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合法吗,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3-13 22:14:17
1,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
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条款本身就是违法的,那么是无效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非里面条款违反劳动法,还有霸王条款性质的,那么补充协议才不具备法律效力。
2,劳动补充合同有效吗
劳动补充合同,即 劳动合同 附加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应的,是有效的。只要是在双方自愿且符合法律要求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 劳动合同法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 劳动关系 ,制定本法。
3,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合法吗
合同签与不签是员工的自愿,公司不能强迫,强迫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 如果签“劳动合同补充协议”,那么以后就要以补充协议履行合同。如果不签,就是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所以,签或不签,员工一定要慎重。 如果出现纠纷,员工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你是公司?想求补充协议的内容和范文,规避签订第三次无限期合同? 对你这样的,应当 杀,无赦!!!
4,劳动补充协议合法吗
法律分析:看情况。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一旦双方签字认同,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都可以用此为依据,向劳动监管部门申诉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合同补充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与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所以,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6,签补充劳动合同违法吗
不违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补充劳动合同,只要是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的情况的就是有效的,不违法。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7,补充协议有效吗
在签订合同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其他变故,这时当事人会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那么这个补充协议有效吗合同生效后又签订补充协议有效吗1、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且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协议内容合法有效的话,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效力是同等的。2、在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发生冲突时,视为对主合同的变更或撤消,其效力优于主合同。即补充合同中与主合同相冲突的条款,补充协议的条款优先适用。3、双方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原合同的效力范围,明确补充主合同是在原来的范围之内生效还是有所变动、如何变动等。4、补充协议是以主合同的成立和有效为前提的,如果欠缺主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和必要条款,或者主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就没有签订补充协议的必要了。
8,这样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合不合法请各位达人指点公司要我们签
第一、本合同文本的起草涉及多出“歧义”和违反法律规定处,应该不是一个认真、负责的专业法律人士起草的。第二、第二条中“关键部门负责人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暂缓发放部分绩效工资。”前边是个逗号,所以是”关键部门负责人“可以根据情况,暂缓发放其他员工的绩效工资,还是公司可以根据情况暂缓发放“关键部门负责人”的绩效工资呢?第三、第三条中,“如遇假期工作时,乙方可调休成存假。”这个存假是指国家规定的假日未休息部分可以“存假”呢?还是每月两天的假期可以“存假”呢?第四、假日是国家法律规定的,特殊行业可以适当调整、安排补休,不能安排的要给予二到三倍的补偿。第五、保险是法律规定的,单位以合同方式规避一般没效力,最后会造成一定的法律风险。所以,你们就是签了这个协议,也可以在适当的时候起诉公司,要求他们补偿假期损失和保险损失。
9,公司要我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请问合法吗
如果合同没有签订完善,当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但是,这种协议也是要经过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以后,才能正式签署。公司要我签定一份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要求劳动者到另一家公司上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拒绝,如果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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