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农村盖房新政策

1.现在农村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 2.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 3.各村应根据本村的风俗、民情研究确定固定的一种住宅建筑方案,形成统一风格,采用坡屋顶建筑形式。

农村盖房新政策

2,农民建房相关政策

农民建房的土地属于宅基地,有的地方统一规划、统一图纸,有的地方根据农民自己的需要设计图纸,一般都需要到村里备案,建筑面积大的,需要到当地镇土地管理和规划部门登记。现在没有具体的政策规定,只有对宅基地的土地要求,具体规定要查当地的政府规章,只要是宅基地合法使用,建筑施工图纸安全,符合建筑标准规定建设,就没有什么限制。
农民建房有人口和面积规定吗

农民建房相关政策

3,农村户口建房政策规定

不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 1、3类情况下将禁止建房 (1)一户多宅的农村家庭不允许再建造新房; (2)出现违规建房情况的将禁止建房,比如,再耕地上建造房屋,或是建房前未被获得审批的; (3)政府正在进行农村规划调整,或是出现土地赔偿和拆迁的,也将会停止农村自建房审批。 2、6种房屋将被依法收回 (1)农村房屋主人去世后,无人继承房屋和宅基地的; (2)将农村房屋违法违规出售给城市居民的; (3)农村房屋长期被闲置,成为危房或是已经坍塌两年以上的; 4、获得土地拆迁赔偿或是已经分到安置房的,其原来的房屋将会被收回; 5、农民利用新的宅基地建房后,老宅基地必须被收回; 6、农村五保户去世后,其房屋和宅基地也将会被收回。

农村户口建房政策规定

4,现在国家有没有支持农村建房的政策

这些政策体现在2006年3月27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坚持依法依规管理节约集约用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52号)文件中。1.该文在第一部分的第四款中指出:在新农村建设中,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基础设施改造,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低丘缓坡和“四荒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愿意的前提下,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引导农民集中建房,以集中促进节约集约,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率。2.在该文第一部分第五款中同时指出:...坚持建新拆旧,积极推进废弃地和宅基地复垦整理。村庄复垦整理节省出来的土地,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宜耕则耕、宜建则建,优先用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这些规定,对于我国新农村建设取得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5,自建房如何申请办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续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6,请问国家对新农村建房有什么要求

农村建房手续办理须知一、程序(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一户不能多宅。(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二、审批面积(具体按当地的政策确定)(一)1-3人,按3人审批,即90平方米。(二)4人按4人审批,即120平方米。(三)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审批150平方米。(四)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扩建的连同老屋计算面积。三、几不批(一)地界不清的不批。(二)土地有争议的不批。(三)地质有滑坡现象的不批。(四)禁建区的不批。(五)界定为基本农田范围内不批。(六)规划区内的不能随便批。四、收费标准(一)农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二)重新开宅,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办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三)重新开宅,新占耕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家无住房确需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耕地占用税按规定收取。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许审批占用,特别是水田。五、违法占地处罚(一)违法占地建房的界定未经批准,骗取批准,批甲占乙,批少占多,批非占耕。(二)实施处罚的程序立案、调查取证、实地丈量、调查、研究处罚意见、告知、下发处罚书、收缴罚款、补办用地手续。(三)处理标准1.非耕地处罚10元每平方米。2.耕地(旱地),处罚款不少于2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3.耕地(水田),处罚款不少于3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注:(1)对部分违法建房户,态度恶劣,影响较大,在收取罚款时按上限征收,处罚后强制撤除建(构)筑物。(2)对违法建房户处罚的依据为: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六十九条。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56号)第四十二条,计征罚款。

文章TAG:农村  自建  自建房  建房  农村自建房政策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