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北京马路清洁工的防暑降温费是多少

120元/月

北京马路清洁工的防暑降温费是多少

2,北京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月份

6-9月份,共计4个月

北京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月份

3,北京地区高温作业补贴国家有相关政策吗

没怎么见到具体的政策,但高温补贴的政策是有的。室外作业人员津贴相对高些,根据企业自身自觉。但没看到有什么具体的标准出台。苏州有160元----200元左右的高温补贴标准但具体执行不知道是否到位 据法制晚报报道,日前,14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共分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执行月补的8个省份可以按照金额分为四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补贴为160元。广东排第二,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北京、山东、江西这三个省份名列第三档,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都是不低于120元。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每月83.8元,是8个省份中最低的。在执行日补的省份中,重庆的金额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津贴。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天的津贴仅为2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更少,为1元/日。

北京地区高温作业补贴国家有相关政策吗

4,降暑降温费标准请注明文件号

职工防暑降温费属于劳保费的列支范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673号)规定,对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税法规定允许扣除。但由于各地、各行业、各企业的情况不同,目前在税法中规定全国统一适用的扣除标准尚有困难,因此,原则上允许企业据实扣除。 为防止企业以这些费用为名,随意加大扣除费用,省级税务机关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上述费用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例如,北京市防暑降温费标准规定,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为120元,从事室内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90元。因此,企业发生的上述费用可在限额内据实扣除,超过规定标准都需要作纳税调增。这与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定不同,企业应按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使超过标准,也可以据实扣除。

5,高温费发放是否有最低标准

请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6]673号 1996-11-13国家税务总局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和职工宿舍维修费税前扣除问题的请示》(吉国税发[1996]第269号)收悉,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税法规定允许扣除。但由于各地、各行业、各企业的情况不同,目前在税法中规定全国统一适用的扣除标准尚有困难,因此,原则上允许企业据实扣除。为防止企业以这些费用为名,随意加大扣除费用,省级税务机关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上述费用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企业发生上述费用可在限额内据实扣除。税务机关要加强对以上费用合理性、真实性的审核。 因此,高温费的发放有地方税务局决定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行[2002]378号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为,夏季(6-9月)每人每月补助60元(含离休人员),交通干警每人每月补助80元。 至于个人所税税是要交的。
国税函发[1996]673号 1996-11-13国家税务总局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和职工宿舍维修费税前扣除问题的请示》(吉国税发[1996]第269号)收悉,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税法规定允许扣除。但由于各地、各行业、各企业的情况不同,目前在税法中规定全国统一适用的扣除标准尚有困难,因此,原则上允许企业据实扣除。为防止企业以这些费用为名,随意加大扣除费用,省级税务机关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上述费用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企业发生上述费用可在限额内据实扣除。税务机关要加强对以上费用合理性、真实性的审核。 因此,高温费的发放有地方税务局决定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行[2002]378号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为,夏季(6-9月)每人每月补助60元(含离休人员),交通干警每人每月补助80元。 至于个人所税税是要交的。

6,福利费如何发放

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规定:职工福利费不能再计提,只能按实际发生数扣除,扣除限额为工资总额的14%。企业所得税下职工福利费的处理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这与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对职工福利费的处理做法一致。目前,我国发票管理制度尚待完善、发票管理亟待加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意识有待提高,对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实行比例限制,有利于保护税基,防止企业利用给职工搞福利为名侵蚀税基,减少税收漏洞。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因此,依据上述规定,公司在福利费科目列支的给员工按人头发放的春游补贴,应当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要并入职工薪酬缴纳工会经费和个税,按现金的方法处理一样,只是贷方用库存商品,当然还会涉及增值税的问题,视同销售计销项税同时抵扣进项税 。
应该在“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下核算。 省级税务机关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上述费用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例如,北京市防暑降温费标准规定,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为120元,从事室内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90元。《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发放的补贴,应该计入工资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个人所得税属于地方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目前各地出现了不同的做法。比如,河北省地税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2009〕46号)第三条规定,各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县以上)规定标准向职工个人发放的防暑降温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1. 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2. 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主要应用于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医药费、职工工伤赴外地就医路费以及企业福利部门的各项开支等。福利部门主要包括:医务室、托儿所、幼儿园。3. 紧扣“企业用于职工个人的福利”主题。不包括职工集体福利设施购建支出(比如建盖医务室、托儿所、幼儿园的支出,这项支出列在“盈余公积”账户);有一些政策性的福利,如烤火费、某些岗位的劳动保护费等以及“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金”与“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一道计入“管理费用”。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规定:职工福利费不能再计提,只能按实际发生数扣除,扣除限额为工资总额的14企业所得税下职工福利费的处理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这与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对职工福利费的处理做法一致。目前,我国发票管理制度尚待完善、发票管理亟待加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意识有待提高,对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实行比例限制,有利于保护税基,防止企业利用给职工搞福利为名侵蚀税基,减少税收漏洞。 金额有限制:6000*14%=840元,超过840元的,调增利润 分录: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840 贷:现金 840

文章TAG:北京  防暑  降温  马路  北京防暑降温费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