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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合同纠纷

法院支持赔偿违约金,驳回办不动产证,如果你们不满意,可以上诉。但必须有“反驳法院判决”的证据。

购房合同纠纷

2,买房子的纠纷

你要求定购的是7楼,合同签订的也是7楼,你实地察看的是6楼,但6楼与7楼有明显的差异,所以,你要求修改或者更换是合法合理的,如果更换的面积是相同的,就不可以加钱或者退钱,房价仍然按原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不可以随市加价。
请问你合同上是6楼还是7楼? 能否证明售楼人员存在欺诈或者你对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如果能够证明你可以提出换房或者解除购房合同。

买房子的纠纷

3,买房子遇到的纠纷

“签合同时房产公司说要第二年12月才交房”这句话可以理解为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关于交房的约定是填写第二年12月。之前说的年底交房是口头承诺,口说无凭。如果你要诉出卖方违约,则要寻找违约证据。比如,出卖方的广告、宣传单等是否有年底交房的描述。根据法律规定,出卖方提供的广告、宣传单等属于要约,可视作合同的一部分。
看合同当中是否对此有规定如果没有 可以和房产公司协商解决 无法协商 你可以起诉
看合同中有没有些交房时间。

买房子遇到的纠纷

4,买房纠纷

1、有一点是确定的就是你手里的协议公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个如果你去法院起诉是会得到支持的重要证据。2、你完全有权利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协议内容这是他的责任和义务3、至于他给你造成的损失我想你们当初在签订协议时一定有过约定的赔偿额度的可根据当时约定的额度去要求他给予你经济赔偿4、至于欠他那2000元这个问题有个时效期限,可能已经过了期限了。通俗一些大不了算你没理赔偿他损失也没有多少不要纠结这个小问题。5、如果你的确想要房子而不想让他赔偿你经济损失也是有把握的。但建议你去律师事务所找擅长房产领域纠纷的专业性律师咨询他会给你最好的建议(我想你懂我说的意思的)。希望我的建议可以帮到你,有不清楚的可以再问我。祝你顺利

5,购房纠纷问题

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间的差额如超过合同约定的合理比例的,则业主有权选择是退房还是继续履行合同(补交合理误差比例之内的房屋价款,超出部分由开发商自行承担),而非开发商所述必须按其公司规定补交全部房屋差额款;如业主选择退房应在明知或应当知道房屋面积出现差额之日起一定的期限内提出,但如此期间业主已以实际行为,例如装修入住等,表示了接受面积误差事实的,则退房要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将取决于法院的裁量;如业主退房,可以得到房屋价款的全额退还及相应的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支付给贷款银行的利息、为购买该房屋支出的其他费用违约金等;如不能与开发商协调处理,您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代您处理。
你这个问题。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面积误差是可以退房的(可以具体看一下条款的规定)。
首先,该房还不属于你所有,我国法院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房屋买卖系不动产物权变更,必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你们的买卖虽然你已付钱,但房屋必须过户后才属于你所有,你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对方有约过失嫌疑,可要求退房。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方在蕉城镇桂岭大道中三巷11-301兴建有一栋共六层套房,框架结构每 套四房二厅一阳台.一厨一厕.室外门白灰砖装修,及排污设施,室内装修,已装修好. 第2至6层搭配有4平方杂间,木制门.窗缺由甲方安放好铝合金框,玻璃等配件由乙方负责,水电到位,水电增容费由甲方负责,产权证,甲方整栋住房全部出售后,由甲方统一申报办证. [办证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愿买第三层套房,经双方协定购房价为人民币陆万三仟零佰零拾元正[63000]付款方式分三期付清第一期三万;第二期一万;第三期2007年7月份付清 其它事宜房产证办好款付清后已到公证处办公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必须守约,从付第一期房款[定金]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要求毁约,如甲方违约加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付的一切房款,如乙方不守约定的日期超期付款,则按所规定应付金额,每天按3%计算滞纳金给甲方,房款交清后,房产权属归乙方永久所有,空口无凭,特立此合同为据,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2001年3月19日 问题补充:本人是卖方,因为买方没有履行购房合同的第二,三期.把本来交给他的房子.在买方面前强制收回更换门锁本人入住.本人大约给了买方两年的时间才采取了不得于行动.请问本人在这购房合同中有没有违法的地方,如果上法院,法院应该大约怎么判!本人没收买方的第一期付款三万元是否违法!滞纳金3%是否不符合国家标准,太高! 请参考上面合同给我一个周全满意的答复!!!

6,常见的买房纠纷有哪些怎样解决

上家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还未交房,除了有一些正当的理由,比如下家未按时付款,否则要对下家承担违约责任。这时,下家可以要求交付房屋并赔偿损失,损失可以参考同类房屋的租金计算。  2、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  上家或下家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但下家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上家不办过户手续。上家不过户时,下家如果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上家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  3、要求返还定金引起的纠纷  按定金的性质,可以分为立约定金,违约定金等等,约定哪种定金,关键要看定金合同中是怎么约定。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定金应当签订定金合同,如果下家付了定金后,只是由中介公司或上家出具了一个“收条”,上面写了“定金”两个字,而且在支付定金的时候也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定金合同,那这个定金的性质是无法确定的。  如果下家付了定金后,只是由中介公司或上家出具了一个“收条”,上面写了“定金”两个字,而且在支付定金的时候也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定金合同,那这个定金的性质是无法确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下家不想购买房屋,定金应当返还。  4、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  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  5、因“黑白合同”引起的纠纷  “黑白合同”又称阴阳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  在因“黑白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争议e68a84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32636336的情况下,原则上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但是,这样的规定并不全面,因为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并不一定有先后,可能是同时签订的。如果一定要以后一份合同为准的话,这时就会难以认定哪一份合同是“后一份合同”。所以关键是要证明哪一份合同的价格才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  6、因户口迁移引起的纠纷  房屋交付后,下家才发现房内有上家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即使合同中约定上家应当保证户口迁走,但这类纠纷诉至法院还是不会被受理。房屋交付后,下家才发现房内有上家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即使合同中约定上家应当保证户口迁走,但这类纠纷诉至法院还是不会被受理。所以此类纠纷暂时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买房纠纷怎样解决  1、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  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2、求助于消费者协会商品房购销产生争议  解决过程中单个购房者与开发商相比处于弱势,购房者可将商品房购销纠纷投诉于当地消费者协会,求助消费者协会对相关商品房购销纠纷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问题。  3、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申请调解处理  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延期交付、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4、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5、通过法院司法途径  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小贴士:购房者在选择解决房地产争议的途径时,应立足于解决问题,分清不同的法律、利害关系,而不要引起讼争。

7,买房纠纷怎么处理

购房纠纷如何解决?回答1、按照购房合同中关于交付房产证时间的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解决,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来解决。根据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规定,自合同订立之日起(预售房为交房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应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否则就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其次,如果超过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期限,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使购房者没有拿到房产证的,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逾期办证违约金的,依合同约定主张,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主张逾期办证违约金。回答2、交房的时候,业主都有验房这一步,来检验房屋质量。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者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核验确定情况属实的,购买者有权退房,开发商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回答3、购房者遇到逾期交房等违约违法行为,应根据自身需求并结合开发商补救情况选择要房还是退房。具体来讲,如果开发商能够尽快完善各项证件、手续,尽快使房屋满足交付条件、确保将来能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购房者可以选择要房。当然,即使合同得以继续履行,购房者也有权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另外,购房者也可以根据开发商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等手续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如果合同被解除或确认无效的,开发商依法应当返还购房者已付购房款、利息并赔偿损失,如果购房者认为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购房者还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回答4、“订金”与“定金”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这是开发商规避法律责任的惯用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在商品房交易的过程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是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开发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上述的内容介绍了关于常见的购房纠纷有哪些这个问题,不同的购房纠纷解决的方法不一样。比如说常见的有房屋质量问题啊还有开发商推迟办证等问题都是比较常见的情况,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解决。所以说关于购房纠纷如何解决的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上述的内容进行解决,找到比较适合的解决方法。
一、什么是借名买房所谓借名买房是指实际购房人出资,由名义购房人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登记为名义购房人,实际购房人与名义购房人约定房屋产权归实际购房人所有的买房形式。借名买房出现纠纷的情况比较多见,房地产限购无疑是当事人选择借名买房的主要原因。二、确定借名买房双方之间的协议是否有效借名买房出现纠纷首先需要判断当事人之间是否形成借名的合意,若双方没有书面的借名协议,仅凭口头约定在对方当事人否认的情况下,法院很难认定借名的事实。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形成借名的合意,则要就协议是否有效进行判断。一般情况下有两种可能:第一:为了规避房地产限购政策而借名买房,虽然实际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但房地产限购政策并不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借名协议是有效的,实际购房人有权凭借名协议主张自己的权利。第二:为了规避经济适用房限购政策而借名买房,经适房政策保障的是社会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权利,《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不符合购买经适房的主体通过借名买房协议而购买了经适房显然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这种借名协议是无效的。三、如果双方协议无效怎么办?如果借名协议无效,即借名买房程序不能执行,实际购房人只能要求名义购房人返还购房款,无权要求确认房屋的产权归其所有。但如果借名协议有效,则要判断协议是否可以履行。若实际购房人在诉讼时已经取得了购房资格,则有权要求法院确认房屋的产权归自己所有,若实际购房人在诉讼时尚未取得购房资格,法院很难支持将房屋的产权判归实际购房人所有,这种情况下实际购房人可以等到取得购房资格后再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律师总结】律师提醒大家:买房时,最好不要以他人名义买房,因为借名买房风险比较大。如果要以他人名义买房,需要和名义产权人签订一份合同,证明该房产的实际产权人。另外,在合伙买房时,合伙购房人之间也要签署协议,明确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以及对该产权所占的份额。对于借名买房事务,实际出资人在自己利益受到损害时一定要及时向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咨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来源参考:http://china.find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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