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有什么区别

两种区别

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有什么区别

2,民营和私营的区别在哪里

农民经营区和个人经营区

民营和私营的区别在哪里

3,民营和私营有何区别

区别在于是否属于营利性和盈利性

民营和私营有何区别

4,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有什么区别

民营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除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从本质上说二者没有什么区别。有一种说法认为私营企业泛指除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所有私营企业;民营企业是指规模比较大的私营企业。

5,民营与私营区别

  一、   个体是指个体工商户,主要以家庭劳动为主   私营企业以雇佣劳动为主   二、   私营企业指企业资产属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盈利性的经济组织。   个体工商业户,即生产资料私人所有,以个人或家庭劳动为主,雇工在8人(不含8人)以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三、   个体工商业的经营范围包括:使用机动工具从事小型手工业或家庭工业的生产;零售商品;农副产品、工业品中三类小商品的长途贩运和批发、零售;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使用机动车船承揽客货运输的运输业;房屋修缮业等。   四、   另外还有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次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   (2)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   (3)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五、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   (2) 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在一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是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根据民法通则第29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   (3) 适用的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乡个体》二商户管理暂行条列》的规定设立。   (4) 法律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种企业组织形态;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形式。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是否进行了独资企业登记,并领取独资企业营执照。   六、   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具体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三种形式。其中,私营独资企业,是指一个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书面责任。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书面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营利性组织

6,民营和私营的区别在哪里

公司制企业的具体形式有多种,尤以股份制企业为典型。股份制可以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这两种形式的根本区别在于: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上市,有限责任公司则不能发行股票上市。 什么是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以一定的形式共同出资、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组建、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企业。作为现代企业,它必须是法人企业。法人企业作为一个完全不依赖于它的投资者而独立存在的主体,它占有和支配企业全部财产的经营权和营运权,拥有企业产权,承担企业的债务和债权,能独立地同其他和个人发展各种经济关系。它像自然人一样,在法律上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它能以本企业的名义在银行开户借款,对外订立合同等。它的全部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企业法人。企业的所有者--股东,已由原来意义上的企业主转化为企业股份持有人,股东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仅限于他所持有的股票权,他不能要求退出企业,只能进行股权的转让。这样就为企业的稳定经营提供了保障。 股份制企业是以发行股票方式吸收社会上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统一使用,合理经营、自负盈亏,按股分红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它的基本特征是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在所有权不变前提下,把使用权转化为集中的使用权。股份公司是一种通过发行和购买股票的方式集资经营的企业。股票持有人即为公司股东。股东可凭股票取得公司的利润分配。股票是它的持有者向股份公司投资入股并有权取得股息收入的凭证。股票可以买卖,有股票市场。股东无权退股,只能将股票在股票市场上出卖。股东还有权参与企业的管理。定期召开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讨论决定企业重大经济活动,并选举董事会来负责企业的管理。 由上面两个定义可以看出,股份制企业不一定是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也可以实行股份制。 而股份制企业也不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说的是股票在交易所(市场)上流通交换的公司,很多股份制公司的股票没有在交易所上市流通。
从现代企业要求的产权清晰和产权流动入手,研究我国民营企业的制度创新意义重大。笔者以为,首先要在澄清民企概念和在民法中强调民企产权保护两个方面实现突破。 正确理解民营企业的概念要走出两个误区。 一个误区是认为民营就是私有,这种说法对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相当不利。从概念上说,传统的民营企业是指旧体制下的私人企业,是指私人独资和私人有限公司。当这些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作为一个机构法人再投资产生出更高层次的民营企业,即建立在法人基础上以民营法人投资为主体的民营企业,但他们还属于私营企业。 持这种观点意味着民营企业就是私人企业,民营化就是私有化。而在传统的按所有制划分的企业形态中,集体企业是公有性质的企业,因此,集体企业不在民营企业范畴内,这事实上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十年时间里,都把民营企业与私人企业等同起来,使民营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局限。 从实践上看,如果把民营企业与私营企业等同起来,对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因为,至今中国的很多产业政策,包括资本市场政策以及人们的观念上,对私人企业仍具有歧视性对待,因此把民营等同于私有对民营企业的发展是不利的。 事实上,民营企业只是与国营企业相对,应包含公有性质和社会所有性质的各种类型企业,私营企业只是民营企业的一种形态,因此,我们必须在实践的策略上把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分开,在各种场合尽量多宣传民营和私有的区别,是会对中国民营企业(包括私人企业)的发展产生实实在在的好处的。 另一个误区是认为民营企业不是公有企业。 民营与国营相对,而不与公有相斥,民营完全可以是公有,是社会所有。因此,现有的集体企业应被视为民营企业,尽管中国传统上的集体企业是被视为公有企业的。那么我们讨论的民营企业绝不仅限于私人企业。 民营只与国有独资企业相对,而与任何非国有独资企业是相容的,包括国有持股和控股企业,只要他们是民法意义上具有独立法人所有权的企业都是民营企业。因此,归纳民营企业的概念就是:任何非国有独资的企业均为民营企业。或换一个角度说,结合中国的现状,民营企业将包含三种类型:第一是被自然人股东所有的企业;第二是出资人主体模糊的集体企业;第三是非国家独资所有的社团法人、财团法人及国有参股和控股的企业。 现实中,中国民有的主要形式是集体所有,而民营化的表现形式是股份化,它应被划为公有和社会所有的概念,这在中国改革的理论和实践中是被接受的,也是有利于民营经济大发展的。 而在西方民营化则等于私有化。 事实上,我们过去和西方现在把民营化等同于私有化的理解是错误的。民营化是一种新型的社会所有制形态,它所带来的是按份共有、产权清晰的现代法人所有的企业制度,这是一种新型的公有形态。 只有这样界定民营的概念,才能把股份公司、三资企业和其他各种非国有独资企业都纳入民营企业的概念之中,扩大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 再谈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和民法的调整。 目前从修宪的角度,建立“私有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条法如果有困难的话,可以先从民法入手,民法是我国民事行为的根本大法,它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民法中明确“私人产权与公有财产同样神圣不可侵犯”是非常必要的。不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今天谈民营企业的产权清晰化和制度创新总给人不踏实的感觉,就不敢对民营企业正视历史,不敢提今天的产权清晰和担心未来的变化,而现实中实名制不能落到实处、资本外逃和在证券公司虚开账户的现象也就难以杜绝。 参考资料:中国普法网

文章TAG:私营  和民  民营  区别  私营和民营的区别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