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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答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认为,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是: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个要件。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简答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2,买卖合同关系成立要件有哪些

买卖合同关系成立要件如下: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4、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买卖合同关系成立要件有哪些

3,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认为应具备以下条件:1、订约主体应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具备法律规定的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或过程;3、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有些情形还需要某种形式作为载体来进行表现)。此外,对于实践性合同来说还应把实际交付物作为成立要件。特殊情况例外。

合同成立的条件

4,成立买卖合同关系有什么条件

1、合同成立的条件是有行为能力的当事人依法达成了法律不禁止的、关于买卖商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内容。可使用口头约定的方式,比如面对面的交易,也可以网购或者通过即时聊天工具和邮件来达成一致意见等。2、双方签订合同书时,注意保存“合意”的内容,那么,通过使用邮件或者签订合同书的形式来促成合同成立,以便双方发生争议时有章可循,能保留的内容越全面的合意方式,才是越安全的。

5,合同法律关系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合同法律关系成立的要件有: 1、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合同成立”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2、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定的成立要件。

6,合同法律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识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不能仅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为根据,而不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7,合同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是合同内容的载体。 1、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不同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 般都采用口头形式。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但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生任何文字的凭证。人们到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商店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口头形式的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 同和标的数额较大的合同,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2、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合同的形式。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 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书面合同必由文字凭据组成,但并非一切文字凭据都是书面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为书面合同的文字凭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有某种文字凭据,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文字凭据上签字或盖章,文字凭据上载有合同权利义务。 书面合同的表现形式,常见的有如下几类: (1)表格合同。它是当事人双方合意的内容及条件,主要体现为一定表格上的记载,能全面反映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简易合同。表格合 同及其附件、有关文书、通用条款,才组成完整的合同。 (2)车票、保险单等合同凭证不是合同本身,它的功能在于表明当事人之间已存在合同关系。合同凭证是借以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载体。虽然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未完全反映在合同凭证上,但因法律及有权机关制定的规章已有明确规定,因而可以确认合同凭证标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合同确认书。 (4)定式合同。 关于公证、鉴证、登记、审批是属于合同的书面形式范畴,还是合同的生效要件,我国现行法的态度不一,有时规定为成立要件,视为书面形式;有时认为系生效要件。从法理上讲,后者更为可取,因为合同是当事人各方的合意,公证、鉴证、登记、审批皆为当事人各方合意以外的因素,即不属于成立要件的范畴,而属于效力评价的领域,尤其是登记、审批宜定为不动产物权的变动要件。 书面形式的最大优点是合同有据可查,发生纠纷时容易举证,便于分清责任。因此,对于关系复杂的合同、重要的合同,最好采取书面形式。但双方当事人均承认的口头合同,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的口头合同,法律认可的其他口头合同有效。 3、推定形式 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以作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承诺,合同成立。例如商店安装自动售货机,顾客将规定的货币投入机器内,买卖合同即成立。 合同的基本内容   书面合同不论采取何种格式,其基本内容通常包括约首、约尾和基本条款三个组成部分。   (一)约首部分   约首部分一般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编号、缔约双方名称和地址、电话号码等项内容。   (二)基本条款   这是合同的主体,其中包括品名、品质规格、数目或重量、包装、价格、交货条件、运输、保险、支付、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等项内容。约定合同,主要是就这些基本条款如何规定进行磋商,达成一致意见。   (三)约尾部分   约尾部分一般包括订约日期、订约地点和双方当事人签字等项内容。   为了进步履约率,在规定合同内容时应考虑周全,力求使合同中的条款明确、具体、严密和相互衔接,且与磋商的内容一致,以利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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