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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

新的《劳动合同法》是98条

劳动合同法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双倍工资索赔 适用于1998年吗

《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之前的法律并没有说不签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故不能追究之前的未签合同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双倍工资索赔 适用于1998年吗

3,98年所签的合同还有效吗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所以你家人98年所签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如果重新再签如果合同内容没有变化的,对你并无不利。
无效

98年所签的合同还有效吗

4,1998年国家劳动法

辞职前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经审核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自动离职和开除应当自重新就业后计算工龄。
你的时间不具体。 养老保险是从92年10月开始的,你的人事关系从何时分离出去看你的人事档案什么时间转走的,如在92年10月之后,就应该为你交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是从2001年11月份才开始,估计你是赶不上了

5,劳动合同法

1、规定明确2、单位的需要3、规范了劳资双方的关系4、减少了劳资纠纷5、有利于企业的计划与发展6、有利于个人的职业规划7、规范了用人单位的人才市场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于2007年6月,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全文分8章98条,分别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及集体合同、劳动派遣等着了详细的规定。若有关劳动方面争议,可找劳动关系专家钟怀生律师。

6,1998年国家劳动法

你的时间不具体。养老保险是从92年10月开始的,你的人事关系从何时分离出去看你的人事档案什么时间转走的,如在92年10月之后,就应该为你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是从2001年11月份才开始,估计你是赶不上了
1、解除劳动合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最好不是自己的原因,否则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2、其实只要理由正确,辞职通知短短几句话就可以了,注意不能是辞职报告,因为只要理由合法是不需要批准的。但必须确保送达,也就是说要单位签收或挂号信送达。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这不但合法合规,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他找不着你的叉,一般单位在这些问题上都会出错的。 4、所以你的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现提出辞职。并请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7,求 沪劳法发199817号 全文谢谢

上海市劳动局  沪劳法发(1998)17号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中几个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有效)  各区县劳动局、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了有利于贯彻《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对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中几个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投资单位推荐职工到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按照合同制职工流动办法,由原单位与被推荐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并办理退工手续。外商投资企业录用中方投资单位推荐的职工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招工手续。被推荐职工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从与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算。如中方投资单位与外商投资企业就外商投资企业录用中方投资单位推荐职工的劳动关系问题,依法签订有关协议的,按协议处理。  本意见实施以前已推荐进入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全民所有制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中方投资单位的原固定制职工,其同一用人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按在原中方投资单位工作时间和在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二、外商投资企业与因工负伤被鉴定为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十级)的职工,按《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三)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比照上海市劳动局《关于本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等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沪劳保发[96]104号)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劳动保险待遇按国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市劳动局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九日  发布日期:19980319  执行日期:199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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