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委托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你最好网上搜索《合同法》,专门有一章是对委托合同进行规定的。总共18条规定。《合同法》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第三百九十六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委托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2,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大陆法各国民法对委托合同的限制不尽相同。按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委托合同的标的既包括法律事务,也包括非法律事务;合同内容可以是有偿的,也可是无偿的。我国的民法理论与实践认为:委托合同的标的只限于法律行为,它是委托代理的发生根据。故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与第三人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担。
请详细说明事情经过。

委托合同

3,委托代理合同受委托人有什么法律责任

你好,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受托人应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办理委托事宜,如果受托人违反约定,委托人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官方过放电鬼地方地方的电放费
1、乙方终止代理的约定,符合律师职业规范的相关规定,仅在终止代理的后果上,双方可以协商费用退还问题。2、第四条与第五条关于双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约定不平等,解除前提约定也不平等,根据合同公平原则,建议可修改为“一方无故解除合同的,过错方按照已支付代理费__%向非过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非过错方实际损失超过该约定的损害赔偿金的,超出部分仍应由过错方向非过错方赔偿。”3、特别代理权限的授予,视当事人的约定,但由于涉及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处分,需要慎重,建议不要笼统约定,应具体到诉讼中实际需要的项。尤其应注意关于转委托的约定,实际将代理人设定为不确定状态,不利于保护被代理人的权益。4、关于代理费具体包括的项目以及支付时间的约定,由双方自行协商,参照各地行业习惯。

委托代理合同受委托人有什么法律责任

4,什么是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时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当事人实际履行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合同采用何种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虽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但其仍负有其他义务,如支付费用、接受委托事务的结果、赔偿损失等,这些义务与受托人的义务是相对应的。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事务的行为,委托合同只强调以处理事务为目的,而不以完成事务且有成果为要件。委托合同不适用于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和履行人身性质的债务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合同是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的一种。是指一方在不能自己办理有关事物时,委托另一方进行办理。委托合同的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的人。

5,关于委托代理签订合同的问题

代理合同没限制,个人或者法人、社会组织都可以,法人或者社会组织关键看他们有没有相应经营范围可以给代理人代签合同权限,代理人可以做什么,双方合同约定《合同法》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第三百九十六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三百九十七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答:合同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协议,理应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订。但是,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法定代表人往往不能亲自签订合同,而需要委托他人代订合同,这是允许的。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方是代理人的,先要审查其有无委托单位或者委托人的委托证明(即委托书),然后认真审查受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有效期限和委托日期以及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的签名盖章是否真实、明确、清楚。经过审查无误后,才可按照委托范围,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与之签订合同。

6,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必须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受托事务 2)报告义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 3)交付财物和转移权利的义务 4)赔偿委托人损失方面区分委托合同有偿或无偿两种情况 在有偿委托合同中,受托人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1.及时接受委托事务结果的义务。委托人依据委托合同的规定应当及时接受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结果,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得无理予以拒绝接受。对于受托人超越委托权限处理的非委托事务,委托人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是委托人知道而又不否认或者予以同意,则委托人仍应承担民事责任。2.提供或补偿办理委托事务所需的必要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受托人为办理委托事务所需支出的必要费用。所谓受托事务所必需的费用是指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为了达到委托人所追求的结果而必须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例如代购、代销商品的保管费、包装费、运输费等。3.按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的义务。委托合同并不是纯粹的、绝对的无偿契约,受托人依合同约定有获得报酬的权利。即使是委托合同中并无报酬的约定,但依据习惯或依据委托事务的性质或处理的具体情况,属于公认应该给付报酬的,委托人仍应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对此,《合同法》第405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4.赔偿责任。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非因自己的过错而受到的损失,得向委托人要求赔偿,委托人应对自己的委托负责。例如,委托人指示不当或重复委托、解除委托,或者由于第三人的原因而使受托人受损的,委托人应当赔偿损失。(见《合同法》第407、408、410条)。5.清偿债务的义务。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而负担的必要的、合理的债务,有权请求委托人予以清偿。如果受托人超越委托权限范围处理非委托事务,委托人对此没有明确表示反对,依《民法通则》有关规定,视为委托人同意,因此委托人对受托人办理该事务所负的必要债务,同样负有清偿的义务。

7,民法通则合同法对委托权的规定有哪些

第六十四条 【代理种类】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第六十五条 【委托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第六十六条 【无权、越权代理的责任】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第六十七条 【违法代理的责任】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8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对已实施的民事行为负连带责任的,在民事诉讼中,可以列为共同诉讼人。第六十八条 【转委托】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80.由于急病、通讯联络中断等特殊原因,委托代理人自己不能办理代理事项,又不能与被代理人及时取得联系,如不及时转托他人代理,会给被代理人的利益造成损失或者扩大损失的,属于民法通则第六十八条中的"紧急情况"。81.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的,比照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办理转托手续。因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一) 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 代理人死亡;(四)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五)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82.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
《民法通则》第63-69条是关于委托代理的条款,《合同法》第21章是关于委托合同的条款。

文章TAG: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合同  合同法  关于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