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有效吗

只有通过人民法院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了调解或判决书,和离婚证。
至于有效或无效,要看最终法律的认可,你们签订的协议,当时对你俩是有效的,如果不经过婚姻登记部门或法院的确定,也是无效的。
男女双方鉴定的离婚协议时无效的。只有法院的判决书和离婚证是有效的。
1、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离婚协议有效; 2、离婚协议中关于解除婚姻(夫妻)关系的内容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方可生效。
有效的离婚协议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可出具调解书或者经民政部门认可发给离婚证。只有离婚协议,没有办离婚手续,并不说明已经离婚。
有效
不能笼统地说,离婚协议有效。因为协议离婚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定程序如下: 必须双方亲自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管理机构申请离婚登记,必须持下列证件和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或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 办理完离婚登记依法领取了离婚证后,双方的离婚协议生效。

离婚协议有效吗

2,夫妻协议离婚有效吗

离婚协议有效吗?顾名思义,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均表示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其中,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的,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双方均签字认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另一方是否有权利要求一方必须执行协议内容,或向法院起诉时,法院是否一定会按离婚协议判决呢?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夫妻协议离婚有效吗

3,夫妻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生效吗

1、要明确离婚协议生效时间: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法院离婚。2、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法院审判时候,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以及现有财产状况。3、对于已经离婚的,法律还给与他再次寻求救济的机会。我国婚姻法允许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这种情形的前提是签订离婚协议时候,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如果是这样的话,受害者可以提出撤销,重新分割财产。
如果双方以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办理了离婚手续,领取了离婚证,这份离婚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尚未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就是无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达,当然是有效的,有法律效力的。
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有一方反悔就无效,如果双方都遵守就有效。但通过法院的协议书就有法律效力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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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夫妻在结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必须为书面形式(很多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要求按照其规定的格式书写),然后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1333365636539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以上是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关于离婚协议的规定,并且以上所指的离婚协议是指经婚姻登记管理部门或法庭认可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定效力。未经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确认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时的参考。
解答: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处理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议书。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以及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根据上述内容看,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还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离婚协议与协议离婚不同。协议离婚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两种离婚方式的其中一种,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后,既有可能通过协议离婚,也有可通过诉讼离婚。因此,只在协议离婚的前提下谈论离婚协议是不全面的。 离婚协议的法律适用应当区别对待,而且有关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应适用《婚姻法》等法律规定,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应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身份关系的变动是附条件的,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身份关系的变动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身份关系的变动的协议当然不能生效。因为,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通过诉讼解除了婚姻或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该协议不生效,当然也不存在法院强制执行的问题。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一种附生效条件的协议。该协议自应在条件成就时生效,产生法律效力。不适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之处,在于其成就仍需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控制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而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离婚协议的生效以离婚为准。什么时候判决离婚了,或者夫妻双方百拿着这份协议去民政局办离婚证了,协议的内容才会生效。如果在生效之前夫妻一方对协议的内度容反悔了,则协议作废。特别说明:有的时候,新婚夫妻以离婚协议的名义签订的文件里,不全是关于离婚的内容,也有一些不需要以离婚为前提就能履行的条款,比方说约定“结婚前男方拥有的房子和女方某张银行卡里的十几回万块钱结婚后也是他们的个人财产”的话,这部分条款应当被看作是一份婚前财产协议,而婚前财产协议一旦结婚就生效了;即便整个离婚协议因为一方的反悔而在生效前就答作废掉,这部分婚前财产协议条款也依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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