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欠条上没有约定利息,法庭上能向债务人索要利息吗

听到一个小伙伴抱怨,他好心借钱给一个朋友,为了不破坏友谊,没有写借条,也没有约定利息。现在因为现金流问题,想让对方还钱,被拒绝了。小伙伴很生气,想拿回本金和最高36%的利息。那么,这样的想法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如果真的想保留借条,应该怎么写?1.我无息借钱。我可以事后再要吗?根据2015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

自然人之间利息约定不明确,贷款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民间借贷司法解释2第25条。最大利益是什么?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率,可以看看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司法解释,大家记住几个数字:24%和36%。1)约定利率低于24%:约定利率低于24%的,属于法律保护范围。当债权人主张还款并向法院要求利息时,法院将予以支持。

5、欠员工工资多少会 坐牢呢?

一般5万工人工资不会拖欠坐牢。但如果有转移财产、藏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或者有大量资金支付而没有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就会开会坐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签发支付令。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6、如果在法律规定部分的利息在范围内,会 坐牢吗?

1,一般不是坐牢,民间借贷是民事行为,受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只要不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范围(最高为银行活期利息的4倍)就不会坐牢,但是不允许放高利贷或者非法集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关于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民间借贷:1。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2.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就可以认定为有效,贷款产生的抵押也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3.民间借贷分为私人个体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体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

7、美国 合同法规定哪些方面

美国没有合同法但有统一商法典:美国统一商法典(1912年3月1日颁布,1912年3月1日实施)第一部分总则第一章本法的简称、解释和适用第1101条简称统一商法典。第1102条的目的;解释原则;通过协议改变本法规定的效力。1.应当灵活解释和适用这部法律,以促进其基本目的的实现。2.该法的基本目的是:a .使规范商业交易的法律更加简明、明确和适应现代要求;b .通过双方之间的习惯、行业惯例和协议,使商业惯例得以持续发展;统一各州规范商业交易的法律。

本法规定的善意、勤勉、合理、谨慎的义务,不得以约定排除;但是,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确定履行这些义务的标准。所确定的标准不得明显不合理。4.本法的某些条款含有“除非另有约定”或类似的词语,并不意味着不含有此类词语的其他条款的效力不能通过本条第3款规定的约定而改变。

8、国家劳动 合同法实施条例

法律主体性:有劳动实施条例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2)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未能变更劳动的。

9、 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

法律的主观性:1。第-2/108条规定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释义】本条规定了预期违约。根据违约发生的时间,可分为预期违约和期限违约。如果违约发生在合同履行期之前,则为预期违约。预期违约和提前违约,包括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

依照本条规定,可以要求其在履行期之前承担违约责任。二、什么是违约情形(1)拒绝履行,合同当事人的拒绝,也称违约,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的情况;(2)不完全履行,也称部分履行,是指当事人只履行合同约定的部分义务,其余部分不履行;(3)迟延履行又称逾期履行,是指当事人履行义务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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