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合同怎么审查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承包方是否取得建设施工企业相应的资质等级。2、注意合同承包,承包范围的审查,明确承包施工的工程包括哪些项目、哪些工程。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首先需标注:在前者优先;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明确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5、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明确安全事故责任。6、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约定工期顺延的事由。7、注意审查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8、注意审查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采取固定包干方式或者采用可调价格,还是其他方式。9、注意审查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10、注意审查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的约定,违约责任的约定、争议解决途径等。

工程合同怎么审查

2,合同审查五步法

法律分析:合同条款的审查。基本的步骤和方法就是合同条款的审查.全面细致地对合同条款逐一审查,这是审查合同的基本方法.但审查应该有重点。有三方面内容必须审查:一看合同的主体,二看合同的标的,三看合同的数量条款。此三者为合同的必备条款.无此三者则合同不能成立.对于特定合同按照特定合同的特点和要求对其必备条款进行审查,查漏补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合同审查五步法

3,如何进行合同审查

选择对象采购计划内容律师如何审查合同应该如何审查合同法律事务部关于规范合同审查流程的通知广东省申请集体合同审查流程图办理县管单位集体合同审查流程图泗水集体合同审查流程桂林集体合同审查程序集体合同审查程序集体合的审核程序集体合同审查程序规范集体合同审查要点:这些法则。我们在起草或审核合同时,切忌只片面强调一方当事人的权利而忽略其义务或片面强调一方当事人的义务而忽略其权利的情形。因为按照合同法关于合同对价的基本要求,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必须以承担一定的义务为前提,反之就是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必须以享有一定的权利为基础。法律禁止以强凌弱的不平等条约存在;对责任分担显失公平的合同,合同法赋予受不公平条款约束的一方当事人一定期限内的合同撤销权。尤其是起草涉及多方利益的格式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各方责任分担的合理性,切忌侵害多数人利益的霸王条款出现。因为在合同约定中,若各方责任分担不合理,不仅有违基本的商业道德,而且一旦产生纠纷,此类条款很容易成为众矢之的,从而毁坏商家的信誉,且容易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为无效条款。   2、注意交易实施的安全。   当事人之间订立书面合同的目的就是明确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更好地保证交易实施的安全。所以,在起草或审核合同时应特别注意能够保障交易顺利实现的条款内容。如当事人选择的付款期限和付款方式条款、合同履行的担保条款等是否存在不符合实际或无法保证交易安全的情形。尤其是在大宗货物买卖、不动产买卖和国际贸易类的合同中,这些条款内容显得尤为重要。另外,有关合同的签订地、履行地(如交货地点等)、标的物所在地及合同纠纷的管辖地、解决方式等条款内容如何约定也直接关系到交易的能否顺利实现或交易的安全,在给当事人起草或审核合同时同样不要忽视此类条款内容。   3、注意考虑合同纠纷发生的可能。   当事人之间通过订立合同所建立的是一种动态的债权或债务关系,一方权利之实现有赖于另一方义务之履行;换句话说,合同之债仅是一种信用上的法律关系,若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则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就存在灭失的可能性,尽管其可以通过法律上的救济途径来保障其权利实现。但由于合同之权利是一种私权利,法律对私权利进行保护的主要依据就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所以,要求起草或审核合同的人员必须具备法律的头脑和商业的意识,在起草或审核合同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发生合同纠纷的法律风险,在合同中尽可能的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条款约定清楚。

如何进行合同审查

4,合同审查五步法

合同审查七步法,是 的独创的一套完整合同审查方法。不同于其他的合同审查方法,合同审查七步法,每一个步骤都有其目的和操作指南。但想说明的是,在实务中不是每一次合同审查都要完全按照这七个步骤来。有的合同,审查人员已经非常熟悉了,可能就只用到其中的一、二个步骤即可,其他的已经渗透到审查人员的自觉或不自觉的行为当中了。有的合同,交易简单、风险清晰,属于一看便知的合同,审查人员也不需要刻意地逐一按照七个步骤来。不管怎样,这七个步骤是 的自认为可完整把握合同风险、辅助交易完成的七个重要步骤和方法。对于合同审查新手或新合同审查,这套方法也是非常管用、非常全面的。以下详细述之。一,合同背景的了解合同背景包括合同的签约目的、合同一方在交易中的地位等重要信息。对背景信息的掌握,是法务进行合同审查的第一步,也是法务进行合同审查极为关键的一步。任何一次新的或交易金额大的合同,法务都要谨慎地去了解该合同的背景。【拓展资料】签约目的,是合同审查需要了解的背后动机。大多数合同,可以从条款中明白合同各方需要做什么?为什么这样或那样做?如买卖合同,卖方是为了获得货物或服务,卖方是为了获取金钱或对价。这个签约目的,一般不会搞错。但也有很多合同,表面是一种目的,实质上又是另一种目的。如股权转让合同,可视为特殊的买卖合同,转让方出让股权获得现金,收购方支付现金获得股权。但这只是大多数股权转让交易的目的。还有很多的股权转让交易,其商业目的并不是为获得股权,而是为获得目标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目标公司的金融牌照、目标公司的营销渠道等。这种内含的交易目的,会影响到合同的鉴于条款、合同的权利义务条款、合同的承诺与保证条款、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等。再如咨询服务合同,这种性质的合同可用于很多目的,有的是真正的要交付咨询成果,有的可能只是为财务付款使用。不同的目的决定了合同审查的重点大不一样。合同一方在交易中的地位,也是合同审查之前必须了解的。合同审查有时会陷入尴尬或僵局中,就是因为不了解合同方在合同中的地位,特别是弱势的一方。处于弱势一方的法务人员,看到合同中对方的条款表现很霸道、强势,极力想扳回局面、针锋相对。殊不知,交易的地位已决定了合同条款的走势。一味追求公平、对等,只是一厢情愿。这个交易,要么不做,要么接受强势方的条款。合同审查人员不能不顾这个事实。这种情况下,把精力放到那些可以保护弱势方特定利益的条款上,也比去和强势方空谈对等要好。相反,如果是交易强势那方,则合同审查人员尽量要将公司利益考虑到位,对于条款的保护力度、保护范围要比一般的合同条款要深、要广,否则枉占优势地位。这一点,可能有些律师或居中裁判者法官,包括有些法学学者,不大理解,认为这有违合同法的原则。其实,正如我们在前面章节所述,法务工作的目标是在合法范围内帮助企业获取利润。法无禁止即可为,在合同交易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二,合同的履约能力调查合同签署仅是交易的开始,合同的履行才是合同签署的目的。合同的履行又必须依赖于合同对方的履约能力和意愿。在合同审查环节,必须考虑合同对方未来的履约,否则即便合同表述得再好,也是一纸空文。因此,合同审查全流程的第二步,是对合同的履约能力进行调查。履约能力调查,首先是对合同对方的主体资质情况以及过往交易记录、过往不良记录进行调查。主体资质情况就是对方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公司地址是否真实、可查,公司授权代表是否真实等。对于主体资质情况,现在可以通过一些第三方平台进行快速查询。如企信宝、企查查等APP软件。过往交易记录,指合同对方是否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公司进行过合作和交易。过往不良记录,是指合同对方是否属于或上过“被执行人”黑名单,或是否总是官司缠身。这些记录也可以通过一些官方的网站进行查询。其次是对合同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即合同对方是否有经济实力、技术实力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合同义务以及当出现违约时,是否有实力承担合同责任。市场经济是陌生人之间的交易居多。对于对方实力的不了解,会大大增加合同的风险。这种担心,很多时候是通过供应商资格、提交履约保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等机制予以解决。这其实就是对合同对方履约能力的评估以及评估后的补救措施。但在没有实行这些机制的时候,对于合同审查人员来说,就得依靠自己来评估合同对方的履约能力了。最后还包括对自己公司的履约能力排查。这一点,往往是审查人员容易忽略的地方,也是很多企业外聘律师不大关注的地方。己方公司的履约能力,除了考虑己方公司的履约实力,还要考虑己方公司履约意愿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如某投资公司,主营业务是投资收购一些标的公司,对于己方的(自有)资金要求能在预期时间内到位;对于己方对市场的判断要准确。如果前者不到位,则影响己方付款条款的履行。如果后者不准确,则影响整个交易是否继续进行。这种排查的目的,除了是保证己方公司能够履约,更重要的是,要设计一些条款来适应这种可能的变化,而不至于非常被动。前面这个投资公司,在其收购范本合同中,即有这么两类条款。一类是投资款的到位时间是一个弹性期间,且相关的违约责任适中。一类是约定了投资方对于交易的解除权,且无相关的违约责任。履约能力调查是为了保障合同签署后可以顺利履行下去。虽然履约是合同签署后才真正要关心的问题,但在不完全的信用经济环境下,这种调查必须前置,必须放到合同签署之前实施。三,合同模块梳理与必备条款的补齐《合同法》第12条规定了合同的8个倡导性条款,即名称(姓名)、标的、质量和数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在合同审查中,相同性质的条款组合在一起,是合同的模块。合同的模块,也可能是散落在合同的各个条款之中,各模块交织在一起。例如,违约责任模块,可能体现为合同中专门的“违约责任”条款表述,也可能体现为合同中某一方义务之后紧接着的“违约责任”。8个倡导性条款,构成了合同的8个必备模块。除了这8个模块以外,合同还可以有鉴于、承诺与保证、保密、不可抗力、通知与送达、适用法律、效力、附件、签署、其他等10个模块。这些8个之外的模块,不是每个合同都必须有的。缺少其中某一个模块,只要不影响双方意思的完整表达,未偿不可。不同的企业合同,其最后的组成模块不必然相同,要依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工商局2017年5月修订发布《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2017年),一共14条(模块),分别是主体(主体模块)、鉴于(鉴于模块)、房屋基本情况(标的、数量、质量模块),房屋权属情况(数量、质量模块),出卖人与买受人自行成交达成交易(履行方式模块),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价款或酬金模块),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承诺与保证模块),房屋的交付(履行方式模块),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模块),税、费相关规定(履行方式模块),权属转移登记(履行方式模块),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模块),争议解决方式(争议解决模块),生效(效力模块),附件及签署(附件模块)等。可以看出,除非合同有意识的将相同内容(条款)放到一起,否则模块的概念要比条款的概念要大。合同模块是从内容上来归纳合同的,是合同的结构形式。把合同从结构上划出以上所述18个模块,其目的有二。一是加深审查人员对合同的框架式认识,并熟悉各模块的标准化表述,以加强其“合同知识与技能系统”的能力。其二,帮助审查人员快速查漏补缺,将审查精放到那些反映合同目的的关键模块上,以提高审查效率。例如,在标的、质量、数量、价款等已基本确定的情况下,重点关注履行方式、承诺与保证、违约责任等三个模块。在某合同交易之前发生过纠纷、争议的时候,就要重点关注通知与送达、争议解决以及保密等模块。进一步,在违约责任模块,就得更加注意是否全面、细化和可操作。合同审查的第三步是对合同组成模块进行梳理,其原因是将合同进行结构化。对于结构化的东西,可以帮助我们深入理解合同的内容,也帮助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到那些“被遗漏”的部分。更重要的是,只要是结构化的架构,我们也总是有办法来提高其产出效率。对于18个模块中的前8个模块(倡导性条款),每一份合同都得完全具备。如果缺失,大多数情况会影响到对合同的理解和履行。因此,第三步的梳理工作,还有一个作用就是补齐必备条款(倡导性条款),否则合同的完整性会受到影响,也就是会影响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四,合同流程梳理与交易逻辑的验证任何一份合同,都是某种交易。有交易,便有流程。如果说模块反映的是合同“横的部分”,那么流程则反映的是合同“纵的部分”。通过模块,我们知道了合同交易中的权利义务的分布。通过流程,我们则知道合同交易中的权利义务的流动。合同流程梳理是指站在己方立场,对合同交易的步骤进行排列,以看清交易的逻辑,为下一步的审查工作打下基础。合同交易逻辑是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的主线。基本的交易逻辑就那么十几种,复杂的或新型的合同,其交易逻辑可由基本交易逻辑叠加而来。如一份股权收购合同,作为买方,需要支付价款,配合变更与交接,进行融资,遵守承诺等;作为卖方,需要办理变更与交接,保证、授权,遵守承诺等。这便是股权交易的逻辑。再如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发包方,需要支付价款,检视工程进展,进行验收,遵守承诺等;作为承包方,需要组织施工,按期完工,保证质量,进行维保,遵守承诺等。这便是工程施工交易的逻辑。但很多实际中的合同,对合同交易的流程不明确,逻辑不清晰,甚至存在矛盾的地方。这需要在合同流程梳理过程中,对合同交易的步骤进行整理,对其所包含的交易逻辑进行验证。这个工作,可借助于一些可视化的工具来展现。把从签约开始,合同的每一方分别要在什么样的时限内,完成什么样的动作,用一套流程图来描绘。这可称为可视化的合同流程梳理。其优势在于可以直观看清双方在流程中的位置,以便抓住重点,为下一步的审查做准备。同时,可以迅速观察到交易的逻辑是否完整、明确,甚至是否对等。如一份设备采购合同中,买方的主要义务是付款等,卖方的主要义务包括交货、安装、质保等。在该采购合同的交易流程图中,我们如果发现对于在交货之前的运输和保险这两个动作没有显示,就要追问它们由哪方来承担,如果是卖方承担,就要考虑卖方的报价款中是否包含了这两块的费用。假设没有包含,那么对于卖方来说,其通过该交易所能获取的利润就无形中减少了一部分,而再假设运输途中真发生风险事故,则可能影响整个卖方对此交易的预期值。合同流程梳理与合同模块梳理,都是对合同进行“解构”,其目的都是为了更加了解合同的内容和逻辑,以建立对待审合同的整体认知。对于审查人员已非常熟悉的合同,这两种梳理可能很快就能完成。实际操作中,对审查人员来说,属于初次遇到或关系复杂的合同,这两种梳理就非常有必要。五,识别合同关键风险通过合同模块梳理和流程梳理,我们对待审合同重新建立了认知架构。我们看到了合同文字的组成、合同交易的流程,下一步便是结合审查人员的“合同知识与经验系统”,找到那些对己方不利、过度保护对方、不易理解,存在遗漏等等条款。这便是识别合同关键风险这一步骤要做的事。那么,哪些条款或行为,构成了合同一方在某一合同中的关键风险?其判断原则是什么?首先,要“因人而异”。不同的企业,对同一性质的合同,其认为的关键风险肯定有所差异。甚至是不同的审查人员,其风险偏好也可能迥异。这样说来,是否无法说清什么是合同的关键风险?因为它只是主观的?其实不然。风险既是主观的,也是客观的。第二,关键风险的判断,是有一定的共通性的。如前文所述,任何一个合同,都是一项交易。任一项交易,都自有其交易逻辑。交易逻辑可以看作是合同的底层内容。合同各方在交易逻辑这个底层部分的“担忧”其实是一样的。这种“通用担忧”就是合同的成本条款和风险条款。这两种条款的内容构成合同的关键风险。合同的成本条款是指以合同一方来说会增加其履行合同成本的条款。如对买卖合同中的买方来说,价格、支付方式等与其履行合同的成本相关,这些条款是成本条款。合同的风险条款是指容易引起合同双方或一方的风险的条款。如语义表达不清等,可能造成额外风险。一般来说,成本条款必然也会引起某种风险,而风险最终可以用成本来消化。成本与风险是息息相关的,只是两者描述角度不一样。典型的可能增加成本的条款包括价款是否包含税收、付款时间限定、交货时间限定、要求额外支付保证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造成损失的赔偿范围、兜底条款的适用范围、管辖所在地等等。典型的可能造成风险的条款包括语义有歧义、表达主观无法明确、对相关情况未考虑到、语义前后矛盾、两个合同的关系未界定、主体资质未核实、赋予单方特别的权利等等。识别待审合同的关键风险,就是找到上述合同的成本条款和风险条款。可以看出,这些条款既是合同审查人员运用法律专业要关注的问题,也是合同商务人员考虑合同交易时的关键问题。六,进行合同文字修改合同审查七步法的前面五步,其实都是为了本步骤而准备的。到了这一步,我们才真正开始进行合同的修改了。文字修改是合同审查落到实处的核心一步,否则前面五步就属于“纸上谈兵”。在了解合同背景,梳理合同模块与流程,识别合同关键风险之后,我们对照自己的“合同知识与经验系统”,便对合同着手具体的文字修改。基本动作有增、删、改等。增,就是补齐合同文字。原因在于该合同存在漏项,可能是绝对必要条款,也可能是相对必要条款;可能是某风险条款,也可能是某成本条款。如在某合同里有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A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里的问题,就是质量标准不明确,容易产生争议,从而引发风险。为避免对产品质量的标准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的风险,建议改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A应当符合国家GB/T xxxxx-2017质量标准,否则应当承按照本合同第X条承担违约责任。”删,就是删除某些合同文字。原因在于该条违法、错误、重复、矛盾、不可操作等等。如很多格式合同中会约定免责条款,合同法规定如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而声称免责的条款无效。遇到这种条款表述,则最好建议删除。合同中也经常会出现一些对己方不利,强势方以一种不对等的条件要求己方的条款,审查人员也可以直接删除,除非双方对此有更好的、更折中的表述方式。如某合同约定,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书后如乙方无违约情形5个工作日内付款。站在乙方立场,就可把“如乙方无违约情形”这些文字予以删除。改,就是修改合同的表述。这是最常见的合同审查动作。原因在于合同条款不是完全不可接受,或者该条款模块本应当存在,只是要将合同文字的表述改为对己方更为有利的表述。如某合同约定,“乙方同意并承诺,如果保密数据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披露给第三方,所造成对甲方的直接损失经第三方证实后,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索赔。”站在甲方立场,可以改为“乙方同意并承诺,如果保密数据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披露给第三方,所造成对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索赔。”增、删、改是合同审查工作的具体手段,要围绕前期的合同背景进行,其尺度拿捏取决于对待审合同的模块与流程的梳理,以及合同关键风险的识别等。当然,还有背后隐藏的因素,即审查人员的合同知识与经验系统。在法务人员实际进行合同审查时,还有一点必须要提到的是,当审查人员对合同存在疑问需要进一步确认情况,或认为合同存在基本的交易方式和流程都不清晰或矛盾的情况,一般会将待审合同退回业务部门,让其核实、自行修改条件之后,重新送审。这也一种合同审查的处理方式。七,合同胜诉能力评估审查人员提出了具体的文字修改,看似本轮合同审查已结束,但其实还有重要工作可做。而且,这个工作经常被忽视。这最后一步便是评估合同的胜诉能力。如此,才能形成一套完整的合同审查闭环。合同工作不是出具了审查意见就结束了,还必须让该合同能用于履行,能经受争议的考验。因此需要评估已审合同的能力。它是指在合同审查完、履行前,对合同胜诉能力的检查。检查是假设合同进入履约阶段,依据合同记载,如果发生争议和纠纷,己方通过司法/仲裁途径等,“赢”的可能性。对合同胜诉能力进行评估,可以反映合同审查中的核心模块,如承诺与保证、违约条款、争议解决等是否正确地表达出来,是否全面的假设了各种情形,是否有足够的措施威慑对方违约以及足够的补偿挽回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如通过模拟合同诉讼,审查人员发现在违约金的设置上,即便胜诉了,但企业最初的商业利益也无法挽回,或者哪怕部分挽回,这就提示审查人员要重新修改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加大违约金的比例等。通过胜诉能力的评估,合同审查人员再次返回到合同文字的修改上,以终为始,审查人员可以不断优化其审查意见,也籍此完成合同审查七步法的最后一步。

5,如何审查合同

审查方法  1、合同条款的审查。基本的步骤和方法就是合同条款的审查.全面细致地对合同条款逐一审查,这是审查合同的基本方法.但审查应该有重点。有三方面内容必须审查:一看合同的主体,二看合同的标的,三看合同的数量条款。此三者为合同的必备条款.无此三者则合同不能成立.对于特定合同按照特定合同的特点和要求对其必备条款进行审查,查漏补缺。   2、文字审查,合同是文字的游戏,使用规范的语言能够避免误会防止争议的发生。   3、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的无效问题。   4、涉他权利审查.合同标的可能涉及他人知识产权或者其他利益,应该进行审查,避免侵权.   5、清洁条款审查.清洁条款的审查很重要.在科技发达的当今社会仿制模仿的技术非常高了,清洁条款对于避免纠纷发生很重要。编辑本段审查内容  1、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是否是具备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代订合同的,要审查是否具备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并审查是否在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内签订合同;有担保人的合同,审查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   2、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时,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审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4、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应按照合同的性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合同条款有无遗漏,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全和过于简单、抽象、原则,给履行带来困难,为以后发生纠纷埋下种子。   5、审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审查合同时,应对合同草稿的每一条款、每一个词、每一个字乃至每一个标点符合都仔细推敲、反复斟酌。确定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后意思矛盾、词义含糊不清的文字表述,并及时纠正容易引起误解、产生歧义的语词,确保合同的文字表述准确无误。   6、审查合同签订的手续和形式是否完备。(1)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如需经批准或登记,是否履行了批准或登记手续。(2)如果合同中约定须经公证后合同方能生效,应审查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机关公证。(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应审查期限是否届至。(4)如果合同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的,应审查是否有保证人的签名或盖章;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如果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审查是否办理了登记手续;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质物交付时间,审查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了质物交付的法定手续。(5)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

6,什么是合同审查合同审查有哪些步骤

什么是合同审查?合同审查是指从法律方面对企业合同进行的法律把关,是企业签订合同之前的必经程序。通过对企业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可以发现合同中的某些问题,减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和争议,提高合同履约率,即使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发生了违约或者争议的情况,也可以比较顺利地解决问题,得到必要的补偿,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合同审查有哪些步骤?第一步形式审查(一)将合同文件本身分为三部分:开头(合同名称、编号、双方当事人和鉴于条款)正文(第一条至最后一条)签署部分(即双方签字盖章和签署时间)形式审查就是看一看一份合同是否具备这三部分,这三部分是否完整,是否有前后矛盾的地方。常见的错误有:当事人名称不一致、不完全、错误或矛盾,合同名称与实质内容不符、时间签署前后不一样,地址、法定代表人错误等。(二)形式审查还要看是否附有对方营业执照、其他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书等相关材料。看相关文件之间内容是否有矛盾之处。第二步实质审查主要是对合同正文的审查,这是合同最关键的内容,包括:一、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法;二、合同内容是否公平,是否严重损害集团公司利益;三、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是否存在重大遗漏或严重隐患、陷阱。第三步沟通、参照与找法一般的合同,经过第一步、第二步的审查,一些初级的问题都能予以解决。为防止审查出现重大遗漏和差错,做好第三步就显得十分必要。沟通――指的是与合同经办人、起草人甚至对方进行沟通,就合同谈判、协商及合同目的等内容进行交流,合同条款中不清楚或者含糊的条款,也需要他们作出明确的解释和说明。参照――找到与所审合同相关的国家合同示范文本、行业推荐的示范合同文本、企业的合同范本等,对照在条款和内容上有何重大差别,分析或者询问原因。找法――也就是寻找法律依据。在合同审查中,一定要对照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来判断送审的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理、可行,要不要修改、应当怎样修改,需要寻找肯定或者否定的法律依据、司法实践依据和经济依据。审查有名合同,要看合同法总则和分则对该合同的专门规定;审查无名合同,更是要审慎行事。
审查合同是个复杂的工作要对法律有充分的了解才行
1. 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2. 关键错字3. 不清晰条款4. 合同签字及印章有效性 大概就这些就差不多了,看你是律师审核还是企业法务人员审核,前者一般不给挑错字错词,只看条款。 希望帮到你,还有问题就追问我。 致亲爱的提问者:每一个对你的提问认真回答的人都怀着一颗助人为乐的温暖的心。对于提问者的你或我来说,我们是在虚心求教而不是不耻下问,多数回答者所期盼并不是积分而是学以致用,帮助他人的那种快乐。知识与信息的共享原本不是迅速和免费的,但知道给了我们这种偏得,在我们接受了回答者的馈赠而节约了时间和精力时,我们是否应该回应以起码的谦逊和感恩呢?寻求帮助的人啊,只要你的一句感谢和几个点击,就能让更多闪耀着人性光辉的问答在这里持续发生。不要让懒惰和情绪成为一盆最终浇灭助人之火的冰水,及时去采纳那个认真帮助了你的回答者的善意吧,无论这个人是我与否。

7,如何进行合同审查

合同审核是企业签订合同之前的必经程序。通过对合同进行法律把关,可以发现合同中的某些问题,减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和争议,提高合同履约率。合同的审核大体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同订立程序是否合法。一、审核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同的主体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审核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对法人的资格审查。判断一个经济组织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对0非0法人单位的资格审查。对这类组织,主要审核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  3、对合同代理人的资格审查。审核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主要审核其是否有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4、对于特殊行业的当事人,从事一些特殊商品的生产和经营,应当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资质。二、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对于企业来说,合同一般都是比较重大、复杂的,所以应该尽量采用书面形式。三、审核合同内容是否合法进行合同内容合法性审核应当重点审核合同内容是否损0害0国0家、集0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0法形式掩0盖非0法0目的的情况,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这几种情况是《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况。
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是否是具备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代订合同的,要审查是否具备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并审查是否在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内签订合同;有担保人的合同,审查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必要时进行工商登记查询。 二、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时,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审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四、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应按照合同的性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合同条款有无遗漏,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全和过于简单、抽象、原则,给履行带来困难,为以后发生纠纷埋下种子。 五、审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审查合同时,应对合同草稿的每一条款、每一个词、每一个字乃至每一个标点符合都仔细推敲、反复斟酌。确定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后意思矛盾、词义含糊不清的文字表述,并及时纠正容易引起误解、产生歧义的语词,确保合同的文字表述准确无误。 六、审查合同签订的手续和形式是否完备。1、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如需经批准或登记,是否履行了批准或登记手续。2、如果合同中约定须经公证后合同方能生效,应审查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机关公证。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应审查期限是否届至。4、如果合同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的,应审查是否有保证人的签名或盖章;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如果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审查是否办理了登记手续;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质物交付时间,审查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了质物交付的法定手续。5、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

8,如何对合同进行审查

一、合法性或效力性审查 (主体、内容、形式)  主体方面影响效力的因素有:1、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 2、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有限制的情形(如经营范围上的特许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情形,其他的如保证人资格等) 3、代理权瑕疵4、无权处分;  注意营业执照是否有效问题,如是否被吊销、未年检、已经超过了经营期限等,若有上述情形,则该方的民事主体资格就可能成问题。  内容方面,首先看有无无效情形,包括合同法52条(一般无效)、53条(不当免责条款“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40条(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若有则可判定合同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对部分无效情形研究是否可以通过修改消除其无效原因。  其次看有无可撤销情形,也就是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  形式方面:可能导致合同不生效力,具体查阅有无审批、登记以及公证等特殊要求。  二、合目的性审查(合同目的、可操作性)  权利义务约定是否完整、具体、明确  合同内容是否便于履行  根据合同,能否顺利实现预期的合同目的,有无其他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三、程序及文字审查  1、名称是否一致,同一用语含义是否一致,条款之间是否存在逻辑矛盾,条文意思是否明确无误。文字是否通顺,有无错别字、语法错误,  2、签名是否是签名人所签,签名人不是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其授权书是否真实有效,盖章是否完整清晰,章印与名称是否一致,分页合同各页是否都有盖章签名,在整个合同的结尾处是否签名盖章,附件是否签名盖章。
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是否是具备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代订合同的,要审查是否具备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并审查是否在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内签订合同;有担保人的合同,审查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必要时进行工商登记查询。 二、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时,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审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四、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应按照合同的性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合同条款有无遗漏,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全和过于简单、抽象、原则,给履行带来困难,为以后发生纠纷埋下种子。 五、审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审查合同时,应对合同草稿的每一条款、每一个词、每一个字乃至每一个标点符合都仔细推敲、反复斟酌。确定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后意思矛盾、词义含糊不清的文字表述,并及时纠正容易引起误解、产生歧义的语词,确保合同的文字表述准确无误。 六、审查合同签订的手续和形式是否完备。1、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如需经批准或登记,是否履行了批准或登记手续。2、如果合同中约定须经公证后合同方能生效,应审查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机关公证。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应审查期限是否届至。4、如果合同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的,应审查是否有保证人的签名或盖章;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如果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审查是否办理了登记手续;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质物交付时间,审查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了质物交付的法定手续。5、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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