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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指的是什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指的是什么

2,何谓之伤残就业补助含义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说白了就是,因为工友受了工伤,身体多少留下了残疾或者限制,辞职或者被辞退后,再就业求职会很难,原公司有义务协助工友渡过这个时间,并以支付一定金钱的形式体现,这个钱就是就业补偿金。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何谓之伤残就业补助含义

3,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因身体伤残影响今后就业的补偿。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因伤残影响就业的补助金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伙食费、交通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伤残赔偿金(8级一般为10个月本人工资)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伤残就业补助金

4,什么是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于在工伤事故中或患病后大部分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为5~10级伤残)的轻伤,准备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人员。具体申领办法为: 属于5~6级伤残的,由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根据统一标准(相当于6~24个月的当年西安市月社会保险计算基数)一次性支付,以帮助工伤人员重新就业; 属于7~10级伤残的,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根据统一标准(相当于6~24个月的当年西安市月社会保险计算基数)一次性支付,以帮助工伤人员重新就业。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因身体伤残影响今后就业的补偿。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因伤残影响就业的补助金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5,什么是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释

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标准是存在地区差异的,不能一概而论。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之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4.有的地区是使用本人工资的标准,也有的地区是使用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如江苏省更是直接明确的规定了每个等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赔偿数额。5.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因身体伤残影响今后就业的补偿。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因伤残影响就业的补助金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6,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多少

《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没有全国通行的标准,须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执行。在各地区暂无规定的情形下,可参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对一次性赔偿所作出的规定。公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至四级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五至六级五级35个月、6级30个月。条件之一:①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③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二款(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七至十级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条件之一: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④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含5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的伤残等级补助金额不同。建议比对《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以及广东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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