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当前最新的审计制度准则

我国新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我国当前最新的审计制度准则

2,我国审计的三大准则

朋友您问我国审计的三大准则?答:1,客观公正 2,实事求是 3,独立办案

我国审计的三大准则

3,国家审计准则哪一年开始公布

国家审计准则1996年开始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审法发[1996]3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审计署令2000年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令2010年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8号修订政府审计准则的全部内容,并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政府审计准则。同时,规定了对废止审计准则和规定目录。

国家审计准则哪一年开始公布

4,2010年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体系结构是怎样

修订前的国家审计准则体系由一个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若干个通用审计准则和专业审计准则构成。这种体系结构比较零散,相关准则间的内容存在交叉,不便于审计人员系统学习和掌握。此次修订,参考《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体系结构,将原有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和通用审计准则规范的内容统一纳入《审计准则》,形成一个完整单一的国家审计准则。在审计准则的下一层次研究开发审计指南,进一步细化相关审计业务操作的具体要求。据此构建起由宪法、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准则和审计指南等不同级次规定组成的审计法律规范体系。按照上述体系结构,《审计准则》正文分为七章,即总则、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附则。共200条。同时,《审计准则》在吸收原有审计准则和相关规定中能够继续适用的内容后,废止了审计署以前发布的28项审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并在《审计准则》附件中列明了废止的规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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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截止到2011年年末我国共有多少个国家审计准则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审计计划第2号——审计通知书第3号——审计证据第4号——审计工作底稿第5号——内部控制审计第6号——舞弊的预防、检查与报告第7号——审计报告第8号——后续审计第9号——内部审计督导第10号——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第11号——结果沟通第12号──遵循性审计第13号──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第14号──利用外部专家服务第15号──分析性复核第16号——风险管理审计第17号--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第18号--审计抽样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第20号--人际关系第21号--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法第22号--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第23号--内部审计机构与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关系第24号――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第25号——经济性审计第26号——效果性审计第27号——效率性审计第28号——信息系统审计第29号——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
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第四章 审计机关权限第五章 审计程序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 则共计54条。

6,我国审计准则规定

我国审计准则规定,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可以运用详查、内控测评、抽样审计、计算、分析性复核、询证、监盘以及 计算机辅助审计等方法,审查被审计单位银行账户、会计资料,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 有价证券,取得审计证据。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与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虽都是为了规范审计业务、明确审计责任、保证审计质量而制定的,但两者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明显的不同之处。  1.制定准则的机构和依据不同。《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在1995年12月25日由财政部发布,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则由审计署制定颁布,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该准则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2.规范与适用的对象不同。《独立审计基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对任何单位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的以发表审计意见为目的的独立审计。《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则适用于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审计、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以及其他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3.规定的审计目的不同。独立审计的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国家审计的目的是对上述运用主体的财务收支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可见,独立审计强调的是会计处理方法的公允性和一贯性,而国家审计则强调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效益性。  4.体现的审计人员的身份与职权不同。《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特别强调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即他们仅仅接受客户的委托,就客户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无权就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作出处理意见。国家审计则不同,它不仅能够表达审计意见,而且还应当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可见,独立审计主要执行鉴定职能,而国家审计则特别强调监督职能,这突出体现在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的处理、处罚准则上。  5.审计报告方面的不同。独立审计报告的收件人是审计业务委托人,国家审计报告的收件人是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审定财务报告后,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审计意见书的评价意见分为无保留、保留和否定三种类型,而没有独立审计报告中的拒绝表示意见的情形。另外,在国家审计中,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除出具审计意见书外,还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可见,国家审计在报告阶段较之独立审计要复杂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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