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奥古斯丁的“神正论”中,关于“有神论”和“无神论”概念的有效性问题,当人类进入科学上的量子时代和哲学上的现象学时代,“有神论”和“无神论”的旧争论将失效。神正论古代正义理论的缺陷由此可见,古代社会的正义理论暴露了一个固有的缺陷,即正义仅限于人类的正义,梅因曾指出:“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都在一点上是一致的。
你以为牛顿的一生是这样的轨迹吗:年轻的时候,他惊喜交加,才华横溢,在物理上大放异彩。老了就开始除了研究神学什么都不干,最终从一个大科学家变成了一个可悲的神棍?那你就错了。牛顿的一生从这个角度来看更接近真实情况:自大到无法理解的牛顿决心用自己的智慧找出上帝在设计宇宙时留下的密码,从而写出了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等大量辉煌的著作。
这就是为什么他的墓志铭上写着“自然和自然的SlawslayHidinnightgodsaidletnewtonbandallwaslight。”(自然法则隐藏在黑暗中。神说:让牛顿诞生,一切豁然开朗。但是,牛顿和其他人不一样,他相信上帝这么牛逼,怎么会没事干扰宇宙运行呢?
不知道楼主有没有看过魔幻导演斯坦利·库布里克的《发条橙》,里面讲了一个非常接近这个道理的故事。“伦理恶”是奥古斯丁承认的三恶中唯一的一种,是一种恶的“恶”,即人类行为的缺陷:“与人类意志相反,沉溺于有害的事物”,但奥古斯丁并不妨碍上帝的全知。因为如果上帝创造人是为了做好事而不是做坏事,那么世界上就没有好人坏人之分,因为所有的行为都不在人的自由选择之中,因为一个被迫做某事的人是不需要为此负责的。
3、论“有神论”与“无神论”概念之有效性当人类进入科学上的量子时代,哲学上的现象学时代,“有神论”和“无神论”的旧争论将失效。因为,在这个正在经历哲学和科学革命的“新时代”,“有神论”“无神论”等传统观念已经失去了效力。人类为自己找到了一种新的命名体系,来“命名”那些过去被认为是“有神论”或“无神论”的思想。所谓“有神论”和“无神论”,本质上都是人们为了各自的世界感而找到的表达方式。
当人们觉得这个世界基本上是“理性的”(或“有意义的”)时,人们实际上就倾向于“有神论”。那种认为不相信“上帝”就有人们可以把握的客观物质规律的想法,其实是“自有神论”和“有神论”的一种形式。当人们觉得这个世界基本上是非理性的(或无意义的)时,人们就倾向于无神论(或虚无主义)。那么,人生活的宇宙中有“神”吗?
4、 神正论的古代正义论缺陷这样,古代社会的正义理论暴露了一个固有的缺陷,即正义被局限于人类的正义。缅因曾指出:“进步社会的一切运动都一致于一点。在运动发展过程中,其特点是家庭依恋的逐渐消除和个人义务的增长。“个人”不断取代“家庭”,成为民法所考虑的单位。是什么使个人之间的关系逐渐取代由‘家庭’的各种权利和义务所衍生的相互关系的形式?
‘恒等式’这个词可以有效地用来做一个公式来表达进步的规律,不考虑它的值,但是在我看来,这个规律足够可以确定了。《属人法》中提到的一切形式的“身份”,都源于古代“家族”所拥有的权力和特权,某种程度上至今仍带有这种色彩,因此,如果我们根据最好的作者的用法,仅使用术语“身份”来表达这些人格状态,而避免将该术语应用于作为协议的直接或间接结果的状态,那么我们可以说,迄今为止,进步社会中的所有运动都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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