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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如何支付

支付病假工资。

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如何支付

2,我们是企业单位现有一名员工得了癌症请问在医疗期内该职工的工

按正常的工资计算,如果有其他的医疗险可以另行计算

我们是企业单位现有一名员工得了癌症请问在医疗期内该职工的工

3,病假期间如何发工资

【病假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

病假期间如何发工资

4,请问病假医疗期工资发放问题

河南新解答:工人与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时,其医疗期间连续在三个月以内者,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每月发给其本人工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连续医疗期间在三个月以上时,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但连续停工医疗期间以六个月为限,超过六个月者按丙款残废退职待遇

5,请问员工生病期间病假工资怎么算

依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的70%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的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可以病假工资

6,医疗期工资的管理规定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确定经济补偿金基数时,如果月平均工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时,按解除劳动合同时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所以,不能按80%的标准发放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 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医疗期按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第一年为三个月,以后每满一年,增加一个月医疗期。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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