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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合同法有哪些内容

保护劳动着、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等等!

新合同法有哪些内容

2,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必备条款。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3,合同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纠纷处理合意等等
合同法内容 总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八章 其他规定   分则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   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 仓储合同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   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   附则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合同中法定的内容有哪些呢

楼主您好~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5,合同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主要有合同的格式,载体,当事人,当事人适格,合同成立的条件,生效的条件,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分类有,买卖合同,运输合同,雇佣合同,租赁合同,天然气水电使用合同,居间合同等等.
合同法分为总论和分论两个部分在总论部分,主要规定了合同的定义、合同的订立及成立、合同的生效及效力、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等。在分则部分,主要规定了各种合同,具体如楼上所述:)
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必备条款。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6,合同法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扩展资料《合同法》中关于居间合同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第四百二十七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这个问题就看合同法目录吧总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八章 其他规定  分则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  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 仓储合同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  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  附则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此外,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包括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和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等。

7,合同法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会在考试中常出现的

总则:合同成立生效(要约,承诺),无权处分的效力(联系物权法善意取得),格式合同及其限制,约定不明的处理方式分则:买卖合同风险转移,融资租赁,行纪,优先权如果是理论考试,还要注意一下契约自由理论,合同权利转移,损害赔偿的范围,合同的分类(一般教科书都有),合同解释
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1.劳动合同书面化(第10条、第11条、第14条、第82条)(1)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订立合同的期限:用工之日起1个月(3)不订立书面合同的责任: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内订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2倍的工资。(4)不订立劳动合同转化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年期满仍不订立的。(5)无书面合同时的补充:劳动报酬的明确。2.劳动合同期限(1)三种期限(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铁血第14条劳动法的规定是:20条①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②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③劳动者提出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者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或者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实施后起算)②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签订劳动合同③劳动者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2倍工资3.试用期(1)不得约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或者期限不足3个月(2)约定不成立:仅仅约定试用期而没有劳动合同期限(3)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3个月以上不满1年,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不能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或者无固定期的,不得超过6个月。(4)约定次数:只能有一次(5)试用期待遇:不得少于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标准(6)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超过试用期部分,以试用期满工资标准支付赔偿金。(7)不得随意解除4.服务期提供特殊待遇,服务一定年限的要求:支付违约金,不超过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未满部分应均摊的费用。5.竞业限制条款:(1)人员限于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约定(3)期限不得超过合同后2年(4)按月给与经济补偿6.劳动合同无效:(1)无效原因: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2)无效的后果无效不影响支付报酬,报酬标准参照相同岗位或者近似岗位的劳动报酬确定(3)造成无效一方承担责任7.劳动者的解除权(1)通知解解除:提前30日通知,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 书面(2)随时解除:①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使合同无效⑥其他⑦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违法指挥,强令冒险。第25条,不得约定违约金。(3)非法解除,赔偿责任8.用人单位的解除权(1)随时解除权①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规章制度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④兼职,造成影响或者单位提出,拒不改正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使合同无效⑥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通知解除权:提前30天 书面①患病或者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而不听安排的②不能胜任工作,培训、调岗仍不行③情势变更,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3)集体解除:裁员 第41条。(4)不得解除:第42条(5)继续履行:第48条(6)后续事项:第50条9.经济补偿(1)补偿情形:第46条(2)补偿标准:第47条10.赔偿金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形:①试用期超期②不给劳动报酬、不给加班费、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未支付经济补偿,赔偿应付金额的50—100%.③违规解除合同 以补偿标准的2倍作为赔偿金四、劳动合同法五个次重要考点1.适用范围:增加民办非企业组织 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2.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应当经过代表讨论3.集体合同:工会可以起诉4.劳务派遣:约束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三方关系: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2年以上 加班费、绩效奖金5.非全日制用工:一天不超过4个小时,累计不超过24小时口头协议、不得有试用期、随时可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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