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1普及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1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
1、谢谢科普是什么意思科普是指利用各种媒体,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使公众接受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推广应用科学技术,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科学普及是一种社会教育。2002年6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PRC)-1普及Law,这是世界上第一部科普。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9年,南京市颁布了《南京市条例》-1普及。
2、科普包括哪些内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的应用,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基本特征是:社会性、群众性和连续性。科学普及的特点表明,科普工作必须运用社会化、大众化、经常化的科普方式,充分利用现代社会的各种流通渠道和信息传播媒介,不失时机地渗透到各种社会活动中去,形成规模化、充满活力、社会化的科普。
这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不同岗位的科技工作管理者尤为重要。在国务院各系统中,部委的科普职能是按其主要职能进行的。科普日:全国科普日由中国科协发起,全国各级科协组织和举办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1普及法律》颁布实施的各类科普活动定于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我国大型科普活动有科技周、大型科普展览、科技下乡等。
3、广西壮族自治区 科学技术 普及条例第一条为加强-1普及的工作,促进广西科教兴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1普及Law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其他组织和公民开展或者参与的-1普及(以下简称科普)活动。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科普设施和科普队伍建设。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同级财力的增长逐步增加科普经费的投入。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少数民族聚居区、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科普工作的支持,大力培养少数民族科普人才,开展适合少数民族特点的各类科普活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的科普经费给予重点支持。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引导农民学习先进适用的知识,反对封建迷信活动。
4、南京市 科学技术 普及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1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1普及法律和法律第二条第项-1普及(以下
第四条科普是公益事业。科普工作应当坚持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原则,根据不同对象、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科普为名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纳入科技进步和文化建设考核,建立健全科普工作协调体系,促进科普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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