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单位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单位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委托给第三方。第三人应当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分包给第三方或以分包的名义将其承包的全部分包给第三方。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6、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适用 法律有哪些

法律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合同 Law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主要有“合同 Law”。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的问题建设工程建设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的解释建设工程建设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法释〔2004〕1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判建设工程建设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Construction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法合同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施工的;(3) 建设工程投标是必须的,但未被邀请或投标无效。

8、最高法院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问题的解释

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Construction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范围、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人合同不一致,一方要求按照招标。除中标合同外,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签订合同合同用于购买合同约定的物业、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盈利、向建设单位捐赠物业等。,从而变相降低工程价格,一方背离中标合同。

9、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问题的解释

关于审判的解释建设工程Construction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2004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7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25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开庭审理建设工程施工。

10、建筑工程承包 合同的 法律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施工承包合同和法律的效力需要从合同签订的手续和承包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来判断。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全部分包给第三方或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包给第三方合同均无效。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分包给第三人或者以分包的名义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分包给第三人。

禁止分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商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91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0 合同订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合同订立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工程分成几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单位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单位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委托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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