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产品买卖合同

1、可能是笔误应该是60天内 2、如果不能证明是第一种情况,那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也不能理解为拖欠,应该理解为60天后供方随时可以要求支付货款。
根据文意解释,如果“供方凭需方每月开具的结算单,等额向需方开具正式发票,需方财务60天后向供方支付付款”在需方前是逗号的话,就是在需方开出发票后的六十天后向需方支付付款,如果是句号,那就是表示不完整,根据公平原则和不利解释原则,也可以解释为开票后六十日付款。

关于产品买卖合同

2,买卖合同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买卖合同

3,新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说明

新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说明: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新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说明

4,2012年春节后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最新解析

2012年春节后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最新解析; 2012年专家解析最新的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不让自己错过这次好机会。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 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北京市 号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 年 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 3.甲方已于 年 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4.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 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 佰 拾 万__仟 佰 拾 元。 三、 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 种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买卖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支付。 3.贷款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乙方向 申请贷款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 提交贷款申请。 四、 定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甲方购房定金贰万元,作为购房担保。乙方不购买房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该房屋的,双倍返还定金。乙方支付首付款时,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见合同附件。 六、 乙方同意其购置房屋由原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约的规定。 七、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房屋评估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2.甲方已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和供暖费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一并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支付购房款。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付款达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应付款3%的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房达6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约定条件的,视为未交付房屋。 5.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过户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5%的赔偿金。 八、 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 签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5,买卖合同书

就你所说的工作性质,应该适用承揽合同关系,以下范文请参考: 加工承揽合同(范本)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你们是怎么约定就怎么写,尽量具体点,完整点。还要包括违约责任、遇到什么情况如何处理等条款。如果需要专业帮助,可以继续留言或另行约定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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