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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帮人家代购算不算犯法

应该不会

帮人家代购算不算犯法

2,海外代购是否违法

不一定,有两种方式可以让你继续做海外代购。 1、不被海关查获。 2、按规定缴税。

海外代购是否违法

3,代购违法么买衣服买鞋电脑之类的

不违法吧,淘宝上就有好多代购的.
你好!你傻吧,违法个屁啊,你朋友买东西送你还算违法吗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代购违法么买衣服买鞋电脑之类的

4,代购真的算违法了

代购并不违法也不会构成犯罪,新电商法颁布以来对代购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和规定,你所说的代购违法其实是代购获得利润后没有向国家纳税,现在新电商法颁布就是为了弥补这方面的漏洞,小规模的都不会,如果大批量的代购且没有交税可能会算为走私了。
如果代购方开不出正规的发票,或者发票的项目和你买的是不一样的商品.这样的代购都有违法的嫌疑.他们的进货就值得怀疑拉。所以,你代购的时候小心了,除非你买的是一次性并且你确信质量合格,否则以后的维护售后,人家完全可以不认你的货物,因为没有凭证。即使他们服务好,代购网的东西都很杂,对于一些专业的东西,他们是没有能力去和你解释和维护的。其次是,美国的一些公司在国内有代理,不允许直接从美国销售到国内。那么从代购这里直接拿的货物,外国公司他们认为你是非正常渠道买到的,不一定给你做维护的。所以即使美国网站写了怎么好的维护,你也不一定能得到的。代购也许可以凭借私人关系为你拿到美国维护,但是万一没有私人关系了,或者被美国总公司知道了,那么你就得不到维护了。还有,就是不少东西,国家是有专门的管理的,比如药品、医疗器械、化学、卫生产品,都需要专门的特许,没有生产经营的资格和证书,是不能经营的。这虽然有些形式化,但是至少有证书的比没证书的更专业更有能力,而且在监督体系之内,这是确认的,你可以得到更多保障。无资格经营是违法的,比如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中,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企业,非法经营医疗器械,是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可追究刑事责任的。

5,做代购违法吗

代购不等于违法,其实有两种形式的代购是合法的:一种是本人从国外购买不超过一定价值和数量的物品,供自己使用或馈赠亲朋;另一种是专门的代购商家进行代购,但这些商家的物品是按法律交税的。 2010年,海关总署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并且限自用、合理数量,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对于邮寄,海关总署第43号公告指出,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阐明:“自用”,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或者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也就是说,把握一定的限度,普通人出国回来买点东西,可以不缴税,享受一定实惠。另外,代购生意也可以在合法范围内做,比如一些代购网站,对国内稀缺商品进行国外采购,而后快递给客户,他们会在最终价格上计入税款,或者客户签收时补缴税款,这也没有问题。超过限度,不仅逃税违法,缴了税再去卖也不行。海关法律政策中的“合法代购”要求必须“自用”,那样的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即入境后不用于出售或出租。显然易见,海外代购产业中,这些商品将再次进入贸易领域,所以海外代购的商品是货物,无论其价值多少,都要照章纳税。这意味着,代购货物达没达到5000元或50元并不重要,因为这两个是针对自用的限制,而用于牟利的代购,即使单次价值和数量都很小或者按自用缴了税也不行,也应该按进口货物来缴税。当然,现实中对是否是自用很难辨别,一旦被查到,后果才严重。(以下回答为转载,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其实原则上是偷税的行为,看具体的金额而定

6,国外代购违法吗

不违法,主要是看你走什么渠道进货,走香港可以转嫁风险,且避税
代购不等于违法,其实有两种形式的代购是合法的:一种是本人从国外购买不超过一定价值和数量的物品,供自己使用或馈赠亲朋;另一种是专门的代购商家进行代购,但这些商家的物品是按法律交税的。 2010年,海关总署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并且限自用、合理数量,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对于邮寄,海关总署第43号公告指出,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阐明:“自用”,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或者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也就是说,把握一定的限度,普通人出国回来买点东西,可以不缴税,享受一定实惠。另外,代购生意也可以在合法范围内做,比如一些代购网站,对国内稀缺商品进行国外采购,而后快递给客户,他们会在最终价格上计入税款,或者客户签收时补缴税款,这也没有问题。超过限度,不仅逃税违法,缴了税再去卖也不行。海关法律政策中的“合法代购”要求必须“自用”,那样的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即入境后不用于出售或出租。显然易见,海外代购产业中,这些商品将再次进入贸易领域,所以海外代购的商品是货物,无论其价值多少,都要照章纳税。这意味着,代购货物达没达到5000元或50元并不重要,因为这两个是针对自用的限制,而用于牟利的代购,即使单次价值和数量都很小或者按自用缴了税也不行,也应该按进口货物来缴税。当然,现实中对是否是自用很难辨别,一旦被查到,后果才严重。(以下回答为转载,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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