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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样本

那你应该是继C公司后拿到这张银承的公司。你在C公司盖背书章的第三手(A是第一手,B是第二手,C是第三联)那联的“被背书人”栏内,填写你公司全称,并在第四联签章处盖上你公司的财务章和法人章。如果在承兑日内你便可以继续转让给别人,如果即将到承兑日你需要提交到开户行。
你最好打电话或者直接去这张票的出票银行咨询怎么处理,因为,最后还是要出票行付款的。
样本有的。在中国票据网( www.zgpj.net ) 有样本清单。你搜索下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样本

2,银行汇票可以背书吗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1. 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可用于支取现金,公司客户只能用于转账结算。 2. 银行汇票可在全国范围内使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一个月。 3. 汇票经收款人背书以后可以转让,进入市场流通。
银行汇票可以背书。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背书指的是在票据上签名,票据所规定之权利由背书人转让给被背书人。
企业汇票通常情况下可以。个人现金银行汇票不可以。
就你说的办就可以了,因为总公司出的票收款人是客户公司北京xx货运公司,所以该公司必须在票据上第一背书人做背书后才能转让给你公司,上面第一被背书人栏填你公司的全称;然后你公司在第二栏的背书框里盖上预留银行印章后提交开户行就可了

银行汇票可以背书吗

3,承兑汇票背书要盖哪些章

企业财务章和企业有权人的署名章;1.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银行承兑汇票流通的主要方式。根据《票据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目前,我国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最常见的方法是在票据背面或粘单的背书栏内签章(即盖了企业财务章和企业有权人的署名章)。2.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的主要特点是:背书是一种附属票据行为;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是持票人所为的法律行为;背书的主要目的是在于转让票据上的权利。3. 在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背书转让汇票权力时,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有关的记载,并且应该将汇票进行交付。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进行转让,所以汇票的流通性大大的增加了。但是如果背书人不愿意将此汇票继续背书流通下去,也可以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的字样,此汇票就属于不能够背书转让的汇票。此种银行承兑汇票的转让的效力就是:在一般情况下,汇票是不能够继续转让的,但是如果被背书人继续转让此汇票,则背书人对在记载不得转让的字样以后取得票据的权利人不承担义务。这种做法就限制了票据的流通性,保护了当事人的意思。
背书章应当是在银行的预留印鉴,如果你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是3个的话就应该盖3个

承兑汇票背书要盖哪些章

4,怎样背书转账支票给第三方

1、在转帐支票后面有两个方格,你可以在左边的那个方格盖上你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企业法人章。(一定要盖好)  2、粘贴单是在转帐支票背面已经没有地方可以盖章的情况,贴在支票背面靠右方向的,如果要盖,还是盖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企业法人章  转账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客户,用于同城交易的各种款项,均可签发转账支票,委托开户银行办理付款手续。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转账支票是一种最基本的同城支付结算业务品种,只能用于本地(已可以异地转账)。
1、在转帐支票后面有两个方格,你可以在左边的那个方格盖上你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企业法人章。(一定要盖好)2、粘贴单是在转帐支票背面已经没有地方可以盖章的情况,贴在支票背面靠右方向的,如果要盖,还是盖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企业法人章
该支票需要b公司在支票背面的背书栏里盖上全印鉴,被背书人写上c公司的名称,然后由c公司填写银行进账单,并在支票背面粘贴单上加盖c公司全印鉴,到银行转账。进账单的出票人是a公司,收款人是c公司。
财务章,法人章。如果有盖章的地方(即:空的方格),只要盖上财务章和法人章即可。如果已经盖满,没有地方盖章的情况下,需要贴粘单,粘单的骑缝处和粘单上的左边第一个方格都加盖B公司的财务和法人章。一定要清晰。

5,经济法中的背书是什么意思

1.背书 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1)汇票以背书转让或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个人须记本名,单位须记注册全称。只有在少数情况下,如继承、企业合并、破产受偿等情况可以是无记名汇票。 (2)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之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粘章上的记载事项与汇票上的记载事项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粘单上第一记载人没有在粘接处签章的,粘单上记载的事项无效。 2.背书转让的方式 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3.背书转让的法律效力 (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但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3)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票据法设计了一系列特别的制度来保障票据受让人的权利,首先,受让人只需以背书连续的票据,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人身份,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明。其次,受让人可以对票据债务人主张前手对人抗辩的切断,从而使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受票据债务人与前手背书人之间抗辩事由的影响;再次,受让人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4.转让限制 (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汇票须完整转让,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3)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4)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 (5)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5.汇票担保 票据法第35条第2款规定,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6,会计中的背书是什么意思

背书就是将原有的票据背书给被背书人,算是一种支付手段,通过背书将票据转让来完成还款或者购买货物###票据持有人通过在票据背后书写把该票据转给下一位,这样就把票据权利转给下一位。1. 读音:[ bèi shū ]2. 造句:3. 在学生的脑力劳动中,摆在第一位的并不是背书,不是记住别人的思想,而是让学生本人进行思考,也就是说,进行生动的创造,借助词去认识周围世界的事物和现象,并且与此联系地认识词本身的极其细腻的感情色彩。4. 自信的建立不能用背书的方法去获得,而只能靠不断地学习、经历、实践与积累来建立,这种自信会使自己得到一种提升。5. 表妹在全神贯注地背书,我从她背後蹦出来,吓了她一跳,表妹背书的魂早就飞走了!6. 父亲经常和我比赛背书,虽说他丢掉书本已有二十多年,但比赛起来我总是输,他的很多知识好像都在脑海印着似的,无论是语文、数学、天文地理,还是英语,他说的都是头头是道,令我佩服极了。7. 她从此认真背书,再也没有滥竽充数过。8. 小明不会背书混在同学里滥竽充数。9. 我们从小学到大学在背书室被关上十到十五年之后,最后出来时满腹经纶,实际上却一无所知。10. 今天你没背书,但只要现在背书那样也亡羊补牢为时未晚。11. 老师叫小明站起来背书,小明居然不站起来。12. 表妹在全神贯注地背书,我从她背后蹦出来,吓了她一跳,表妹背书的魂早就飞走了!13. 突见一位肩背书包的印族少年急步过去搀扶他,过往汽车也停车相让,终于化险为夷!14. 爸爸经常对我说:“孩子,你要好好的背书锻炼记忆里啊!不然上初中就完了!”但我却总把爸爸说的这件事置之度外,真是不应该。15. 学好语文要背书吗?一定要!16. 暑假是个宝,一来心情好,不用天天看书本,不用出门背书包,还可睡懒觉。偶尔短信来扰,也是问个好,顺便提醒一下,夏天闷热出汗,经常洗洗猪脚。祝暑假快乐!17. 在此情况下,任何对被涂销签名之当事人具有追索权之背书人的责任即可解除。
背书 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1)汇票以背书转让或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个人须记本名,单位须记注册全称。只有在少数情况下,如继承、企业合并、破产受偿等情况可以是无记名汇票。 (2)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之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粘章上的记载事项与汇票上的记载事项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粘单上第一记载人没有在粘接处签章的,粘单上记载的事项无效。 2.背书转让的方式 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3.背书转让的法律效力 (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但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3)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票据法设计了一系列特别的制度来保障票据受让人的权利,首先,受让人只需以背书连续的票据,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人身份,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明。其次,受让人可以对票据债务人主张前手对人抗辩的切断,从而使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受票据债务人与前手背书人之间抗辩事由的影响;再次,受让人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4.转让限制 (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汇票须完整转让,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3)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4)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 (5)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5.汇票担保 票据法第35条第2款规定,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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