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计生 条例广东计生 条例2021广东计生 条例2021根据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条例(2002修订

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条例(2002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但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均应遵守本条例。

江苏省计划生育 条例实施细则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人民劳动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与增加妇女教育和就业机会、改善妇女健康和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第四条夫妻双方都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的。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条例

2、江苏省计划生育 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使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人口应当实行计划生育,严禁计划外生育。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第三条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以宣传教育、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与发展农村经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同时,应依法采取必要的行政和经济措施。

3、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进计划生育,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国家繁荣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依靠宣传教育、科技进步、依法管理、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4、计划生育 条例及相关规定

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还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婚姻法》在总则中将计划生育确立为一项基本原则。1、对一个国家或地区来说,计划生育是对整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整,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增长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同时,婚姻法还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根据人口计划和间隔时间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5、山东省计划生育 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使人口增长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人口应当实行计划生育,严禁计划外生育。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第三条计划生育工作应坚持思想教育,同时采取必要的行政和经济措施。

6、广东 计生 条例

广东计生 条例2021广东计生 条例2021根据条例,女方国家标准为98。广东计生 条例2021,以下是详细内容。广东计生条例12月1日上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条例,明确了增设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建立普遍育儿服务制度等内容。

变化: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条例简化再生育管理,明确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不再合并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变化二:不用缴纳社会抚养费条例删除与三孩政策相抵触的限制性措施,包括删除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婚育证明的违法责任和强制执行,变更三:根据条例增加育儿假和护理假。在国家规定的98产假基础上,女方享受80天奖励假,共计178天,男方享受15天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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