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金有法律效力吗

当然有,如果是定金那就是合同履约的保证。如果是订金就没有什么效力了。
合法有效
有的。缴付者违约,定金不还。收定金者违约则双倍返还。

定金有法律效力吗

2,定金的法律规定

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主要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五百八十七条、第五百八十八条中,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定金的法律规定

3,法律上定金和订金有什么不同的意义

根据《担保法》有关规定,合同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根据法律或当事人双方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按照合同表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金钱或替代物,如果给付订金一方悔约,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如接受定金一方毁约,折需向对方双倍返还。 这就是“定金”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在审判中一般视为预付款,即使视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只能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弱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若收受方违约,只退还原定金,而不能得到双倍返还。 所以,在法律中,只因为一字之差就会导致不同的结果。在签订合同或协议等起法律效应的书面协议,应当慎重小心。否则 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法律上定金和订金有什么不同的意义

4,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

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2、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5,订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均要付什么法律责任

订金不具备债的担保性质,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只需返还所收受的订金即可。订金的交付相当于预付款的交付,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 而定金一经给付,则根据担保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发挥出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简单理解就是定金一旦给付就不可取回,订金就像活期存款可取回。
一般来讲是订金可以退,定金则不能退。实际都可以商量的,看你搞不搞得定开发商啦,某些很强势的不会退定金的
简单化,订金可以退,定金则不能退。所以签合同时要看清楚是订金还是定金。 订金,如果你房子不要了可以退钱的, 定金,如果你房子不要了是要陪违约金的。
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都要负法律责任吧。

6,定金罚则概念

所谓定金罚则,其实是定金担保作用的体现。如果交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违约方就无权要回定金;如果是收定金的一方违 约,那么违约方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与订金虽然仅一字之差,但是其法律性质却不同。
 1、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 2、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3、 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1必须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2)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这里的合同目的仅指主合同的直接目的和主要目的。   (3)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定金罚则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定金罚则。
担保法第89条规定,定金的法律效力表现在两方面:(1)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此乃为主合同得以履行情况下所表现的效力。(2)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乃主合同不能履行情况下的定金罚则

7,合同定金法律规定比例是多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者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签订合同的定金才具有法律效力。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的比例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如果在合同中规定定金的比例超过了20%,那么超过的部分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作用,只能算作是预付款,但20%以内的部分还是有效的。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限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的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属于违法,只能按20%收取,同约定超过20%的比例的,也按照20%收取,其他部分必须退还另一方。但是合同仍然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的比例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如果在合同中规定定金的比例超过了20%,那么超过的部分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作用,只能算作是预付款,但20%以内的部分还是有效的。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签订合同的定金才具有法律效力。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合同定金法律规定比例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最多不超过20%。

8,如果做生意付了定金他不发货也不退定金可以构成犯罪不

收定金一方违约不退定金是违法的。法律分析定金所起到的担保作用并不是单方面的约束交定金一方,对于收定金一方也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交定金一方违约,收定金一方肯定不需要退定金,同理,收定金一方违约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签订定金合同注意事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期限;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方式;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明确款项的性质,标明“定金”字样;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定金不能混淆;违约金属于违约责任,定金则属于担保方式,两者不能混同。合同的签订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具有约束力,而意向书的签订不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不具有约定力。但有的意向书具备了签约主体之间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内容,因此是对签约主体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实际上已经属于合同了,只是名称不同而已。所以意向书不能片面的认为具备法律效力或不具备法律效力,关键还是要看其内容是否具备了合同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您好,还请您稍等,我看一下您的问题提问通过别人加微信订的购物袋付了一千块钱的定金,现在即不发货也不退钱怎么办回答如果做生意付了定金他不发货也不退定金不构成犯罪,这是民事纠纷如果对方就无发货意愿,而是以非法占有货款为目的,则涉嫌构成诈骗罪,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对方只是延迟发货,则属于违反合同法的行为,可以去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审查。不发货构成违约,对方可以按合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违约责任。更多5条
构成犯罪
您好,这个要看对方主观上是什么意思,可能会构成诈骗罪,也有可能是普通的合同纠纷。
如果付了定金,不发货,他已经构成了那个。照片。已经构成了诈骗罪,他属于犯法的。

9,什么是定金请问定金可以退吗

定金不能退。根据《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扩展资料: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定金 搜狗百科-担保法
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卖房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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