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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中单行民事法律是什么意思

单行民事法律就是对特定民事主体为某些特定事项所做出的法律性规范。

民法中单行民事法律是什么意思

2,民法典新增的典型合同有哪些

法律分析:民法典新增完善了四种典型合同,分别为保理合同、保证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及合伙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七百六十一条 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第七百六十二条 保理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业务类型、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基础交易合同情况、应收账款信息、保理融资款或者服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等条款。保理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六十三条 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虚构应收账款作为转让标的,与保理人订立保理合同的,应收账款债务人不得以应收账款不存在为由对抗保理人,但是保理人明知虚构的除外。

民法典新增的典型合同有哪些

3,民法中代理制度和委托合同有何异同

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代理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关系,而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委托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关系。两者区别:代理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法律制度,委托是一种具体的合同关系;委托不直接涉及第三人,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委托是产生一切委托事务的基础,代理就是由委托产生,委托合同是一种基础合同。委托解决的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代理重点解决的是代理后果的归属问题;委托是单方行为,代理是双方行为;

民法中代理制度和委托合同有何异同

4,进行普法宣传要讲民法典的合同编ppt应该怎么做

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壹:民法典是什么目录贰:出台的背景及历程叁:重点及新内容的解读第壹部分民法典是什么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司法关系的法典。民法典是以条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规则来规范各式法律行为、身份行为。有的民法典会酌采习惯法作为补充规范的方式,此外也多半规定以当事人间司法自治的方式弥补各种法规的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时间:2016-2020年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时间:2020年5月28日施行时间:2021年1月1日 通过会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编:总则第二编:物权第三编:合同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第四编:人格权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六编:继承第七编:侵权责任附则第贰部分出台的背景及历程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民法典。此后,由于反右斗争扩大化,立法活动被终止。1979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组织民法典起草工作,至1982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虽然草案并未正式通过成为法律,但现行的民法通则都是以该草案为基础。2002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民法草案。之后,由于物权法尚未制定,加之对民法草案认识分歧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终被搁置下来。1962年,民法典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议程,并于1964年完成了草案(试拟稿)。后因“

5,关于民法中合同问题

C
你的B不无效???那不是有效的意思 答案是无效的,因为那电脑不是他的,他没有电脑的所有权,而是电脑的使用权
A
A 善意取得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合同生效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2,由于乙与丙之间所签订的合同符合上述四个要件,因此,该合同有效。

6,什么叫合同变更

根据《民法通则》 合同(参考英译:agreement●bargain●contract●covenant●deal●engagement●handfast●pact●promise●signing●treaty)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2条之规定: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法国法的定义:《法国民法典》第1101条规定:“合同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于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某物、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这是大陆法系关于合同的经典定义。 德国法的定义:《德国民法典》第305条规定:“以法律行为发生债的关系或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必须有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合同”。 美国《法律重述:合同》(第2版):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允诺,违反该允诺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 合同是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在特定条件下对商定事件的文字形式的纪录,只要是没有违反法律,没有自我矛盾的合同条文,双方自愿订立,没有伤及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的出让方对标的物有处分权,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出于欺骗目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 合同,也就是协议,是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合意。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这里所说的合同是指受《合同法》调整的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l)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7,什么是合同

根据《民法通则》 合同(参考英译:agreement●bargain●contract●covenant●deal●engagement●handfast●pact●promise●signing●treaty)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2条之规定: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法国法的定义:《法国民法典》第1101条规定:“合同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于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某物、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这是大陆法系关于合同的经典定义。 德国法的定义:《德国民法典》第305条规定:“以法律行为发生债的关系或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必须有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合同”。 美国《法律重述:合同》(第2版):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允诺,违反该允诺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 合同是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在特定条件下对商定事件的文字形式的纪录,只要是没有违反法律,没有自我矛盾的合同条文,双方自愿订立,没有伤及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的出让方对标的物有处分权,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出于欺骗目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 合同,也就是协议,是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合意。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这里所说的合同是指受《合同法》调整的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l)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的含义十分广泛,例如有劳动法上的合同,行政法上的合同,民法上的合同等.民法上的合同也多种多样,例如有物权合同,债权合同,身份合同等.我国的合同法所规范的为债权合同,即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至于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试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8,产权契约合同

三者是分开的吗? 产权: 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以法权形式体现所有制关系的科学合理的产权制度,是用来巩固和规范商品经济中财产关系,约束人的经济行为,维护商品经济秩序,保证商品经济顺利运行的法权工具。 一、产权的内容: 1.产权首先是指特定的客体,即任何产权都是以特定客体为前提和基础,产权中“产”即为客体,没有特定客体的存在,产权便不再存在;同样任何产权都是以依赖于特定客体的产权,也只能某一特定客体的产权。在现实生活中这样了客体有多种表现形式,如财产、资产、资本、商品等。 2.产权其次是指主体对客体的权利,即主体与特定客体的关系。这种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常表现为以财产权等。主要包括包括对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可以说产权是主体对客体一系列权利束的总称。 3.产权还应该包括,不同主体基于对特定客体的权利,相互之间发生的各种各样的经济关系。如常见的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等之间的相互关系。表现在现代公司制企业中,经常是公司的所有者与公司的管理者以及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等,构成现代公司法理理论的重要内容。 4.从权利本身的内容来讲,产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特定主体对特定客体和其它主体的权能,即特定主体对特定客体或主体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或采取什么行为的权力,二是该主体通过对该特定客体和主体采取这种行为能够获得什么样的收益。所以产权又称权益。传统经济学侧重于研究收益的配置机制,而现代经济学侧重于研究权力的配置机制。 二、产权的表现形式 具体而言,产权包含三层含义: 1.原始产权,也称为资产的所有权,是指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经济利益主体对财产的排他性的归属关系,包括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法人产权,即法人财产权,其中包括经营权,是指法人企业对资产所有者授予其经营的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法人产权是伴随着法人制度的建立而产生的一种权利; 3.股权和债权,即在实行法人制度后,由于企业拥有对资产的法人所有权,致使原始产权转变为股权或债权,或称终极所有权。原始出资者能利用股东(或债权人)的各项权利对法人企业产生影响,但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 三、其它表现形式 产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一般有六种形式: 1.按产权历史发展动形态的不同分类:物权、债权、股权。 2.按产权归属和占有主体的不同分类:原始产权、政府产权和法人产权。 3.按产权占有主体性质的不同分类:私有产权、政府产权和法人产权。 4.按产权客体流动方式的不同分类:固定资产产权和流动资产产权。 5.按客体的形态的不同分类:有形资产产权和无形资产产权。 6.按产权具体实现形态的不同分类:所有权、占有权和处置权。 此外,还可以根据产权所有制性质的不同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公民财产所有权等。 契约: 契约是两人以上相互间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契约法所关心的是实现所约定的义务。通常,契约责任是以自由同意为基础的(契约自由原则)。 双方合意签订具法律效力之契约的法律行为称为契约行为。 相关各方共同订立并遵守的条约文书:契约既固,未旬,综果降。特指有关买卖、借贷、委托等事项的文书字据:按原契约履行义务。 合同: 根据《民法通则》 合同(参考英译:agreement●bargain●contract●covenant●deal●engagement●handfast●pact●promise●signing●treaty)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2条之规定: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法国法的定义:《法国民法典》第1101条规定:“合同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于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某物、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这是大陆法系关于合同的经典定义。 德国法的定义:《德国民法典》第305条规定:“以法律行为发生债的关系或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必须有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合同”。 美国《法律重述:合同》(第2版):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允诺,违反该允诺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 合同是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在特定条件下对商定事件的文字形式的纪录,只要是没有违反法律,没有自我矛盾的合同条文,双方自愿订立,没有伤及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的出让方对标的物有处分权,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出于欺骗目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 合同,也就是协议,是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合意。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这里所说的合同是指受《合同法》调整的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l)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9,怎样写协议合同要点ppt免费全文阅读

第一部分:在动笔之前  1、要求你的客户列出合同交易的要点,也可以说是合同的清单、目录或概述。这一招首先帮助你的客户弄清合同的重点所在。  2、让你的客户提供一些假设可能发生的情况。好的合同不仅能够预见到许多可能发生的情况,而且还能清楚地描述出发生这些情况后合同双方的立场。和客户聊这些情况将有助于你发现一些你可能没有考虑到的问题。  3、请求你的客户提供类似的合同。通常情况下,客户都保留着过去的交易记录或者是类似合同。  4、在办公室的电脑中或是在因特网上搜索类似的合同范本。通常你会在你的电脑上找到你想要的东西,这些类似的合同范本要么是你给其他客户准备的,要么是你和其他的律师共同协商起草的。使用这些旧合同可以为你节省时间和避免打印错误,不过,用这些合同范本时别忘了替换掉老客户的名字。  5、从书中或者是光盘上获取合同范本。典型的合同范本在一些范例书中都可能找到,起草合同时,你可以把这些范本当做原始资料,利用其中某些典型的条款和措词。更为方便的是,许多论文和书中的合同范本都有电子文本储存在磁盘或光盘中。  6、如果没有特别申明,不要让你的客户在意向书上签字。有时候,在合同未准备好之前,客户为了表示诚意,往往急于签署某些东西,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客户急于签署的是有特别申明的意向书,这也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注明:本意向书并非合同,只是双方为了更好地沟通协商,而拟定的对未来条款的概述。  第二部分:开始起草合同  7、从简单的、典型的合同入手。一个简单的、典型的合同,它提供了一个合同的基本支架。像房子一样,一个合同必须有一个牢固的根基。  8、在合同的第一段要写清楚双方的名称,这是个简单而又不得不引起重视的问题。如果是个人,要写清姓和名,中间有大写字母和其他身份信息的,也要注明,例如:jr.,M.D等等;如果是公司,为避免弄错,写名称时可以到公司注册地的相应机构去核对一下。  9、确定合同双方的别称(简称)。为便于阅读,一般要在合同的第一段为双方弄一个别称,如:将詹姆士.马丁简写为“马丁”。  10、使用法定术语作为双方当事人的别称时,要小心。除非一方当事人在法定上就是承包人,否则不要将“承包人”作为其别称。同样,除非你想让一方当事人成为法定上的代理人,否则不要称其为“代理人”,如果坚持要用,最好明确一下代理范围并找到其他可以避免将来争执的方案。  11、在合同的第一段要为书写签约时间留下空格。把签约时间放在第一段,当合同签署后,你就能够很容易地找到它,而且,这样做还可以给你在其他相关文件中准确地描述这个合同提供帮助,如:不动产买卖合同,订立于2000年12月20日  12、书写引述语。引述语是指那些放在合同主体前面的“鉴于”条款。书写此类条款的目的是为了让读者(通常指合同双方,法官,陪审团)很快地了解到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合同双方是谁,以及他们为什么签订合同,等等。当然,合同主体的第一段也可以加上引述语并陈述其是真实准确的,如果这样做了,合同双方将来就不会争执:引述语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3、按逻辑顺序列出合同段落的标题词。合同的段落是按一定的逻辑顺序组织起来的,当然,你并不需要一下子列出所有段落的标题词,想到多少就写多少,不过,这些标题词要力求总结出每个段落或相关段落的内容。比如:撰写劳动合同时列出的标题词就像下面这些:引述语,聘用,职责,期限,赔偿。  14、在撰写每一段时要注意内容集中,不要东拉西扯,是的,这很简单,你可能上小学时就学过,但我还是要提醒你,要集中火力,一段一段地分别说明合同双方同意做什么,不同意做什么。  15、放一个便笺簿在手边,以便记下需要添加的条款。在书写合同的同时,你可能随时会想到一些需要添加条款、措词和问题,要尽快记在便笺簿上,因为他们太容易忘了。另外,你最好将客户列出的要点和一些类似的合同范本也放在眼前,以便在书写过程中随时查对。  16、除非是为了更清晰地说明问题,否则不要在合同中重复陈述某个内容。将一个事实来回地说很容易让人模棱两可。如果你将一个概念重复地解释,那理解起来就更有困难。另外,如果你想通过一个例子来阐明一个难以理解的概念或规则时,一定要考虑到其所有的含义、这个例子的准确性以及它和概念的相符性。  第三部分:撰写时的注意事项  17、标题上注明“合同”两字。不要为碰运气而忽略这个。如果你的客户需要合同,就要注明是合同。一个仍在联邦法院里任职的法官就曾经裁定:有双方签字,但标有“建议书”的文件并非合同。这给我们的教训就是,你怎么想,就应该怎么说。如果你想让你的文件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就要在标题中注明“合同”字样。  18、写短句子,因为短句子比长句子让人更容易理解。  19、用主动语态而不用被动语态。相对而言,主动语态的句子更简短,措词更精练,表达更明白。还是让我们来来看一个例子吧,主动语态的句子:卖方将把此物卖给买方;被动语态的句子:此物将被卖方卖给买方。  20、不要用“双周”之类的词,因为这有可能产生歧义----是两周还是每隔一周?类似的词还有“双月”,所以最好这样写:“两周”或“每隔一周”。  21、不要说“活动着的白蚁和有机体”之类的话,为了避免模棱两可,最好这样写:“活动着的白蚁和活动着的有机体”或是“白蚁和活动着的有机体”。当一组名词(如“白蚁和有机体”)前有一个修饰语(如“活动着的”)时,你一定要弄清楚这个修饰语是修饰两个名词还是仅仅修饰第一个名词。如果是修饰两个词,可以用排比的手法分别在这两个词之前加上修饰语,如果你只想修饰一个名词,那么你就应该把这个词放在这组词的最后,然后在它的前面加上修饰语。  22、不要说“出租人”和“承租人”。这对一个租赁合同来说是些不好的别称,因为他们容易被颠倒或者出现打印错误。可以用“房东”和“房客”来代替他们。同样,在合同中也不要说留置权人和留置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保证人和被保证人,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当事人A和当事人B......到底怎么说,这就要看你驾驭语言的能力了,不过,要把握的一条原则,即在整个合同中,对合同一方只能用一个别称。  23、使用术语“本文(herein,也可译为“在这里”)时要当心。为了避免含糊不清,使用“本文”时最好特别申明一下“本文”是指整个合同,还是指其所在的某一段落。  24、写数目时要文字和阿拉伯数字并用,如:拾(10)。这将减少一些不经意的错误。  25、如果你想用“包括”这个词,就要考虑在其后加上“但不限于.....”的分句。除非你能够列出所有被包括的项,否则最好用“但不限于....”的分句,来说明你只是想举个例子。  26、不要依赖于语法规则。那些你在学校里得到的语法规则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东西,因为有权力来解释此合同的法官或陪审团成员学的语法规则可能和你学的不一样,但不管学的是什么规则,撰写合同都要遵循一个基本原则:简洁、明确。检测你写的东西是否达到这个要求有个好办法,那就是去掉所有的句号和逗号,然后去读它。在没有标点符号的情况下,选择正确的词语放在正确的位置上,这将使你写出来的东西更简明,更流畅。  27、不要创造词语。合同文书不是创造性的作品,也就不能因为意思的细微差别而引起思考或争论。合同文书应该是清晰、直接而准确的。因此,要使用普通的词语,表达普通的意思,为普通人撰写合同。  28、用词一致。在一份销售合同中,如果你想用“货物”来指整个合同的标的物,就不要时而称它们为“货物”,时而又改称它们为“产品”。保持用词一致性比避免重复更加重要。不要担心这会让读者打瞌睡;你应该提防的是对方律师会因为含糊不清的合同而将你告上法庭。  29、在文法和标点符号上保持一致。你可能学过许多不同类的文法和标点符号规则,但在使用它们时最好保持一致。要特别注意句末的引号、时间和地点之后的逗号以及文风的相似性。  30、可以在合同中加入准据法、审判地、律师费等条款。有了这些条款,一旦合同引起诉讼,你就已经为了你的客户打这场诉讼战准备了一些“弹药”。  第四部分:要为法官和陪审团考虑  31、要假设合同的读者是一个受过教育的外行,如果你书写的合同简明得连一个外行都能理解,那么即使到了法庭上,你也不用害怕。  32、强调一个合同术语可以这样做:加上双引号并将其开头的字母大写。将一个词语的开头字母大写表明你想让它有一个特别的意思。下面有两个定义术语的例子:  一.本合同中使用的“货物”("Goods")是指买方已经同意向卖方购买的货物;  二.本合同中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的拾(10)只平底锅,即下文中的“货物”("Goods")。  33、第一次使用某个术语时就要下定义。定义合同术语不是在合同的开头,也不是在合同的结尾,而是在这个术语第一次出现的时候,这样做,有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合同。  34、勤于解释合同中的术语和概念。要记住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可能会理解合同中某些专用术语,但法官和陪审团却可能一无所知。所以撰写合同时要让合同自己为自己释义。  第五部分:书写时要常和你的客户沟通  35、所有的合同都应该有一封说明书——用来告诉你的客户如何使用和签署合同。  36、告诉客户你在撰写过程中的一些想法。比如:哪些事情可能会随着交易变得很遭,哪些事可能会在将来发生,哪些事情已经发生了,哪些可以让事情朝好的方向发展的方法.....你最好在给客户的说明书中都将这些都写上。  37、告诉客户合同的风险所在。在撰写合同时,你最好向客户说订立合同需要承担的风险和能够得到的利益。通常情况下,只要你花时间来起草合同,你就会发现真正的风险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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