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终止后的违约责任是什么要付违约金吗

合同终止后,原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也就是说,合同一旦终止,不论是单方终止还是共同终止,不论是约定终止,还是法定终止,原合同约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均不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不得在合同终止后主张原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由于《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有明确的规定,不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中均无争议。 所以,合同终止后,合同再没有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合同终止后的违约责任是什么要付违约金吗

2,合同终止后违约条款还有效吗

有效。 合同违约金 条款并不因为 合同无效 而无效。当合同无效或是被撤销后,其 违约金 条款即属于结算清理条款,还仍然保持其效力,约束双方当事人。 《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合同终止后违约条款还有效吗

3,合同对方违约该怎么样终止合同呢

你好 根据你的陈述结合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提出如下法律建议关于合同中相关违约条款的履行问题。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终止履行的程序,应当按照约定终止履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程序,守约方在违约方违约后,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守约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义务。通知还可以就违约方的其他义务或者行为提出要求。此类违约行为无需起诉,更无需发律师函。只要合同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即可。如果对方对你的终止履约行为有异议,自然会起诉你。当然你为了争取主动也可以先起诉他。

合同对方违约该怎么样终止合同呢

4,合同终止后违约条款还有效吗

法律分析:合同终止后违约条款仍然有效。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低于造成的损失,也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5,合同违约终止情形有哪些

合同违约终止的情形,除了合同履行完毕、债权债务混同、债务人依法提存之外,大家应该更关心的是合同解除的情形。除了双方自行约定的情况之外,还有几种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况,《合同法》94条规定了几种:1、一方明确不履行主要债务的;2、一方因延迟履行主要债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3、一方因经营恶化、转移资产、丧失信誉等情况且不提供担保的。《合同法》203条规定了一种:借款人未按约定使用借款的。《合同法》224条规定了一种:承租人擅自转租的。以上情况都可以在违约发生时行使合同解除权。

6,合同终止后违约条款是否继续有效

我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可见,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应当包括《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款内容,如果合同终止了,则合同条款中有关合同结算和清理的约定将仍然有效。
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仍可以适用。理由是:《合同法》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违约金条款属于清算条款所以仍然有效。另外,《合同法》第五十七条也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7,合同终止后哪些条款仍然有效

合同终止的条款有: 1、合同到期后的自然终止; 2、合同中有显失公平的条款; 3、中存在欺诈行为,并对当事人造成直接利益损害; 4、合同当事人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且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目的的,通过法院进行判决,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判决合同终止合同的; 5、合同一方自然人死亡,且财产继承者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6、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合同内容无法实行的。当涉及这几项规定时的终止条款是有效的。
一般情况下,合同只要履行,合同不存在任何的欺骗和违法行为,那么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同理终止后,赔偿条款依然有效。
我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可见,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应当包括《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款内容,如果合同终止了,则合同条款中有关合同结算和清理的约定将仍然有效。

8,合同终止中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几种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一)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二)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三)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1、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2、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合同终止而消灭。(四)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合同消灭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 合同解除;(三) 债务相互抵销;(四)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 债权人免除债务;(六)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违约只是解除合同的一种原因。而且违约需要达到足以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才能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分为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的情况。包括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单方解除,是指因为法定的事由,一方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况。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单方解除的情况包括:(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07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 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其中,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仍未履行合同债务。如果合同未对履行期限作出规定,那么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催告后仍未履行债务的,则构成了履行迟延。所谓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是指合同债务人所作履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主要指部分履行、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及其他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的行为。

9,单方终止合同违约赔偿

法律规定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七条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八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严重影响到了一方的权益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条由于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缴、逾期缴纳承包金,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侵犯集体财产的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 第三十一条承包期满后,乙方返还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种植能力。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乙方不能按期缴纳承包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5%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第三十五条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返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10%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保全的方法是书面通知,电话通知也要录音证明尽到通知义务。现在你方想违约,合同没有明确规定你方的赔偿责任,可以和对方沟通下,面临的法律风险对方可能让你们赔偿先行准备工作的钱。这要对方证明的。基本上没大的风险。
最好书面通知,并且留下发出通知及证明通知内容的书面证据。一般快递单就可以了。还有篮球赛的代理合同是什么合同?你方的义务是什么?
以下是解除劳动关系方面的赔偿,还有假如没有签订合同呀,还有你的伤残补助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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