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欠款纠纷应在何地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在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户籍所在的居住地,公民户籍所在地,是指公民的长期户口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公民在户籍所在的住所地外连续、长期居住的地点。一般认当事人最后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公民在其户籍迁出至入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结合本案:如果在北辰区居住满1年的,就在北辰区法院起诉;居住不满一年的则在他的户口所在地(不一定是静海)。

欠款纠纷应在何地起诉

2,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一、起诉理由就是借款纠纷。二、不用担心高利贷的问题,10%肯定是不会得到支持,但是根据规定,民间借款如果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四倍的,高出部分不予支持,即可以得到银行贷款利息四倍的利息。三、借条上没有名字的问题自己想办法解决,作为律师不能违反规定给你出主意。
对于这样的垃圾人,只能用起诉和强行讨要两种方式,让他满城风雨,影响到他的生活不得不还他们才还。
补充回答:  1、共同财产可以执行;  2、房子:如果他们仅有这一套住房主、且不是豪华住宅的,一般只能查封、不会拍卖。因为《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强制执行时应为被执行人保留必需的生活用品。  1、民间借款利息,只支持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的约定,超过部门的利息不会支持。  2、但如果你的借条上只写明借款36000、并没有写借款30000、利息6000的:对方无证据证明这6000是利息的,会认定借款数额是36000、无利息约定。  3、协商要款不成的,应在还款期限到期后2年内,到法院起诉。  4、诉讼程序:写好起诉状,带上借条、身份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  5、“要是官司打赢了他没钱还我该怎么办?”:  (1)如果他现在有财产,可以在起诉前或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他的现有财产,以便于判决后执行。  (2)如果他真的没有财产可执行,有2个办法,一是在2年的诉讼时效内起诉、判决后在2年内申请强制执行、然后申请中止执行:这样以后任何时候发现他有财产了,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不用再担心时效问题;  二是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即将经过前,让他重新给你写个借条,约定新的还款期限和利息,这样可以使诉讼时效重新起算,等他有钱了再起诉。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3,朋友欠款不还我该怎么起诉

有短信有汇款证明,基本上可以证实欠款事实,虽然说这并不规范,但至少可用。 关键是诉讼成本,这样的事,应该到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欠款很少,恐怕还不够路费和误工费的。 如果委托律师代理,就要看够不够律师代理费了。 成本方面的事,只能你自己考虑了。
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你的钱。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法院即受理。同时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也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因此,如果你的朋友户籍所在地是江苏淮阴并且一直居住在那里的话,那么你可以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因为你的情况不属于中级法院管辖的情形);若你的朋友户籍并非在江苏淮阴,而只是临时居住而非经常居住在江苏淮阴,那么你要到其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若你的朋友户籍并非在江苏淮阴但是经常居住在那里的话,你也要到江苏淮阴你朋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至于你诉说的你们并未有书面的借款协议,但是你保留的他给你发的承认欠款事实的短信即可以作为证明其欠你钱的证据。
到淮阴基层法院起诉
债务人欠款不还,债权人可依据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凭证, 去法院起诉,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我支持你起诉,你说得很对,钱是小事,诚信为重1、短信还有银行的转帐都是可以作为证据,当然具体是否被法院采信还要看法官的认定,最好你再想些办法,比如说电话录音等方式多采录一些证据2、起诉的原则就是原告就被告,所以你应该是在他的所在地起诉3、至于你所花费的费用还有律师费都可以在诉讼请求中提出,如果他败诉就由他负担

朋友欠款不还我该怎么起诉

4,对方欠款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人欠款不还,债权人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去起诉债务人还款。债权人起诉时的流程:1、准备材料,搜集证据;债权人起诉前,应当将对方欠款证据准备好,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将会对债权人实现债权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2、带上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法院进行立案;准备好相关材料,债权人就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去起诉了,起诉填写材料可根据立案大厅工作人员指示填写。3、将证据提交到法院;立案后,债权人应当在有效的举证期间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4、参与审判,等待法院判决;证据提交后,债权人只需出庭参与审判即可,法院将会根据债权人及债务人出具的相关情况来作出判决。5、债务人不履行判决,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债务人不执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债权人起诉时应注意:1、时效:我国的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债权人应当在三年内提起民事诉讼,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就失去了胜诉权,债务人可依据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2、证据:债权人在起诉时应尽量搜集较充足的证据,证据不充足的情况下无法保障债权人的诉求能够得到实现。
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若合同有约定管辖地,则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则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企业则为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受理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5,怎样去法院起诉欠钱不还的人呢太痛苦了

一,欠钱不还怎么起诉1、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民间借贷起诉状范本可参考。2、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是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会启动执行程序, 全国范围内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股票账户、房产财产线索, 将法院判决的款项执行回来。3、如果法院通过全国范围的执行还是无法查询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债权人还可以申请欠款人上失信黑名单。欠款人被法院提交到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后,会收到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欠款人出国,去港澳台地区, 限制乘坐飞机, 高铁、动车等, 限制欠款人高消费、限制买房,限制租赁高档写字楼、限制贷款、限制办信用卡等几十项限制措施, 让欠款人在社会上寸步难行,逼迫欠款主动偿还欠款。二,欠钱不还怎么办,欠款人失踪怎么办?1、尽量查询到债务共同偿还或者连带偿还责任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如果能够举证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开支或者改善家庭生活等行为,应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因此可以再次起诉,请求债务人的配偶清偿债务,这里必须起诉, 执行程序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因为会剥夺被追加人的诉讼权利,而被法院不予准许。2、对于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债务人, 如果有担保人,债权人可以依法追究贷款担保人的责任。以上就是欠钱不还怎么起诉,欠款人失踪怎么办的介绍,除了起诉追讨欠款之外,还可以通过非诉方式追讨欠款,催天下是欠款催收技术服务平台,平台致力于解决各种债权债务难题,合法为债权人和债权企业追讨债务。
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或者是试试第三方催收平台帮助催收,还节省时间和精力,操作还简单。
首先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提交诉讼状、身份证复印件、诉讼费、欠款的证据到法院立案大厅办里立案手续。需要了解好被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具体的住所、联系方式。如果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便于判决或调解书的执行
被告,证据,知道到哪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费用 第一、起诉必备的实质条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108条规定,起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世间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以上这四个条件,是公民起诉时必备的,否则,起诉不能成立。 第二、起诉应备的形式条件。 (一)必须提交诉状。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二)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必须交纳诉讼费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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