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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中介拿着我签的贷款居间服务合同按有手印起诉我我让我付

那都是骗子,不用理会
活该
你好!那就只能给啊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贷款中介拿着我签的贷款居间服务合同按有手印起诉我我让我付

2,原告误以居间合同纠纷起诉被告用合同掩饰不合法经营但法

法官以居间合同判决是对的。因为原告以居间合同提起诉讼,而被告的答辩是用合同掩饰不合法经营。说明被告也认可是居间合同。至于是否掩饰不合法的经营,不是最高法院规定的案由,只是一种主张和观点,法院无论是否采纳,都不能改变这个案件属于居间合同的案由。因此,法官只能也必须以居间合同作为判决的案由。

原告误以居间合同纠纷起诉被告用合同掩饰不合法经营但法

3,二手房买卖居间协议纠纷问题 出售一套二手房在中介处签订居间合

不签就是违约,赔定金的二倍,签约到过户中间还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没必要拖延,
按照您上面的说法,应该是你看中一套房子,在房产公司签了意向金合同,意向金合同是只要买家和中介公司盖得章,如果价格谈妥了,房东也认可你的付款方式等等,房东才会在这居间合同上面签字的,(签居间合同一般有效期是7天或7个工作日,如在这期限内房东还没有签字,就是无效的),那你就可以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你的意向金了,此合同就无效了

二手房买卖居间协议纠纷问题 出售一套二手房在中介处签订居间合

4,房屋买卖居间协议纠纷

1. 约束的话要看实际合同跟补充合同有什么关联了,没有关联则这个补充条款根本就是无效的,因为既没有双方签字也没有说明双方是谁,如果还有正规合同包含这个补充条款那就生效了,因为我之前在苏州做中介时候遇到过这种情况2. 假如生效,要赔偿对方双倍定金既违约金(此处可能按增长值计算),外加对方其他所有损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给)3. 如果生效了您就要付的,交易不生效则不需要给
我本人就是做房屋中介的,现自己开了家公司,对于你们那边行情我不太清楚,作为卖房者你们怎么能在中介那押押金呢? 一般业主处都是收定金的,除非你跟中介承诺证件一定能下来交的保证金, 还有要根据你合同签订的具体内容给你想办法,方便提供下合同复件主题吗?我来帮你破解

5,发生居间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处理居间合同纠纷应注意以下几点:1、如何认定“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认定“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活动有因果关系;二是居间人介绍签订的合同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合同。2、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是否可依约主张违约金或服务费。《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因此,居间人约定自己不负违约金责任的格式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3、委托人规避居间人私下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构成违约。委托人规避居间人自行与居间人介绍的另一方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造成了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可得报酬的损失,因此,居间人主张委托人赔偿可得报酬损失有法可依。以上就是处理居间合同纠纷时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希望可以帮助你更好的掌握居间合同以及其纠纷处理。

6,与房产中介居间服务合同纠纷法律高手请进回答的好还送分

你已经打对了,就依据合同法,与消费者法无关。中介不提供服务是违约,找《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民事责任部分便可找到。
交易信息费部分是没有理由要求退的,其它的要看合同怎么约定,但合同不合理的部分,法院也不会支持.中介没有提供相关的服务是无权收取费用的,但如果合同有违约责任的,你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违约责任要合理.
当然有效。正规房产中介的居间合同都是在住建委备过案的,是有法律效力的。
你要想让房介公司退款,首先,查其资质,是否注册了,工作人员是否有从业资格证了;其次,如果房介公司证照资质齐全,那就按合同来,居间合同就是介绍提供信息为内容的合同.超过其经营服务范围的和同约定内容是无效的.假设合同约定都有效,你对价格不满意认为不合理过高的话,你可以到物价部门查询或举报投诉.协助你办理房产过户等业务是其义务不应收费的.起诉对你来讲省事是省事了,可成本高.当面点钱,和解.

7,二手房居间合同纠纷

让我来明确的告诉你..你现在是否在合同上签署了你本人的名字..? 还有你有没有授权委托书..? 把房子的所有事宜授权给你父亲办理..? 如果两样都没有的话那就是无效合同...在法律上你可以不出售此房的..不过这是仲裁的标准...和法院的判定不一样..法院判定不会像仲裁那么条条框框..所以很有可能会追究你父亲的责任..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而且售房事宜你也一定是清楚的..比如说人家买房肯定会来看房..所以法院一定认定你了解并清楚此事..除非你拿出相关证据..虽然你可以不再继续履行合同..不过很有可能引发起其他的经济纠纷``而你们是理亏的一方..我这么解释你明白吗。 .`?
《合同法》中关于居间合同的的相关规定为: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约束的话要看实际合同跟补充合同有什么关联了,没有关联则这个补充条款根本就是无效的,因为既没有双方签字也没有说明双方是谁,如果还有正规合同包含这个补充条款那就生效了,因为我之前在苏州做中介时候遇到过这种情况假如生效,要赔偿对方双倍定金既违约金(此处可能按增长值计算),外加对方其他所有损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给)如果生效了您就要付的,交易不生效则不需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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