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保险法,军人保险法适用1997年退伍的义务兵吗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4-01-21 13: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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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军人保险法适用1997年退伍的义务兵吗
军人保险法是2012年7月1日施行的,不适用于1997年退伍的义务兵。
2,军人保险法
新保险法没有专门针对复员退伍军人的规定,保险法调整的主要是商业保险关系,而寿险公司一般承担文职军人的。拿一本【保险法】读读好吗。
3,军人保险法适用以前的退役军人吗
有具体的适用条款,你看一下。你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全文,第三章和第四章有具体条款。http://baike.baidu.com/view/5325088.htm这儿贴不出,说是有不适合发表的词句。。。。。。。
4,军人保险法的军人保险受益人规定
军人可以在上述规定的受益人中,指定特定的受益人及其受益份额;未指定特定受益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军人因战、因公死亡后,其伤亡保险金应由以下法定继承人按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领取的保险金数额一般应均等,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应当予以照顾。相关法规:(受益人之特定)退伍及残废给付,以被保险人本人为受益人;死亡给付由被保险人就下列亲属中指定受益人:一 配偶。二 子女。三 孙子女。四 父母。五 兄弟姊妹。六 祖父母。第七条 (特定之例外)被保险人无前条亲属或前条亲属受地域环境限制,不能为受益人时,得由被保险人呈经国防部核准,指定其他亲友为受益人。第八条 (未指定受益人之处理)被保险人生前未指定受益人者,其死亡给付,依民法有关继承之规定处分之。第九条 (给付标准之决定) 受益因受地域环境限制无法通知者,其保险给付,俟受益人能申领时按核发时标准给付之。
5,以后义务兵退伍养老保险是怎规定的
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十六条: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军人退出现役到公务员岗位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岗位的,以及现役军官、文职干部退出现役自主择业的,其养老保险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军人退出现役采取退休方式安置的,其养老办法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扩展资料:军队后勤(联勤)机关、地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对单位和个人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军队后勤(联勤)机关、地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军人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军队和地方有关部门、机构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义务兵退伍后,部队只给缴纳了两年的养老保险费用。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应该缴满15年后,等待到60岁退休时方可按月分期提取。部队缴纳了两年的基本费用,余下13年的费用,若找到工作后,可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负责大部分费用,个人只从工资中扣除小部分。若没有工作单位,或者自己创业,那么就只有自己每年按期缴纳,大约每年4千元左右。直到缴满15年。退伍后,将部队发给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交给社保局,社保局会让你去指定银行建立一张卡,将部队已缴纳的金额转入这个卡中。然后,未来年头的续保就需要你自己每年向这张卡里缴纳了。
6,义务兵退役后保险是怎么处理的
义务兵退伍以后可以继续交养老保险,而且会享受优惠政策。在养老保险办理中,退伍军人即可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优惠政策。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养老金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以供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作为生活来源由失去劳动收入者定期领取。根据国家既定政策,退伍军人可享受一定数量的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含制度实施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复员退伍军人享受四部分养老金,而且其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其中,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当地的统一标准发给。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复员退伍军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在缴费年限养老金方面,相关部门指出,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建议你查阅2012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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