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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保修期参照什么法律

参照经济法的规定。
保修期不会重新计算的

产品保修期参照什么法律

2,房屋保修期间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房屋保修期的法律规定如下:《 商品房销售 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 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房屋保修期间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3,各类建筑工程的保修期是怎样规定的

答:各类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办理交工手续之日起计算,其保修期具体规定如下:(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2)建筑物的照明电气,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系统为一个采暖、供冷期;(4)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区道路为1年;(5)工业建筑的设备、电气、仪表、工艺管线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内容和期限,由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

各类建筑工程的保修期是怎样规定的

4,质量保修期国家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质量保修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所以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应的工程质量要求来进行检测。【法律依据】:《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5,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什么之日起计算

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保修期限是指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日期起到以下规定的期限:(一)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二)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三)建筑物的供热及供冷为1个采暖期及供冷期;(四)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1年;(五)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建筑工程方面应当按照该规定执行;而不是房屋质量的验收规定。 纵横法律网-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于平律师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注意一个关键词“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竣工之日起,你需要注意的是,有质量问题的,并不受保修期的限制,保修期只是他保修的期间,但是有问题仍然可以找他。。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看具体约定,一般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6,建设工程中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有什么区别

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两者的具体区别如下:  1、保修期:指承包单位对所完成工程的保修期限,超过这个保修期限则无义务实施保修;  2、缺陷责任期:指承包单位对所完成的工程产品发生质量缺陷后的修补预留的金额;  3、保修期:最低为两年(水、电、装修等),防水为5年,主体结构、基础为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50年);  4、缺陷责任期:通常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具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保修金的退还时间,则为缺陷责任期满后的14天内承包单位申请退还剩余的保修金(难免有发生缺陷修补支付的可能)。  保修期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令80号内均有规定;  缺陷责任期在 建质[2005]7号,最新的《标准文件》(九部委令56号)的合同通用条件内有。  【回答】学员suifengwudong78,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是在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若是等到保修期结束后再退化的话,时间太长。比如说主体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合理的设计年限,不可能等到其保修期结束后再进行退还。  ★问题所属科目: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中保修期源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质量保修制度。该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也称,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而缺陷责任期则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引进的一个国际概念,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7,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2年合同有效吗保修期应

我购买了一小区单元房,当时觉得楼层高视野宽阔,顶楼相对不受打扰,所以就买了最高楼层。房子住三年多了,一直都没啥问题,直到前些日子下雨时,我发现天花板竟然有些不起眼的水渍,我猜想应该是楼顶有些漏水,雨水渗透下来了。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可以找开发商追究责任吗?回复:记者咨询律师后了解到,目前我国对工程质量问题有个规定叫《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第四十条对于保修责任做出了规定。其中,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需要解释的是,如果相关规定是以法律形式出现的,那么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合同内容和这些规定相悖,就遵循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相关规定只是以条例的性质出现,那么这些规定的法律效应并不高,所以还是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因此,由于保修期限为5年的规定只是《条例》中的内容,所以具体保修期限还是得以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为准。建议张先生可以先找出当年购房合同,查看合同上是如何约定的,而后找开发商协商解决问题。另外,其他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合同时,要认真查看合同内的相关约定,最好是以国家范本为准,因为国家范本都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的。市民吴女士问:结婚之前,我老公用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现在结婚两年了,我想我的住房公积金还没有用过,就想用我的住房公积金再买一套房。这套房能不能按首套房申请贷款?回复:夫妻双方组成家庭之后,贷款记录均以家庭为单位,那么其中一方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就视为配偶也有过贷款记录,不能分开算,另外吴女士暂时还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如果吴女士要使用公积金贷款,必须等到其爱人之前购房贷款结清,并从结清之日算起一年之后,才可以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第二套房,不可以按第一套房标准贷款。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仅限于购买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自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为50%,贷款利率是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1、主体结构安全在工程设计年限内保修; 2、地下室、厨房、卫生间等的防水保修5年; 3、供暖、供冷的保修期限为2个采暖期、2个供冷期;合同有效,但是这个条款无效,按照法律法规和条例执行(约定的保修期限超过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就按照约定来)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属于强制性规范,如果违反该规范的约定应当认定为无效。 因此,保修期为2年。 纵横法律网-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于平律师

8,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保修期规定是怎样的

原发布者:三一图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有哪些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是对工程完成以后保修期限的规定,建筑工程项目中对质量的要求是第一位的,尽管在项目完成以后也是需要对项目工程投产之后的质量有一个保修期的,那么这个保修期法律有哪些规定?▲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规定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保修期是从竣/交工验收合格之后即日起计算。▲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区别▲1、起算点的差异①质量保修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指出:建设工程的
“质量保修期是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算。有别于质量缺陷责任期(质量缺陷责任期是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二者之间可能存在重叠现象。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9,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

原发布者:三一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规定有哪些?工程质量的保修期在我们国际已经明文规定了,不管是不是在保修期之内,我们都要明白一个道理,工程质量的建设应当合格,这是毋庸置疑的,另外在鉴定方面也需要严格要求,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规定有哪些吧。|  工程质量的保修期在我们国际已经明文规定了,不管是不是在保修期之内,我们都要明白一个道理,工程质量的建设应当合格,这是毋庸置疑的,另外在鉴定方面也需要严格要求,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规定有哪些吧。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一) 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五条规定: 1. 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2.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二) 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六条规定: 1. 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 2. 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六条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4. 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 装修工程为2年。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八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这个问题你是问对人了,让百度知道之星来回答你!1、你购买的是毛坯房,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开发商对房子要进行保修,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你自己进行装修,如果是装修原因破坏的导致质量问题,由装修公司负责。如果装修没有损坏房屋的构造,是房子质量造成的,由开发商负责。开发商除了要保修外,还要赔偿你装修的损失费用和你不能入住的费用。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http://www.szfdc.gov.cn/xxgk/zcfg/fgk/csghhjs/200711/t20071128_17938.htm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五条 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依照本条例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按购房合同内的约定执行。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渗漏,为5年;(三)供热和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第八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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