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工作两个月没签合同辞退我了拖欠工资多久可以

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工资,其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正式员工,
按照国家新劳动法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在聘请劳动人员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属于非法使用劳工。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双倍支付劳动报酬。并且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离职并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按照你说的情况他要辞退你,他不但需要再次支付你过去10个月的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下的双倍劳动报酬)而且还要赔付至少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的你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未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陪半个月,超过6个月未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陪一个月)具体的情况你可以拨打12333去咨询或是去当地政府网直接投诉咨询。

公司工作两个月没签合同辞退我了拖欠工资多久可以

2,请教关于单位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一、依你所述,很难认定单位是拖欠工资。  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工资应当按月发放,并没有规定必须在哪一天,只要是按月发放即可。单位可以在一个月的任何日期发放,如可以每月的1号,也可以是25号。当然,一个单位通常发放工资的日期是相对固定,但不固定并不违法。你说的推迟2、3天,在法律上,很难认定为拖欠工资。  二、如果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予补偿;  三、拖欠较普遍,不易得到法庭支持,如不及时又不足额的,可以要求补偿。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这个没问题。  2、不足一年的,超过6个月算一年,这个也没问题;  3、不足一年的,且不满6个月,能否算半年,这在全国并不统一,比如上海市就不算的。  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发,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这里的月工资不仅仅只是基本工资,而是包括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及其它津贴。

请教关于单位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3,我想知道公司多久没有给员工发工资就可以解除合同

只有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劳动者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朋友,你好: 我国目前没有明确地规定单位必须于什么时间内给员工发放工资,但有明确“应当以货币的形式按月放发劳动报酬”,以此前的案例可以作以下理解: 1、劳动报酬(工资、加班费等等)必须是以货币形式发放,不可以用实物抵销。 2、按月发放,一般理解为工资按月计算和发放,也就是一个月一个月地结算,并且不超过一个月,目前基本理解为:不超过一个月支付工资即可,比如:你6月份(1-30日)的工资,最晚应当在当年7月30日前支付。 3、按你上面所说的情况,明显已经属于拖欠员工工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1、支付拖欠的工资;2、支付赔偿金。3、解除劳动合同(由你决定),建议你不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你一申请仲裁,你们老板会炒你鱿鱼,那样,你再申诉要求其支付补偿金。 4、申明,以上答案不是想搞乱社会,只是现在的老板太黑了,去“天上人间”有钱,给员工发工资就没钱,实在罪孽深重。谨此献策!

我想知道公司多久没有给员工发工资就可以解除合同

4,拖欠工资多长时间可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拖欠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拖欠工资,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工资;拖欠工资多长时间,也不能成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如果拖欠工资,可以通过“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途径解决,先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您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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