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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练习题答案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综合复习题及答案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复习题及答案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练习题答案

2,中国近三年颁布了哪些电子商务的政策法规

因为电子商务比较广泛而且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 需要根据不同的细分领域逐步完善 ,主要通过其他先前颁布的法律来规范电子商务10年以来主要颁布了《第三方支付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目前中国没有专门的电子商务法。

中国近三年颁布了哪些电子商务的政策法规

3,电子商务法考试简答题

电子商务法的概念: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新兴的综合法律领域。 国际电子商务相关法规包括:《计算机记录法律价值的报告》、《电子资金传输示范法》、《电子商务示范法》、《电子商务示范法实施指南》以及《统一电子签名规则》等。
1。数字签名,使用数字证书的私钥对数据的摘要加密,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不可抵赖。 2。isp是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的简称,即因特网服务提供商,能提供拨号上网服务、网上浏览、下载文件、收发电子邮件等服务。 3。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七类电子商务模式等等。

电子商务法考试简答题

4,电子商务概况题目急

第一题:B,C,D第二题:A,C第三题:A,B,D第四题:C,E第五题:A,C,D第六题:B,C,D第七题:A,B第八题:A,C第九题:A,C,D第十题:A,B,C,D,E第一题:(EC) (B2B)第二题:可以分为因特网环境下的电子支付和非因特网环境下的电子支付。第三题: = = 不知道。第四题:具体讲,物流活动由物资包装、装卸、运输、储存、流通加工、配送、物流情报等项工作构成。物流系统一般由基本要素和功能要素所构成,基本要素由劳动者、资金和物三方面构成,功能要素包括采购、运输、仓储、包装、装卸搬运、配送、流通加工,物流信息等第五题:网络广告形式第六题:所有权效用第七题: 企业对企业内部员工的第八题:《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第九题:IE第十题:http 代表超文本传输协议
第一题:B,C,D第二题:A,C第三题:A,B,D第四题:C,E第五题:A,C,D第六题:B,C,D第七题:A,B第八题:A,C第九题:A,C,D第十题:A,B,C,D, 答案可能不准确哦~~~请您当作参考把~~谢谢

5,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回答得越简短越好

行政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部门规章有很多,基本都是商务部发布的,你可以去商务部的网站去查询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
电子商务类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1月)。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2006年6月)。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2007年3月)。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2007年12月)。商务部:《电子商务模式规范》(2008年4月)。商务部:《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2009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6月)。
楼上的哥们,人家问法规,你写教材干毛毛啊。散见于《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内,例如:《合同法》规定了数据电文形式的合同。我国没有专门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除专门针对电子商务提及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外,电子商务中涉及的商业行为仍在普通商业行为所受法律保护范围之内。

6,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简答题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物流法律法规的重要作用 :当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现代物流业已成为最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不仅是物流的专业领域,例如运输,仓储等,物流法律法规也是从很大方面支持着物流业的发展。 物流法律法规是现代物流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优化物流行业的经营秩序。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不仅能应用在国家治理的层面,也恰恰能应用在物流的方面。试想一下,如果物流活动中的行为不受法律约束的话, 物流行业将是一个腐臭的“大染缸”,无时无刻催生出各种权私勾结,污染环境等的行为。物流法律法规的及时介入,可以使国家对物流市场进行及时的监督与管理,让物流行业能平稳健康的发展和壮大。 物流法律法规是完善现代物流行业的基石,有利于提升我国综合竞争力。比国外的物流行业更具有活力与发展空间。我国更已将现代物流业选定为国家经济发展中的第三产业的重点。因此,国家规范物流法律法规更是会使我国的物流行业向上跨越一个更高的层次。物流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可以使物流与各个领域更深度地融合,优化整合产业资源,增强产业整体竞力。同为各个国家的综合较量增加实力。 物流法律法规是保护当事人利益的“保护伞”,有利于当事人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物流法律法规规范当事人正确履行权利与义务,保障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7,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主要有哪些

1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通常是指是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  2所谓的客户关系管理就是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管理视角;赋予企业更完善的客户交流能力,最大化客户的收益率。  3网络营销(On-line Marketing或E-Marketing)就是以国际互联网络为基础,利用数字化的信息和网络媒体的交互性来辅助营销目标实现的一种新型的市场营销方式。  4电子商务产生发展的条件:电子商务的出现,打破了以往传统商务模式下的时间和空间的界限,改变了原有企业的格局、原有的价值体系、原有的经营模式,甚至改变了企业的形式。电子商务对商品的价格也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主要包括:电子商务降低采购成本;电子商务实现无库存生产;电子商务实现营销成本下降;电子商务降低企业组织管理费用以及电子商务降低交易费用。  5简述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  一、中立原则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目标,归结起来就是要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建立公平的交易规则。这是商法的交易安全原则在电子商务法上的必然反映。电子商务既是一种新的交易手段,同时又是一个新兴产业。面对其中所蕴涵的,深不可测的巨大利益的诱惑,可以说没有哪个企业是无动于衷的。各种利益集团、各种技术,以及各个利益主体都想参与其中,在这个无比广阔的舞台上施展才华,谋取便利。其具体参与者有硬件制造商、软件开发商、信息提供商、消费者、商家等等,不一而足。而要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实现公平的目标,就有必要做到如下几点:  (1)技术中立。电子商务法对传统的口令法、以及非对称性公开密钥法,以及生物鉴别法等认证方法,都不可厚此薄彼,产生任何歧视性要求。同时,还要给未来技术的发展留下法律空间,而不能停止于现状,以至闭塞贤路。譬如新计算机的问世、新一代高速网络的出现等,都将考验电子商务法的技术中立性。这是在总结了传统书面法律要求的经验教训,而得出的方针。当然,该原则在具体实施时,会遇到许多困难。而克服这些具体困难的过程,也就是技术中立原则实现的过程。  (2)媒介中立。媒介中立与技术中立紧密联系,二者都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并且一定的传输技术,与相应的媒介之间是互为前提的。媒介中立,是中立原则在各种通讯媒体上的具体表现,所不同的是,技术中立侧重于讯息的控制和利用手段:而媒介中立则着重于讯息依赖的载体。后者更接近于材料科学。从传统的通讯行业划分来看,不同的媒体可能分属于不同的产业部门,如无线通讯、有线通讯、电视、广播、增殖网络等。而电子商务法,则应以中立的原则来对待这些媒介体,允许各种媒介根据技术和市场的发展规律而相互融合,互相促进。只有这样,才能使各种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从而避免人为的行业垄断,活媒介垄断。开放性因特网的出现,正好为各种媒介发挥其作用提供了理想的环境,达到兴利除弊,共生共荣。  (3)实施中立。是指在电子商务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实施上,不可偏废;在本国电子商务活动与跨国际性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待遇上,应一视同仁。特别是不能将传统书面环境下的法律规范(如书面、签名、原件等法律要求)的效力,放置于电子商务法之上,而应中立对待,根据具体环境特征的需求,来决定法律的实施。如果说前述技术中立和媒介中立,反映了电子商务法对技术方案和媒介方式的规范,具有较强的客观性。而对电子商务法的中立实施,则更偏重于主观性。电子商务法如同其他规范一样,其适用离不开当事人的遵守与司法机关的适用。  (4)同等保护。此点是实施中立原则在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上的延伸。电子商务法对商家与消费者,国内当事人与国外当事人等,都应尽量做到同等保护。因为电子商务市场本身是国际性的,在现代通讯技术条件下,割裂的、封闭的电子商务市场是无法生存生存的。  一言以蔽之,电子商务法上的中立原则,着重反映了商事交易的公平理念。其具体实施将全面展现在当事人所依托于开放性、兼容性、国际性的网络与协议,而进行的商事交易之中。  二、自治原则  允许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订立其间的交易规则,是交易法的基本属性。因而,在电子商务法的立法与司法过程中,都要以自治原则为指导,为当事人全面表达与实现自己的意愿,预留充分的空间,并提供确实的保障。譬如以《示范法》第四条为例,就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协议变更的条款。其内在含义是:除了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外,其余条款均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制定。其实,《示范法》中的强行规范不仅从数量上很少,仅四条之多,而且其目的也仅在于消除传统法律为电子商务发展所造成的障碍,为当事人在电子商务领域里充分行使其意思自治而创造条件。换言之,《示范法》的任意性条款,从正面确定权利,以鼓励其意思自治,而强制性条款,则从反面摧毁传统法律羁绊,使法律适应电子商务活动的特征,更好的保障其自治意思的实现。可以说是一正、一反,殊途同归。  三、安全原则  保障电子商务的安全进行,既是电子商务法的重要任务,又是其基本原则之一。电子商务以其高效、快捷的特性,在各种商事交易形式中脱颖而出,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而这种高效、快捷的交易工具。必须以安全为其前提,它不仅需要技术上的安全措施,同时,也离不开法律上的安全规范。譬如,电子商务法确认强化(安全)电子签名的标准 ,规定认证机构的资格及其职责等具体的制度,都是为了在电子商务条件下,形成一个较为安全的环境,至少其安全程度应与传统纸面形式相同。电子商务法从对数据电讯效力的承认,以消除电子商务运行方式的法律上的不确定性,以至于根据电子商务活动中现代电子技术方案应用的成熟经验,而建立起反映其特点的操作性规范,其中都贯穿了安全原则和理念。
介绍本书你看《电子商务安全与法律》旨在介绍最新的电子商务安全与法律知识,以及实现电子商务安全的各种相关技术,并通过大量的相关案例分析,为实现电子商务的安全提供了解决方案。全书共分为十章,其中第1章“电子商务安全概述”、第2章“电子商务安全技术及管理策略”和第10章“电子商务安全解决方案”由哈尔滨商业大学刘科文编写;第3章“加密技术”、第4章“密钥管理技术”、第5章“认证技术”、第6章“pki公钥基础设施与认证体系”和第7章“电子商务安全协议”由哈尔滨商业大学鞠成东编写;第8章“电子商务法基础”和第9章“电子商务法内容”由哈尔滨商业大学奚宪铭、鞠成东编写。全书由奚宪铭统编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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