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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订立合同时有哪些陷阱

法律分析:一)钓鱼合同。利用合同先向对方预付定金或少量预付款,取得对方信任后,骗取全部货物,或者先给付少量货物,蓄意骗取全部货款。(二)以假乱真。用假公章、执照、证明、汇票,帐号、甚至假身份证明等为幌子,虚构背景编造谎言,瞒天过海。(三)合演双簧。(四)偷梁换柱。利用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标的物规格、型号、标准等模糊不清,通常口头约定,故意在成交时以小充大达到行骗目的。(五)隔山卖磨。主要特点是虚构标的,即合同标的物根本不存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订立合同时有哪些陷阱

2,职场上合同陷阱都有哪些

1.试用期签订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不设定试用期,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不存在单独的“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从试用期开始计算。2.试用期时间过长。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至1年,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至3年时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根据相关法条,如果公司要求试用期时间过长即是“陷阱”。3.工资组成“陷阱”。很多公司采用基本工资+各种补贴、奖金的方式来规避有劳动纠纷后的补偿和工伤赔偿问题。面试时许诺月入过万,但都是以各种福利加起来的数字,合同中基本工资不到两千,以各种福利加起来一个月但发生纠纷时只会按合同上的基本工资算。4.合同条款不清。合同内容中关于具体岗位、工作地点、工资标准、合同期限存没有明确。例如,工作地点没有约定要明确到城市、明确到区,公司可能会以此为由将你分配到其他城市和地区,甚至可能因岗位设置成为不定期“出差族”。5.合同中存在空白条款。合同没有雇佣双方的签字盖章,只有公司方有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劳动合同;合同中没有约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虽然很多公司的加班费计算标准很低却不能缺少。合同中没有明确年终奖标准和年假天数以及其他相关福利待遇(如五险一金、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等)。劳动合同的内容大部分都是法定内容,不能通过约定改变,所以哪怕公司的合同中有一些霸王条款的约定,多数也都是无效的,建议大家一定要仔细看合同,如果存在劳务纠纷,要依据相关法律解决

职场上合同陷阱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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