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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有效力吗

当然有啊,法律制定出来就具有强制效力,没有效力就谈不上法律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满意请采纳,举手之劳,将鼓励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问题

法律有效力吗

2,工程合同中的法律效力和法律效应有什么区别

应为“法律效力”,没有“法律效应”的说法。所谓合同的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
法律效力是指某种法律行为或约定是否违法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或约定不受法律保护,其法律效力无效,反之法律效力有效。法律效应指的是某种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效力效应一般是指产生的效果,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合同所约定的合法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是否收到法律保护。

工程合同中的法律效力和法律效应有什么区别

3,法律实效和法律效力的区别

法律实效是指法律已经实施并且产生了相应效力。而法律效力是可能有效可能无效,可能效力未定的状态。举个例子,简言之,前者是已经出现了正的效力。而后者是不一定的。可能正,可能负,还可能为0.
1.法的效力是法所具有的约束力,这种约束力的存在不以设法行为是否发生为转移。2.法的实效则是指法的功能和作用实现的程度和状态,它主要是一个强调实际结果的范畴,所展示的是一种事实。
你好,以下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蕴涵的、相对于一定的对象(与范围)的作用力。法律效益,指法律的实施是否给人们或社会带来某种有效的利益和好处,是否满足了人们或社会的某种需要或目的。 举例:效力,比如法律规定你必须纳税,你不纳税就处罚你。效益,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给未成年人法律效益。

法律实效和法律效力的区别

4,有法律效力的标识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在属时、属地、属人、属事四个维度中的国家强制作用力。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效力或来自于自然或来自于理性或来自于神等等;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律效力来源于权力;社会法学派认为法律效力来源于社会的事实。法律效力是法律从规范的静态存在走向实践的动态存在的内在根据,法律效力是内含于法律中的对法律调整对象产生作用的能力,因之,其可分为内部效力和外部效力,法律效力的实体根据在于法律的合需要性与合规律性(统称合目的性),其形式根据则在于对语法、逻辑、修辞等语言工具的尊重和对内部之正当程序和外部之必要强制的坚守。通常,法律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律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本章所讲的法律效力,即狭义的法律效力。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的法律效力。

5,所谓法律效力是指

你好。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法律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律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本章所讲的法律效力,即狭义的法律效力。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的法律效力。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法律效力 【词语】:法律效力 【注音】:fǎ lǜ xiào lì 【释义】:①法律生效的范围。包括:(1)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2)空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通常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3)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适用于全国公民,有的法律只适用于一部分公民。②法律上的约束力。如某个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就是该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因而受到法律的保护。

6,法的实效法的效力法的效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大神们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蕴涵的、相对于一定的对象(与范围)的作用力。这一概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1)法律效力是一种蕴涵着的指向力量。(2)法律效力是法律中所蕴涵的力量。(3)法律效力总是相对于一定的对象的力量。 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法律实效,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定法在实际社会生活中被执行、适用和遵守的状况,即法律的实质有效性。 区别:其一,法的效力是法律规范本身固有的一种特性,它表达的是“应当怎样”的概念。法的实效表明人们的实际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它表达的是“是怎样”的概念。 其二,实效问题涉及法律规范是否实际地被它可以对之适用的人民所遵守,而效力问题涉及一个法律规范是否有资格或值得人们去遵守。 其三,法律效力存在着有效和无效的性质上的区别;法律实效则主要表征法律的实质有效性。 其四,法律效力具有静态性和抽象性特征;而法律实效具有动态性和具体性特征。 其五,法律效力是一个评价性问题,而法律实效是一个描述性问题。 联系:一方面,法律实效以法律效力为前提条件。另一方面,法律效力以法律实效为直接结果。 法律效力与法律效果。法律效果是一个相对于立法目的而言的法学范畴,它是指法律为了实现其目的而通过调整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实际结果对整个社会所发生的客观影响或效应。 区别:其一,法律效力是一种抽象的静态存在,法律效果则是一种客观的静态存在。 其二,法律效力包含着对社会发展的预想目的,但更多的是对主体行为的指引力,法律效果则是主体对社会发展理想的固定化,是主体行为的结果状态。 联系:其一,法律效果的产生过程也就是法律效力中目的的实现过程。 其二,法律效果的评价只能以法律效力中的目的内容为标准 法律效力与法律效益。法律效益是指社会主体在法律实施过程中所获得的收益。 区别:其一,法律效力是一个抽象的、静态的实体存在,它以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为主体内容。法律效果是一个动态的具有某种客观性的关系存在,它以法律实施 的结果与社会主体需要之间的效用关系为主要内容。其二,法律效力只有有效与无效的性质上的差异,法律效益则具有利益大小、满足程度等数量上的区分。 联系:一方面,法律效益对法律实施的评价间接地导致了其法律效力的合理性评价。另一方面,法律效力必须以法律效益为核心来调整自身的权利、义务的设定方式与范围。

7,如何理解法律效力

1、法律效力, 2、、法律生效的范围。包括: (1)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 (2)空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通常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 (3)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适用于全国公民,有的法律只适用于一部分公民。 3、通常,法律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律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本章所讲的法律效力,即狭义的法律效力。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的法律效力。 4、法律对人的效力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 ①属人主义,即法律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非本国公民即便身在该国领域也不适用。 ②属地主义,法律适用于该国管辖地区内的所有人,不论是否本国公民,都受法律约束和法律保护;本国公民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③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害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 ④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这是近代以来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我国也是如此。采用这种原则的原因是:既要维护本国利益,坚持本国主权,又要尊重他国主权,照顾法律适用中的实际可能性。
合同一般需要当事人签章。这个签章,一般理解为签名或盖章,私章是签名的简化,与签名具有同样的效力。《合同法》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来说,就是要加盖公章。在合同法的规定下,如果加盖公章而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合同仍然是有效的。《贷款通则》中规定保证合同需要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但《贷款通则》是规章,其效力不如《合同法》。《支付结算办法》第11条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1条规定,商业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银行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的签章,为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但如果没有加盖汇票专用章而是加盖公章,那么按42条的规定,签章人也应当承担票据责任。票据上的签章规定比合同法上的签章要严格些,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法律生效的范围。包括:(1)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2)空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通常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3)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适用于全国公民,有的法律只适用于一部分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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