你也没办法;如果你不是太懂,最好找身边的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下,免得吃亏。

就业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3,就业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

所谓违约金首先要看合同,也就是你的就业协议里面有没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也就是你单方解除就业协议,你须承担2000元违约金),如果协议中有相关违约制裁条款,那么单位可以追究你的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的话,单位追究你违约责任缺少法律和合同支持。不过无论如何,你不相干了,你最好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单位要是无理蛮缠的话,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本补充协议独立于《就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具有完全法律效力···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这个协议和《就业协议书》只在内容上有联系,但是在效力上没有联系。按照约定你违约了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如果违约金过高,法院可以部分不支持。
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要不怎么约束双方,维护各自的利益呢?既然已经这样了,你可以协商解决,争取得到公司的谅解。签协议必须谨慎,就当是接受一次教训吧!
根据目前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要求违约金只能是给职工进行了专业培训或因职工所在岗位涉及商业秘密而签订有保密协议这两个情形,别的情况下职工只要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可。

就业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

4,就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具有法律效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简称《协议》)其法律性质是一种民事合同。具体理由如下:(一)《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毕业生的就业选择中,毕业生可以自由地选择用人单位,到工作条件好,待遇好,适合自身发展的用人单位去工作,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选择优秀的毕业生到本单位工作,从而为单位谋求更大的利益和发展。其他的任何人或单位、组织非依法定理由不得对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的《协议》加以干涉。(二)《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双方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能成立《协议》,否则《协议》就不能成立。在签订《协议》的过程中,毕业生要有到用人单位工作的真实意思表示,用人单位要有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只有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该协议才能成立。(三)《协议》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当事人设立各自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由于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的不同,各地制订的《协议》的格式文本中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各有不同。以《福建省普通高校就业协议书》为例,它包括以下条款:工作期限、岗位、工资报酬、劳动待遇、就业协议终止的条件、违反就业协议的责任等内容,依此协议毕业生享有到用人单位工作劳动的权利,而用人单位则享有对毕业生的人事管理权。
首先指出,这个叫做竞业禁止协议,不是保密协议该协议当然是有效的,因为是双方共同签署,且代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是,如果你真的从事了与公司相竞争的相关工作,那么原公司也不能根据这个协议追究你的责任。原因有二:一,你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根本不是该公司的正式员工,没有竞业禁止的义务;二,但凡竞业禁止协议,都应当有补偿条款。也就是说,不让你从事相关工作,你所离职的公司必须给你补偿。

5,就业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应我们签协议的时候说好工资待遇问题

你现在没发工资吧?合同签了没有?你问员工他们说没有,如果你辞职了,以后就是按照你们之前约定的发了你怎么办?因为一个不确定的因素你不想去上班了,是不是有些草率和唐突?先冷静下,找一些优秀的老员工聊聊,他们可能对公司更为了解。还有领导不仅仅是让你去做什么事情的,他们还有为你们提供服务的义务和责任,所以找领导聊聊也不失为一种好的方式。谨慎一点,工作是你自己的,莫要因为他人的一些影响而做出错误或者是不合适的选择。希望能帮到你,祝你好运。还有三方协议自用人单位、学校以及本人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但是你的附加协议里面所说的违约金是不合法的,所以约定违约金的这部分是无效的。但是这部分的无效,不影响你和公司对于其他事项的约定,比如工资待遇以及其他的相关内容。
在国家来说这个就业协议时有法律效应的,你所说的实际工资与跟你协商的工资不符,很多公司或者企业都有这样的现象。还有你说的赔偿问题是不存在的,试用期是可以提出离职(提前三个工作日),正式员工提出离职(提前一个月)这些都是在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都是允许的。我工作好几年了,每次我都不是合同期满就走的啊!还有,不是签了合同就可以放心了之类的。即使是正式员工,公司要裁员也是有权利解雇的,只是公司的性质不同个人,他们要赔偿个人的。像你的情况,可以直接交个离职报告就可以了!没你想象的那么复杂!
从未听说过就业协议还有补充协议的。既然独立于就业协议,就是一份与就业协议无关的协议。就业协议如有补充内容,也是签订时在空白处打备注的,根本无须另行补充。 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一般约定违约金也就一个月工资(相当于辞职提前一个月的代通金),再高就不合理了。反过来讲,违约金越高,说明单位越在乎,这样的话你的工资就应该也高。工资不高但违约金高的话,是极不正常的,说白了就是单位挖的一个坑。 因为你未透露部分协议内容,其他方面也就不好建议你了,祝你好运。

6,就业协议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签订的协议书,仅是学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达成的就业意向,内容上只规定了一些简单的违约责任,一旦学生毕业离校后,学校将脱离三方关系,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应确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则同时终止。建议你一拿到毕业证书,就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近日,世界奢靡品协会颁布发表与中国花费者基金会打假任务委员会、国家、工商、质检等多部门等机构结合成立中国第一个专注于奢靡品领域的打假机构——国际奢靡品牌常识产权与打假委员会,并开端全国 “”A货(A货是仿冒产品的统称。但凡为服装、皮包、鞋、表等用品,仿冒对象普通为有名的国际初级奢靡品牌)。由于 A 货较其仿冒对象而言,代价很是昂贵,是以能知足许多追求名牌可是资金不多的花费者。9月,该委员会将睁开国际奢靡品牌常识产权与打假的专项步履与系列勾当。25wxpq.pen.io
在法院的离婚调解书的基础上,针对婚前财产再次签订了“和解协议书”。现在对方反悔,打算推翻和解协议,要求回到当初的调节协议书阶段进行审理,其目的就是为了多分到一些财产。请问是否有条款可以维持和保证继续履行和解协议的执行? 据称:双反只要有一方推翻和解协议,即可按照高院的相关规定返回到调解书阶段。并不需要承担责任。对此,我颇感费解。 坦率的说,我要是法官,我会从合理的角度来处理此事,即责令对方按照和解协议书执行,毕竟你在和解协议上签字认可了,你现在反悔,你必须为反悔付出相应的代价,而这样的代价之大必然促使反悔方不得不放弃反悔的打算,我认为这才是伸张正义的做法,也是惩治那些视法律为儿戏,随意反悔之徒的最好办法之一。从而让签字认可真正成为一种信用和承诺的兑现,让社会中的诚信之风牢固树立。平心而论,民间双人之间的一张小小的借据,都可以作为以后引起矛盾而进行起诉的依据,况且我们如此正规的和解协议?因此,对于相关的法律规定,例如此案中的和解协议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之解释,实在令人感到困惑和沮丧。如此推论,谁还敢签订和解协议?如此下去,岂不是造成老实人吃亏的局面?闹人的孩子多吃奶的情况?而此现象必然亵渎法律的精神和尊严并给一些投机者和违法者造成有机可乘。
三方协议,随便签,如果你毕业了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候该协议就失效了。

7,就业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你看看这个案例是否可以参考: 标题是:“大学生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和对抗劳动合同” 本文来源于北京法院网 作者:孙永欣 发布时间:2009-08-17 11:34:23 -------------------------------------------------------------------------------- 一、案情简介 2008年4月,即将大学毕业的赵丽与学校及甲公司签订了一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约定:赵丽毕业后必须在甲公司服务5年,否则要赔偿公司1万元。2008年8月赵丽到公司工作后又与该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4个月,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书面通知甲公司解除本合同并在工作交接完毕后离开公司。3个月后,赵丽认为自己不适应这份工作,按劳动合同要求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而甲公司以未缴纳违约金为由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赵丽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与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被驳回。赵丽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审理情况 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双方尚未形成劳动关系,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功能在于确保协议一方当事人按照协议到约定地点工作,工作后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条款没有得到劳动合同的确认,与劳动合同相冲突时,应以劳动合同为准。劳动合同中已对试用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了明确的约定,该试用期条款合法有效。赵丽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甲公司应该为赵丽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各项手续,赵丽不必交付违约金。 三、分析意见 认清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关系,就业协议不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很多单位和毕业求职者对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认知比较模糊,造成双方在签约阶段出现不规范操作,从而引起纠纷。有的用人单位以“签过就业协议就行”为由,逃避签订劳动合同,不明确双方的各种权利义务,侵犯了劳动者的诸多权益;有的毕业生也不提醒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 “跳槽”行为将不受用人单位约束,也损害了企业的利益。 根据劳动法规定,就业协议发生在学生毕业之前,由学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以确定就业意向和相关权益,包括报到日期、未来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薪酬、岗位、福利、违约金等。但就业协议的作用仅限于对学生就业过程的约定,本质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双方发生纠纷应直接诉请到法院,法院处理的依据是合同法及其他民事法律,不适用劳动法,不受劳动法的特别保护。 对于已经签订过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在其正式报到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就业协议约定条款,及时订立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一旦劳动合同签订并生效,就业协议也就相应终止。而劳动合同的签订即意味着劳动关系的建立,如发生纠纷,则应先诉至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及法院处理的依据是劳动法。 当然,也不是说原来的协议条款都不管用了。就业协议中的有关条款,包括合同期、服务期、试用期、福利待遇、工资、违约金等符合劳动法的内容,应当作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
就业协议是教育行政机关实施就业管理的一种形式和手段,在很大程度上延续了过去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方式。由于完全的市场就业机制仍在不断发展完善之中,在过渡阶段就业协议制度仍发挥着一定作用。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签订的协议,其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岗位报到之时。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合同方式确定的,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双方不得随意变更、中止。对毕业生来说,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原就业协议随之失效。从这点来看,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企法网 www.enterlaw.net/index.htm
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的话,是没有影响的。
没事,那是用来调查和统计学生就业率的 实际意义不大。

文章TAG:双方就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双方  就业  就业协议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