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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到法院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该怎么处理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通常就是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满意,拒绝交纳物业费,作为业主应做好积极抗辩,举证证明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或根本就没有提供服务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按时去应诉就好啦!法院只是传你上庭而已!

收到法院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该怎么处理

2,服务行业有纠纷后如何处理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 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服务行业有纠纷后如何处理

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解决,简要来说,我认为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1、加强房管部门监管以及相关政策引导。在我国,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部门房管局的物业科为主,要从源头上减少物业合同纠纷的数量,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力度。2、成立社区调解组织,调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为依据,对纠纷进行斡旋、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纠纷的活动。3、仲裁解决。由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4、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司法是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当事人在穷尽了所有的解决方式后仍然不能解决纠纷时,可选择诉讼途径。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4,物业服务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物业管理纠纷处理方式,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1)当事人各方自行协商和解;  2)各方当事人请求第三人调解,请求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调处。  3)当事人之间约定仲裁;  4)司法诉讼。  以上几种方式孰优孰劣,难作评定,当事人可以自己决定。自行协商和解是双方直接对话解决纠纷的方式,而后面三种则是借助第三方解决纠纷的方式。
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以下三种:1、纠纷各方以和平协商方式达成协议解决;2、纠纷各方通过第三方介入主要是当地房管局、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调解机构参与调解的方式达成协议;3、纠纷各方在1,2二种方式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通过仲裁、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我国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规定中有人民调解制度,有一方不同意调解那么只能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进行仲裁或判决,仲裁是一局终裁制,判决是二局终裁制,法律文书生效后,赢方可以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有人知道法律服务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吗

解决途径如下:1、和对方协商,要求损失等赔偿,须达成一致。如果之后还需要合作的话;2、如果之后不考虑合作,可以直接起诉,根据合同及现实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举证和索赔;3、如果有约定仲裁条款还可以选择仲裁。作为执业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中有种执业律师往往是只讲有利的,不讲不利的,那么,最便民的途径是,到执行律师注册登记的省律师协会进行投诉。
1、甲方理由不能成立。其业务员肯定持有甲方证件和手续来洽谈业务;如果过去该业务员也来签订过类似合同,此次持有甲方证件,又签合同,应该认可。除非甲方解除了该业务员的职位或开除,但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不通知的,属表见代理,合同仍有效。2、合同由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没问题。3、甲方必须支付货款,并支付滞纳金。4、现如无故退货,甲要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6,物业公司和业主 服务合同有纠纷该怎么处理

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因为收取物业费的依据应是以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并委托该物业公司在小区进行管理为前提,在没有成立之前,因为物业公司与你签订了五年的物业服务合同,你也履行了,但到期后因为没有合同的约束,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你可以不履行和交纳物业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因为原签订服务合同到期,物业公司没有续签服务合同,虽然履行物业管理,但因为公司服务的主体是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不是具体的业主。物业公司向法院提起合同官司,你应按主体不合法,合同到期提出你的意见和申明。但考虑到对方在些服务及管理的现状,可以在你认为或是服务价格合理的范围内接受适当的补交。
案情一房地产开发商发布广告,称某广场商品房24小时保安值班,绝对安全,丢失重要财产物业公司负责给予赔偿。张女士基于安全保障而购买了该处商品房的顶层,并与房地产开发商委任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入住协议书。入住后一个月内,张女士下班后将摩托车停放在小区内。第二天上班时,突然发现摩托车不翼而飞,便立即报警,此事至今未破案。张女士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赔偿摩托车损失。物业管理公司称:“尽管我公司知道房地产开发商的许诺,但入住协议并未规定丢失重要财产给予赔偿”。经查,物业管理公司并未24小时值班。入住两个月后雨季来临,顶楼天花板漏水。经物业管理公司做了防水处理后,张女士向开发商要求换房,开发商也同意。但由于漏水导致该房的装修受损。张女士准备不再交纳第二年的物业管理费和供电、供水、供气费以抵消其损失。物业管理公司认为自己及时联系维修房屋,对张女士的要求持异议。夏季来临,张女士安装了一个大功率空调。隔壁的李先生因为张女士的空调机声音太大而无法入睡,白天无法正常工作,对张女士非常有意见。分别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处理。评析(一)关于张女士丢失摩托车纠纷的法律分析张女士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入住协议书,是物业公司对张女士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承诺以及张女士愿意接受服务和物业管理的明确表示。双方并未就张女士的财产由物业公司保管签订过保管合同或有其他约定,但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安全负有日常管理的义务,就有保管张女士摩托车的义务。但是房地产公司在售房时明确声称24小时保安值班,绝对安全。而张女士正是相信入住后会有此项服务,才决定购买此处房产。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此案中,房地产公司在售房阶段所做的安全保证和赔偿许诺进入了与张女士的房屋买卖合同之中,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受托人,承受了房地产公司的义务,对张女士所丢失的财产,要承担赔偿责任。(二)关于张女士是否要交纳物业管理费和供水电气费的法律分析首先要弄清开发商、张女士、物业公司三者的债权、债务关系。这里存在两个法律关系。第一,开发商与张女士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对张女士负有漏水致其装修受损害的赔偿责任;第二,张女士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存在就物业方面特定事项的权利义务而约定的合同关系。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如约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张女士不交纳物业管理费,那么是张女士对物业公司负有债务;关于供水电气问题,一般是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单独签有协议,应当依照执行,如果张女士拒绝交纳供水电气费,那么张女士对物业管理公司负有债务。而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没有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张女士主张以装修受损赔偿债权抵销物业管理费是不妥的,因为开发商对张女士负债而张女士却对物业管理公司负债,这两种债务虽然都是金钱债务,但是并不符合“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的条件。(三)关于张女士的空调噪音侵害李先生权益的法律分析张女士作为该商品房的所有权人,安装空调,改善住宿条件是其行使所有权的应有之义。但是在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接受相应规制。即所有权的行使不应侵害其他人的利益。张女士的大功率空调的噪音已经扰乱了李先生的正常生活,致其不能正常工作。这违反了我国《民法通则》关于相邻关系的有关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给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隔壁的李先生可根据《民法通则》的相邻关系制度要求张女士停止使用大功率的空调,安装小功率的空调,并可要求张女士赔礼道歉。

7,如何处理顾客纠纷

要解决好与顾客的纠纷,必须首先找出顾客不满的原因,然后针对不同的原因采用不同的处理办法。下面介绍几种最常见的引起顾客纠纷的原因及相应的处理和预防方法。  1.商品不良引起的纠纷。商品不良包括商品品质不良、商品标志不全、商品有污损、破洞等。虽然商品不良往往是制造商的责任,例如衣服决后缩水、褪色或罐头里有异物,但商场并非完全没有责任,因为商场负有监督商品的责任。为了保证商场售出商品的质量,商场在进货时应严把质量关,在陈列时注意商品的保护,在销售时详细向顾客解释商品的使用、保养方法,避免因顾客使用不当而引起商品损坏,甚至引发事故。  如果发生此类纠纷,不论责任在谁,商场都应诚恳地向顾客道歉,然后奉上新的商品,如果顾客用了该商品而发生物质上或精神上的损失,商场还应适当地给予补偿。  2.由服务方式上引起的纠纷。这里所指的服务方式是指商场营业员接待顾客时的服务方式。营业员接待顾客方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顾客对商场的信任程度。顾客对营业员服务方式的不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营业员态度不当  营业员在接待顾客时,经常会因态度不当而引发顾客纠纷。例如,营业员只顾自己聊天,不理会顾客招呼;营业员因顾客购买金额不多而冷淡、应付,或者不屑一顾;营业员在顾客准备买商品时,热情相待,倘若顾客决定不买,营业员马上板起面孔,甚至冷嘲热讽;还有些营业员会与顾客发生争吵。这些行为很容易引起顾客不满。  由于营业员态度不当而造成的纠纷,不像商品不良一样有明确的证据,而且同样的待客态度也可能由于顾客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反应;所以,处理此类纠纷,比处理由于商品不良引起的纠纷要难一些。  出现此类纠纷以后,顾客一般不会再与营业员理论,而是直接找经理投诉。碰到此类情况,经理可以采用两种处理方法:一是仔细听完顾客的抱怨,然后代表商场向顾客致歉,并保证一定会加强对营业员的教育,不让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陪同肇事的营业员一起向顾客道歉,以期获得顾客的谅解。  采用第二种方法适用于顾客情绪非常激动的情况。由于采用这种方式,会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再次见面,顾客很可能言辞激烈,再次指责营业员,而营业员也可能会为自己辩解。为了避免再次发生冲突,经理应事先和营业员谈话,指示不管受到多么严厉的指责也一定要忍耐下来。  (2)营业员工作上出现失误  不管营业员如何注意服务态度,偶而也会因为一时的小疏忽而引起顾客的不满。例如算错了钱,多收了顾客的钱款;或者为顾客介绍商品时不准确,以至顾客买错了商品;或者拿给顾客的商品与顾客要求的号码、规格不符,等等。  当顾客发出此类抱怨时,营业员必须诚恳地向顾客道歉,并且承担所有责任,而不要把一丝一毫的责任推卸给顾客。如果顾客觉得自己有部分责任,如没讲清要求等,他会自己说出来,好让营业员感觉好一些。反之,营业员若暗示顾客也有责任,只会使情况变得更糟。向顾客道歉以后,营业员要征求顾客意见,或者退掉商品,或者换一件新的,或者补给顾客多收的款项。只要营业员确实有改正失误的诚意,仍会获得顾客的好感。  顾客走后,营业员还要认真分析失误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今后不会重蹈覆辙。  (3)顾客对营业员产生误会  有时候营业员可能没犯什么错,也没什么不称职的地方,但顾客会因为对营业员及其提供的服务持某种主观的否定态度而产生不满情绪。例如,顾客认为营业员为他挑选商品不够耐心,尽管营业员已经尽了最大努力。  如果发生了此类纠纷,营业员仍应先向顾客道歉,然后再仔细地、平静地把原委解释清楚。但注意不要把话说得太明确,以免使顾客难堪。  因为营业员工作的目的是让顾客满意,所以不论自己有没有失误,都可以这样对顾客说:“你说得对。真对不起,我能做什么来补救吗?”在这样的气氛里,顾客的不满很容易会化解掉。  3.使用不习惯的新产品、新材料后产生的纠纷。这种情况主要是指新型的衣服、衣料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于新型衣料不断增加,在使用、洗涤、保存方面产生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例如近几年流行的羊绒衫,又轻便又保暖,但是在洗涤时如果用一般的洗涤用品,羊绒衫就会缩水、变形,让许多顾客感到相当不方便。  为了避免顾客产生这类抱怨,营业员在销售这些商品时,应事先了解清楚这些商品的特性及使用、保管和洗涤的方法,以便全面地向顾客介绍这些商品的优缺点,以及在使用、保存和洗涤时应特别注意的问题,这样才不至于产生太多的问题。如果对某些新产品无法真正了解其特性的话,商场最好不要进货,以免出现了问题而难以解决。  4.顾客需要的服务超过商场的能力而引起的纠纷。有时候,顾客要求的服务水准太高,令商场来不及安排,或者根本无力提供。这时候,如果营业员只简单地说声“不”,而不做任何解释的话,也会引起顾客的不满。对待这种情况,营业员应该首先如实告诉顾客商场的局限,然后主动帮助顾客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例如,当顾客要求某种商场不提供的服务时,不要说“不,我们没有这种业务。”而是说:“没问题,虽然我们没有这种业务,但我知道哪些单位能提供这种服务。”然后把有关单位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介绍给顾客。如果商场没有这些资料,可以告诉顾客到哪里能查到有关内容。如果这样做了,虽然顾客没有得到他们所需要的服务,但也会对商场留有好的印象。  总之,商场在处理各种顾客纠纷时,要掌握两大原则:一是顾客至上,永远把顾客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二是迅速补救,确定把顾客的每次抱怨看作商场发现弱点、改善管理的机会。只有这样才能重新获得顾客的信赖,提高商场的业绩
“顾客是上帝!”员工在处理顾客纠纷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六个步骤:1、要让纠纷两方都要心平气和下来,这点很重要;2、调查清楚纠纷的具体情况,包括细节,有时特别是细节,一定要仔细调查清楚;3、分析缘由,找出真因;4、提出解决纠纷的几套方案;5、调和处理纠纷事宜;6、纠纷解决后一定要总结,提出餐饮酒店如何改进服务的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纳入到平时的规章制度和或服务礼仪、服务态度当中,以防纠纷再产生。延展阅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即“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店内设立“禁止外来食品进入”规则属于其利用垄断地位而设立的霸王条款,这种额外强加给一方义务的做法其实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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