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许霆案,还有其他特殊减刑的情况吗?法律的规定是社会道德的最低底线。但作为一个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引起法律界人士激烈争论的案例,许霆案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典型的司法素材和研究样本,“许霆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用银行ATM机出错,取了十几万,一审判无期徒刑,二审才判五年有期徒刑。

用法律谈谈你对聂树斌案件观点

1、用法律谈谈你对聂树斌案件观点

聂树斌案疑点重重,随便找一个都可以大做文章。第一,1995年9月23日至9月27日,聂树斌被捕后,公安部门没闲着,肯定是紧锣密鼓地审查询问、录口供。可惜四天的审讯记录没了。四天后,公安人员在审讯时说:“那你那天为什么不说实话?”这证明前四天是审讯,应该有记录。按照惯例,即使每天上午下午两次讯问,也有8份讯问笔录。你怎么能失去他们呢?

特殊减刑除了 许霆案还有其他案件吗

说实话,这四天很关键,不管你说他没说实话,不管你说他是沉迷口供,不管你说他是刑讯逼供,还是被逼招供。我们没有证据证明。这是丢失的还是隐藏的?损失要有解释,隐瞒也要有解释。不好说丢了。要知道,案件中的大部分疑点都在这里说明了,可惜公安部门把笔记本弄丢了。要知道,丢失笔记本电脑在历史上是极其罕见的。

 许霆案的法理分析

2、特殊减刑除了 许霆案还有其他案件吗

法律条文是社会道德的最低底线。法官在作出判决时,肯定会加入个人主观因素。只要是个人,都会讲究人情。很多法律只是规定了一个判决的范围,需要适用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来做出最终判决。“许霆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用银行ATM机出错,取了十几万。一审判无期徒刑,二审才判五年有期徒刑。这是一个典型的根据实际情况量刑过重,法律强调人情的案例。

我相信很多关注这个案件的人可能已经不再反对这个裁决了。但作为一个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引起法律界人士激烈争论的案例,许霆案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典型的司法素材和研究样本。似乎可以从这个案例的修改中吸取教训,从而推动司法体制的真正改革。作为法学研究者,我们也需要反思自己,放弃“法学专家”的自负和超然,深刻反思自己固有的一些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

3、 许霆案的法理分析

法律解析:《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刑讯逼供或者强迫证人作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1993年6月22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罚;非法拘禁或者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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