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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托运人什么是承运人请举例详细说明

承运人是实际承担运输任务的一方,而托运人是委托别人运输的一方(往往是货主)。

什么是托运人什么是承运人请举例详细说明

2,托运和托运人承运和承运人是一个概念吗

托运是物流的一种形式,指托运人委托具有托运资质的公司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的服务!根据托运方式不同,可分为海运托运、陆路托运、空运托运。托运是一种运输形式!他是一个运输的过程!托运人:就是委托运输货物的人!承运:古代作承受天命之解,如奉天承运;现代一般指承担运输之事,具体是指运输企业承受托人委托运送货物的行为。承运人:,“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所以他们不是一个概念
不是一个概念,假设,你寄东西,你就是托运人,那个快递公司就是承运人。承运人即第三方。托运人一般为本人或者第一人。

托运和托运人承运和承运人是一个概念吗

3,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海牙规则》共16条,规定承运人最低的责任和义务,承运人应享有的免责范围和承运人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赔偿限额。依照公约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是:①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克尽职责,使船舶适于航行;适当地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供应船舶,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装载货物的部分能适宜和安全地收受、运输和保存货物。②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搬运、配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公约规定了承运人负责的期间是自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亦即所谓“钩到钩”,通称海牙期间。公约对承运人规定了17项广泛的免责事由,其中重要的有:承运人对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受雇人,在航行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义务免责;火灾免责;承运人对海上或其他通航水域的灾难、危险和意外事故、天灾、战争、罢工等免责;对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的行为免责;对由于货物的固有缺点、性质或缺陷引起的体积和重量的亏损、或任何其他灭失或损坏,对包装不良、标志不清或不当,对虽克尽职责亦不能发现的潜在缺点免责。承运人对每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最高赔偿限额为100英镑。当事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只能高于而不能低于公约所定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限额;承运人可以放弃公约所规定的他的权利和豁免,或增加他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公约对于合同争议的管辖未作规定,对于诉讼的时效规定为,从货物交付之日或应交付之日起一年。

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4,奉天承运是什么意思

军权神授,丰上天的命令
额,迷信、迷信
尊奉上天旨意的意思。古代帝王用来神话自己的玩意
奉天承运的意思是:奉:遵照,遵从天意,指皇帝受命于天。承运:继承新生的气运;指君权神授。是中国古代封建帝王诏书开头的套语,最早是从秦朝开始使用的。
奉天是我们这,就是听沈阳皇帝的话!
奉:遵照;奉天:遵从天意,指皇帝受命于天;承运:继承新生的气运。指君权神授。封建帝王诏书开头套语。 起源.要从秦汉说起.秦始皇一统天下.不满足于王的称号.于是定名号为皇帝.自称为[朕".命为制.令为诏.其玉玺上就铭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以昭示其合法性.汉承秦制.逐步建立起了一套完备的皇帝制度.东汉蔡邕在<独断>中有这么一段论述:[秦承周末.为汉驱除.自以德兼三皇.功包五帝.故并以为号.汉高祖受命.功德宜之.因而不改也--汉天子正号曰皇帝.自称曰朕.臣民称之曰陛下.其言曰制诏.史官记事曰上.车马衣服器械百物曰乘舆.所在曰行在.所居曰禁中.后曰省中.印曰玺.所至曰幸.所进曰御.其命令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戒书."而其中策书等诏旨的写作格式.据范晔在<后汉书

5,铁路上承运是什么意思

承运与托运对立,负责运送货物,铁路公司负责这批货的是承运人,拿去运的是托运人
基本没有什么不能承运的。 神舟飞船都能承运,你说还有什么不能承运的? 除国家规定的有特殊运输限制的货物之外,铁路部门敞开各类货物。 对于大宗稳定货物方面,在运输中以协议运输的方式给予运力保障。 大宗稳定货物,像焦炭、煤炭、金属矿石、石油之类,具有运量较大、且货源稳定均衡的货物,能够提前确定运输需求的。 对于其他零散货物方面,铁路部门敞开受理,随到随办。主要是通过集装箱、快运班列、零担、整列、整车等方式承运。 “其他零散货物”是指通过协议运输以外的物资,如电子电器、工业机械、饮食烟草、农副产品、日用百货等。 铁路货物运输有关规定,每辆货车装载的货物总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防护物、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不得超过货车的容许载重量。 允许增载的货车车型、适于增载的货物品类及允许增载重量按铁路有关规定办理。 根据规定,下列货物不得按一批托运: 1.易腐货物与非易腐货物; 2.危险货物与非危险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 3.根据货物的性质不能混装运输的货物; 4.按保价运输的货物与不按保价运输的货物; 5.投保运输险货物与未投保运输险货物; 6.运输条件不同的货物。

6,承运人是什么样的部门和国际商务有什么关系港口码头时什么

承运人用英语说carrier/shipper 、是指订立水上货物或旅客运输合同或者实际执行其中全部或一部分运输的一方当事人。在我国,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而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 是国际商务中运输物流环节。
  承运人的权利  1、运费请求权  2、按时开航权  3、维持船舶内部秩序和安全的权利。  4、享有免责权和责任限制权。  承运人的责任  1.承运人责任期间  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承运人管货义务的存续期间。承运人只对在其责任期间内发生的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负赔偿责任。  2.赔偿责任  承运人在责任期间内,对不能负责的原因造成货物的灭失、损坏及迟延交付,应当负赔偿责任。  3.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是指将承运人对其不能免责的货物迟延交付,货物灭失或者赔偿责任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实质上是从量的方面对承运人赔偿责任的部分免除。  4.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责任分担  我国《海商法》第六十条规定:“承运人将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委托给实际承运人履行的,承运人仍然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对全部运输负责。对实际承运人承担的运输,承运人应当对实际承运人的行为或者实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或者受委托的范围内的行为负责。虽有前款规定,在海上运输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所包括的特定的部分运输由承运人以外的指定的实际承运人履行的,合同可以同时约定,货物在指定的实际承运人掌管期间发生的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5.承运人的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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