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如何设立外资股权投资有限合伙公司设立条件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现在上海市政策:对于投资类、金融类、资产类企业全部暂停。不能设立,建议你可以考虑转让。

如何设立外资股权投资有限合伙公司设立条件

2,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需要什么手续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指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具体手续有:1、申请人携带需要的材料前往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提出申请。材料主要有: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主要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资信证明、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更详细的需要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政务服务大厅工商业务受理岗会对申报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当场办结。3、审核通过的,政务服务大厅工商业务受理岗即颁发《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通知书》。

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需要什么手续

3,设立外资合伙企业一般要经过哪些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现在上海市政策:对于投资类、金融类、资产类企业全部暂停。不能设立,建议你可以考虑转让。

设立外资合伙企业一般要经过哪些步骤

4,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有什么限制吗

答: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应当遵守《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 国家鼓励具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促进现代服务业等产业的发展。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和标注“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合伙企业法》和《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泛指一切有外商投资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一类,即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5,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投资是外资企业吗

可以是。中外合作企业法第二条 中外合作者举办合作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中国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国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
包括。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外资企业包括合伙企业。

6,请问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呢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其所称的中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外商投资企业是一个总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商投资企业分为三种类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 3.外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出资和拥有。 4.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其主要的法律特征是: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以下特征: 1.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股东中,外方合营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中方合营者则为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中国公民个人。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作为股东的中外合营各方以投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方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4.中外各方依照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回收投资。 5.合资企业不设股东会,其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合营各方按投资比例协商分配,并载明于合营企业合同和章程。合营企业一方对他方委派的董事不具有否决权,但董事的资格应当不违反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条件的规定。

文章TAG: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如何设立外资股权投资有限合伙公司设立条件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