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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如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行使

员工如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如何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可以提前30日向公司发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后,你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就依法解除。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与否,时间一到,劳动者可以离职。如因此而引起纠纷,可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如何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3,如何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及时支付未支付工资,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转移社保关系及档案等。多数员工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

如何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解除劳动合同 :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采用这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合同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办理离职手续 。 2、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 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5,员工劳动权益被侵权员工怎样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劳动权益被侵权,员工可以书面向劳动部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必要时可以申请司法援助
如果这个协议前面是说,双方协商一致,公司补偿你多少钱,然后你放弃就《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前的事向公司提出其它要求或权益的话,只要这个赔偿你能接受的话,就可以签订的。
你好,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用工行为发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6,怎么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提前申请辞职辞职就可以~~~
可以调解委员会调解..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参加,不针对个人,个人不用交钱的。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补交养老保险等、退还所交的工伤保险费。如与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申请劳动仲裁!
你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就行了,不需要得到单位的批准。离职时,若有工资争议,你去劳动局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用人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保费,你可以要求补交;你辞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7,我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我该如何

是不合理。应该按你工作年限给你经济补偿金,并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你或多给你一个月的工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能,在工伤职工医疗期内,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处理;如公司仍违法解除,你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和停职留薪期间工资。工伤等级鉴定后,要求公司在按照工伤赔偿。
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也可以直接起诉
通过法律找保障
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8,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写辞职报告 30天后离开,另外他们单位如果违约的话 你朋友也可以去起诉他们,劳动纠纷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提前三十天向单位辞职 三十天后就自动辞职了 如果现在辞职单位要是批准的话必须补偿你一个月的工资
我国新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备注:不需要任何理由)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同意“心随你动”的回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就行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如果要即时解除劳动合同,除非能证明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强制规定的情形。不过,合同书的内容并不是劳动关系的全部约定,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其实也是隐含在劳动关系中的,即时用人单位没有违反劳动合同书的约定,但违反劳动法的,一样可以构成违反劳动合同。在出现法律强制规定的情形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当事人直接向单位请辞,相方同意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如何过份应该说明一下,如果单位有违反劳动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地方,劳动者可以提前30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30日后可以离开单位.

9,员工如何终止并解除合同

(一)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规定:   1、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其中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 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 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 用人单位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济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7]98号)的精神,"工作时间不满一年"是指两种情形,第一种是指职工在本单 位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第二种是指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但余下的时间不满一年的。计发经济赔偿金时,对上述不满一年的工作时间都按一年的标准计 算。《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办法》第五条关于"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的规定,适应于该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和第 九条。   (三) 根据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有关精神:   6、 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7、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 根据《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请示的发函》(劳办发[1995]33号)精神:   8、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向职工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由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   9、 劳动合同制度实行以前原固定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当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年限   (五)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的有关精神:   10、 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11、 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一)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六)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的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 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一切经济补偿。   (七)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济金而拒付或克扣经济补偿金。
按劳动法,员工要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终止并解除合同的要求。如果涉及到保密工作,需要和公司签订一些文件。
劳动合同法 有明确的规定 很详细
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解除合同提前30日通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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