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用地,规划建设用地与总用地面积是不是一个概念晕死了都麻烦告诉我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12-24 15: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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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建设用地与总用地面积是不是一个概念晕死了都麻烦告诉我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不是一个概念,总用地面积里包含了规划出来不作为建设用途的地块,例如高压电线走廊、河道防洪通道等等,所以总用地面积应该大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但是如果总用地面积里根本就没有不作为建设用途的地块,那么这两个数字应该是相同的。 专业的叫法是建筑基底面积,建筑占地面积是口语化的说法,不正规。建筑密度=总建筑基底面积/总用地面积
2,居住区用地是不是等于规划建设用地
居住区用地是规划建设用地的一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是城市规划区内可以建设的用地,含基础建设用地:道路交通,公共建设用地:学校,医院,商业、仓库等等等你好!很模糊啊 这个问题,有的居民区甚至在规划红线上,但是一直没有动静,只是没有到拆迁的时候,新建的居住用地肯定是规划好的,要不是领不到房产证的。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3,土地所有没有规划建设用地权力
国有建设用地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占用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国家对国有建设用地的管理,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办法,即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可流动,而土地的使用权可以确定给单位和个人,并可以依法流转。政府管理国有建设用地具有双重职能,一方面,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权;另一方面,又对国有土地行使规划、使用审批、土地市场管理等行政管理权力。 国有建设用地包括: (1)已经属于国家所有的建设用地。包括城市市区内的土地,城市建设用地区外的铁路、公路、机场、水利、军事、工矿企业等使用的国有土地;国有农、林、牧、渔场内的建设用地。 (2)依法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 (3)依法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手续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 (4)依法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国有农用地及未利用土地。
4,规划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出让面积是一个概念吗
不是一个概念。规划用地面积,是指规划部门规划使用的土地面积。建议用地面积是指实际建设使用的土地面积。出让面积是指土地在流转过程中,由申转让给乙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介绍: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是指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一般包括建筑区内的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筑物所占面积、运动场地等等。是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的各种建设用地的面积。建设用地面积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建设用地界线所围合的用地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代征地的面积。拓展:建设项目报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取得用地规划许可后,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测量确定的建设用地土地面积。即由建设项目业主随同其他建设用地一起办理征地手续,并由业主承担一定费用,但建设项目业主必须无偿地交给城市公共建设行政主管机关,作为公共建设用地的那部分土地称为代征地。对这部分土地,虽然是业主出资、业主征用,但是土地使用权不属于业主,业主的土地证上面也不体现,其财产权归城建部门即政府所有。面积:面积是对一个平面的表面多少的测量。对立体物体表面多少的测量一般称表面积。
5,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和小区总面积的区别
1、建筑用地面积:指建筑或建筑群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包括室外工程(如绿化、道路、停车场等)的面积,其形状和大小由建筑红线加以控制。
2、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指开发商可以用于建设的土地面积.你买一块地,但由于市政或其他原因,需要占用你一些土地,如市政道路,即常说的要扣路幅,还有如在土地边有高压线,国家规定就需退出多少米才能建房的.所以你土地证面积并不一定是你的建设用地面积,土地证面积减去你不能用的面积后就是你的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
4、“用地面积”:是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的各种建设用地的面积。城市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可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水域和其它用地等。但各种性质用地的面积并不只单纯包括其本身所占用的土地面积,还包括一些直接为其服务的建设用地面积。
如城市的“居住用地面积”包括住宅及相当于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绿地等设施的建设用地面积;“工业用地面积”包括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堆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其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的建设用地面积。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有哪些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以上就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有哪些”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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