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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辞职的流程是怎样的

员工正常离职的程序包括以下两种方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批准的,直接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批准的,试用期内三天后,试用期后三十天后,员工可以自行离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辞职的流程是怎样的

2,请问我该怎样和工厂解除合同

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对的,单位不放人,在发了工资的前提下可以直接走人。没有必须做满3个月一说,可以去劳动局反应情况,那里的工作人员也会给你提供建议。
可以。
如果你交了辞职书,又干了一个月之后,你完全可以不用通知任何人就可以走人了.这是法律规定的,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不过工作还需要交接的.

请问我该怎样和工厂解除合同

3,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1.填写离职申请 2.单位批准 3.交接工作 4.开具离职证明 5.停保险 6.如不申领失业金把员工劳动合同,录用职工登记表,离职证明交给员工 7.完活!
一、根据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二、用人单位在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1、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离职申请,递交离职申请书,同时要求结算工资和薪酬。2、公司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办理人事关系变动手续,和保险手续。3、注意事项:试用期员工应当提前3-15天,正式员工应当提前30天,否则有可能会承担额外的经济损失。同时还应当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求公司管理人员签字确认,避免纠纷。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4,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手续

1、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最好在月头提出来,然后找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2、按照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人事部健全的,那么会提供离职单,劳动者只需按照离职单,办理离职手续。  3、工作交接后,在月底,公司要开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才算办理完离职。
1.职工解除合同的话,可以口头通知用工单位,最好书面写辞职通知,注意要提前30天通知用工单位,无须理会用人单位是否同意。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书面,比如出具《辞退通知》,《裁员通知》等,并通过合理手段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如需赔偿辞退补偿金的,按该职员在公司任职年限计算,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挺简单的,首先要公司同意,到相关部门签字,确认你没有什么未清事宜,然后将档案转到人才市场,或是如果有下家并可以接收档案,调档。养老休险,原单位打停保通知单,拿停保通知单到新单位给新单位的人事部门,续交保险。将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告诉原单位,让原单位帮转。还有就是原单位出据一个解除合同的一个证明。就可以了。没什么太复杂的东东。只要原单位不为难你,直接找原单位人事部门就可以办了,这里说的就是个大概,我在沈阳,是这样办的,你直接问人事部,他们最清楚。

5,公司员工离职如何办理手续

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您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另外,提醒如果你有人事档案在公司的,要办理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如已有下家单位愿意接受保管的,也可以。 其他形式的离职,如劳动合同到期的,就直接不续签,正常办理工作交接,是不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的。 以上是通常离职程序,每个公司的规定不一样,有的可以比这些更复杂或更简单。建议您最好去人力资源部(有的公司叫人事部)问清楚,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就没有问题了。...

6,终止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明确了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 《劳动合同法》这一规定沿用了《劳动法》的规定,所规定的是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是在双方当事人意思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是主体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自的义务作出的约定,其履行也主要依靠当事人的自觉和法律对劳动合同的保护。同样,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也是建立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的,只要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种解除即具有约束力。 双方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只能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尚未履行的内容发生效力,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也不再对当事人发生法律保护的约束力。而对于劳动合同中已经履行的内容,不存在解除的问题。 当事人双方依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 原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规定:企业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应当提前一个月向职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二)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向职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终止劳动合同是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之一,用人单位必须及时向职工提供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三)终止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指出:“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7,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方需有几个步骤

公司需要和职工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解除书,支付经济补偿金,办理社保转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如果是员工本人要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涉及经济补偿的提前一个月提离职申请,涉及经济补偿的且解除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提前一个月发解除劳动的信件给公司,再由公司和员工双方签署解除协议,支付经济补偿,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要做的就是后面几个步骤。如果是公司要跟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主要步骤如下:1、公司内部走人事辞退流程,由各领导审批同意;2、拟定解除劳动合同协议,通知员工签字,如果是员工过失而辞退,还需要准备相关证据,并由员工签字确认属实;3、签好协议后,根据协议给予补偿,督促员工办理相关交接手续;4、备案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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