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行为是法律行为

合同行为是(双方)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通则》所采用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的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严格提法就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就是公民或法人(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因此,合同行为是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行为,合同是否合法,是待定民事行为,不能认定为民事法律行为。
双方
民事

合同行为是法律行为

2,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合同行为

法律分析:合同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基于意思表示一致而设立、变更或终止一定法律关系的双方法律行为。合同行为除须遵循法律行为有效成立的一般规则外,还适用合同法上的具体规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合同行为

3,签合同有什么法律

1、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 2、基于合同形式自由原则,承认各种合同形式的合法性,将选择合同形式的权利交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由当事人决定。 3、对于重大的交易,从交易安全和证据学的角度考虑,建议当事人采有书面形式,以避免发生纠纷时举证困难。 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关于电子数据交换:是一种由电子计算机及其通讯网络处理业务文件的技术,作为一种新的电子化贸易工具,又称为电子合同。它是利用统一的标准编制资料,使用电子方法,将商业资料由一台电脑应用程序,传送到其他的电脑应用程序中去,它可以产生纸张书面单据,也可以被储存在磁介质或其他介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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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法相关法条法律法规有什么

一、合同法相关法条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 合同纠纷 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7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7〕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7年6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8月8日起施行。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第五条 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 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一) 买卖合同 ,适用 合同订立 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 (二)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以及其他各种 加工承揽合同 ,适用加工承揽人住所地法。 (三)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地法。 (四)不动产买卖、租赁或者 抵押合同 ,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五)动产 租赁合同 ,适用出租人住所地法。 (六) 动产质押 合同,适用质权人住所地法。 (七) 借款合同 ,适用贷款人住所地法。 (八) 保险合同 ,适用保险人住所地法。 (九) 融资租赁合同 ,适用承租人住所地法。 (十) 建设工程合同 ,适用建设工程所在地法。 (十一)仓储、 保管合同 ,适用仓储、保管人住所地法。 (十二) 保证合同 ,适用保 证人 住所地法。 (十三) 委托合同 ,适用受托人住所地法。 (十四)债券的发行、销售和 转让合同 ,分别适用债券发行地法、债券销售地法和债券转让地法。 (十五)拍卖合同,适用拍卖举行地法。 (十六) 行纪合同 ,适用行纪人住所地法。 (十七) 居间合同 ,适用居间人住所地法。 如果上述合同明显与另一国家或者地区有更密切联系的,适用该另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 第六条 当事人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该合同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综合上面所说的,生活中有太的法律法规,各个行业都有不同的合同法规定,不同的事情签订的合同都不一样签订的每一项条款也不一样性质也会不一样,所以我们在做事之前一定要熟读 合同法相关法条 法律法规?这样才不会在做任何一件事的时候手忙脚乱,认真学习法律才是对我们有好处的。

5,合同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主要有合同的格式,载体,当事人,当事人适格,合同成立的条件,生效的条件,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分类有,买卖合同,运输合同,雇佣合同,租赁合同,天然气水电使用合同,居间合同等等.
合同法分为总论和分论两个部分在总论部分,主要规定了合同的定义、合同的订立及成立、合同的生效及效力、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等。在分则部分,主要规定了各种合同,具体如楼上所述:)
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必备条款。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6,第一章合同法概述1合同有哪些法律特点

您好, 第一,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结果,是以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的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且合同的内容即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由意思表示的内容来确定的。因而,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合同是一种双方或多方或共同的民事法律行为。首先,合同的成立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其次,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须互相或平行作出意思表示;再次,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达成一致,即达成合意或协议,且这种合意或协议是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因而,合同是一种双方、多方或共同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三,合同是以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的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首先,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在于为了各自的经济利益或共同的经济利益,因而合同的内容为当事人之间财产性的民事权利义务;其次,合同当事人为了实现或保证各自的经济利益或共同的经济利益,以合同的方式来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第四,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这其中包括: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合法,订立合同的程序必须合法,合同的形式必须合法,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合同的履行必须合法,合同的变更、解除必须合法,等等。第五,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所谓法律约束力,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遵守合同的规定,如果违反,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7,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都有哪些规定

由主体、和内容构成。   主体:参加合同关系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在法律关系中,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之争总是围绕着一定的对象所展开的,没有一定的对象,也就没有权利义务之分,当然也就不会存在法律关系了。   合同包括行为,物,财产,智力成果。   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   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是合同主要条款所规范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权利,是指权利主体依据法律规定和约定,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做出某种行为,同时要求义务主体做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得做出某种行为,以实现合法权益。当权利受到侵犯时,法律将予以保护。一方面,权利受到国家保护,如果一个人的权利因他人干涉而无法实现或受到了他人的侵害时,可以请求国家协助实现其权利或保护其权利;另一方面,权利是有行为界限的,超出法律规定,非分的或过分的要求就是不合法的或不被视为合法的权利。权利主体不能以实现自己的权利为目的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或侵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2、义务   义务,是指义务主体依据法律规定和权利主体的合法要求,必须做出某种行为或不得做出某种行为,以保证权利主体实现其权益,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一方面,义务人履行义务是权利人享有权利的保障,所以,都针对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规定了具体的法律义务。尤其是强制性规范,更是侧重了对义务的规定,而不是对权利的规定。另一方面,法律义务对义务人来说是必须履行的,如果不履行,国家就要依法,因不履行造成后果的,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您好,合同终止有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一、约定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   二、法定解除   (第94条)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第45条)   5、合同附解除条件的,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合同解除。   (第69条)不安抗辩权   6、合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恢复履行能力并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买卖合同(第148、164-167条)   7、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   8、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   9、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致使标的物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10、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交付不符合约定:   (1)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合同;   (2)致使今后其他各秕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及今后各批标的物解除合同;   (3)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互相依存的,买受人可以就已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合同。   11、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总额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借款合同(第203条)   1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中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第219、224、227、231-233条)   13、承租人未按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6、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7、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同,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8、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第248条)   19、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承搅合同(第254、259、268条)   20、承搅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搅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21、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搅工作不能完成,经承搅人催告并顺延履行期限后仍不履行的,承搅人可以解除合同。   22、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搅合同,造成承搅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建设工程合同(第287条)   23、未规定的适用承搅合同的有关规定。即合同解除情况与承搅合同类同。   技术开发合同(第337条)   24、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合同继续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委托合同(第410条)   25、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三、其他   1、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时有违法行为的;   2、情势变更   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   除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解除合同 的情形,出现了其他法定情形亦可解除合同,比如,因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 合同,对方在合同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也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解除的条件,并不是说具备这些条件,当事人必须解除合同,是否行使解除的权利,应由当事人决定;同时,法定解除条件,也是对任意解除合同 的限制,为了鼓励交易,避免资源浪费,合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非当事人要求,又必须解除的合同,不应解除而应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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