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你是什么专业毕业,掌握劳动合同法、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解除中的相关权利义务,既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改正,又可以防患于未然。第二,要讲究诚实守信。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他们也有权了解与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签订合同前,要充分了解单位,如实提供信息。

5、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是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固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限期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不能确定,但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不存在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也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起始时间,从用人单位录用之日起计算,其中包括劳动实施前的工作年限合同法”。这是法律对现有事件的认可。由此看来,劳动合同法具有溯及力。任何法律条文的制定首先必须保证当前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时法律条文的颁布也必须保证其所保护的事件的公平正义。因此,法律条文在颁布时必须始终保护以前存在的合理事件。

6、《 合同法》中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在于:1。界定不同的要约是当事人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要约邀请是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2.大多数不同的提议都是针对某个特定的对应方,通常以对话和信函的形式出现;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所以往往是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手段。3.内容不同的要约的内容必须满足合同成立的充分的主要条件,如明确的标的金额、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限等。要约邀请不具备这些条件。

要约的目的是与他人订立合同,引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因为要约人想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发出要约,所以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我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依法不能独立实施行为的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作的订立合同的要约,不应当产生行为人的预期效果。

7、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是什么意思,有何区别呢?

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就各自的合同权利义务达成了协议,双方客观上建立了合同关系。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成立,依法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区别如下:1。内容判断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一个事实判断的问题,重点是判断合同是否存在,而合同的有效与否是一个法律价值判断的问题,重点是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能否发生法律效力。

可见,合同成立的判断重在对合同表面状态的考察,而合同生效则重在对合同实质内容的考察。2.成立和生效的适用规则是不同的。合同的订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形式和合同内容,根据自己的自由意志创设权利和义务。合同生效:需要在国家干预下判断合同是否合法,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生效。

8、根据《 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与合同订立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答案】:D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9、劳动 合同法常见问题

Labor 合同法常见问题以下是我提供的Labor 合同法常见问题。欢迎阅读,1.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劳动法》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照本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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