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前法律关系,公司成立之前签的合同受不受法律保护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4-27 16: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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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成立之前签的合同受不受法律保护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06年公司登记注册成立,因此05年以公司的名义所签订的合同对于公司是无效的.但是对你的个人是否有效你没说清楚.因为公司没成立你哪来的公司公章,没工商局备案的章你怎么签的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老板存在过错在先,现在发生了劳动纠纷你与用人单位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2,公司成立之前的合同是否有效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前签订的合同,要是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是有效的,例如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规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公司在成立之前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在成立之前订立的合同如果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规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法律关系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合同法律关系成立的要件有:
1、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合同成立”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2、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定的成立要件。
5,简述合同生效和成立的联系和区别
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法律上得到肯定性评价,产生了当事人意定的法律效力.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1、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某些特殊合同,须办理特殊手续,如批准、登记等.二者关系如下:1、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经成立了.2、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a.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就是说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在同一时间;b.合同成立后永远不生效,即无效合同;c.合同成立后处理效力待定状态,是否生效要看合成立时缺乏的生效要件后来能否得到补正;d.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生效时间视所附期限何e.f.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应当办理的批准、登记手续后地生效.3、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某一类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则此时批准、登记手续为该合同的生效要件.未予办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但注意,只要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就应当认定该合同已生效.
6,合同的订立从法律上分为啥阶段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从法律上可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一)什么是要约 1、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取得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二、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指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出的要约。 第三: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要约能否为另一方所接受,关键是看发出的要约对对方是否亦有利。即使对方表示了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双方还必须要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方法以及要求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约人考虑是否承诺。 2、要约的形式 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以对话形式作出。 3、要约的法律效力和要约的撤回、撤销要约的生效时间因要约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对话形式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时,要约发生效力。书面形式的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前是可以撤回的。 (二)承诺 1、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2、承诺应具备以下几点: 第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第二、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 第三、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3、作为意思表示的承诺,其表现形式应与要约相一致。 4、因承诺的生效也就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因此承诺时间至关重要。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承诺生效前也是可撤回的。撤回的程序、要求,与要约撤回的程序、要求,完全相同。当受要约人正式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作出承诺时,合同成立。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从法律上可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7,一个劳动合同中是否有两个法律关系合同关系和劳动关系
举的例子里,劳动者合同违约,用工单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赔偿额度是必要支出部分。虽然合同尚未生效,但合同方可以认为已经相信合同必然成立,符合社会公序良俗。1,合同法规定,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约定期限条件的合同,自期限条件到来时生效。以老劳动合同为例,应是以签订之日起生效,附期限附条件的合同类型本处不适用。不过合同生效不代表此刻要有实际劳动关系和工资支出。2,合同自订立时生效,这个是正确的。劳动关系的建立,有时是与合同同时,有的时候稍晚或稍早,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迟迟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关系的建立便早于合同。3,劳动合同自订立时生效,生效的是合同,不是合同里面约定的条款。例如:本合同约定与2020年生效。此时这份合同已然具有了法律效力,只是内容部分附期限。这应该是一个预期违约。预期违约又叫先期违约、事先违约、提前违约、预期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明示或者默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由此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项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法在第94条第及第108条对此予以了明确的规定。可以选择以下的救济方式:1、要求实际履行。即对方当事人可以不顾及毁约方所作出的明示毁约表示而单方面坚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履行期的到来,提出请求要求毁约方继续履行,而如履行期届满毁约方仍不能履行,则毁约方应向对方承担实际违约的后果。2、在毁约方明示毁约后,立即行使诉权要求解除合同。如债务人已明确肯定地表示毁约,而债权人亦觉得合同的根本目的已无法实现,已没有继续维护合同效力的必要时,法律赋予债权人得解除合同的权力,以便其从旧合同的失败交易中解放出来去寻求新的交易途径,获取从旧合同原本所期待的利益。3、债权人有权请求明示毁约方赔偿实际损失。毁约方明示毁约后,债权人的合同期待利益或许并未实质遭致损害,但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债务人履约的信赖而促使其可能为合同的履行而投入了大量的准备,花费了费用,对此,债权人得请求赔偿。4、债权人有权要求毁约方赔偿可得利益损失。如双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供应乙何种单价的货物,而乙在该合同订立后又与丙以另一较高的价格签订了转售合同,甲方在履行期满前明示将不供货,导致乙亦无法向丙供货,则乙可以就两份合同的差价即其可得利益向甲请求赔偿。总之,在明示毁约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接受明示毁约,或要求继续履行,或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损害赔偿。希望对你有帮助。1、既然双方有约定生效时间,则该合同生效时间应该为5号,但是劳动关系确立的时间应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即正是用工时间10号。2、劳动合同属于合同的范畴,只是因为其特殊性因此有又专门制定了专劳动合同法来规制,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关系应该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根据特别法优先的基本原则,双方成立的只有一种关系即劳动合同关系。3、合同生效的约定是有效的,随之产生的是基于该合同的违约责任等等,但是跟劳动关系建立是两回事。两者不冲突的。劳动关系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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