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法律效力不足,如何判断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急求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3-07 01: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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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判断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急求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胁迫、欺诈情形下,所做的民事行为均应视为有效的民事行为,比如签订合同、赠与等等
2,如何认定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认定合同效力的因素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合同的法律效力: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1、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是否真实;3、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二、合同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借条上的公章无法律效率如何认定
借条上的公章无法律效力借条也无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之规定,借条没有法律效力。问 个体公商户 他人用了我的财务章 名章伪造借据260万借款协议 去法院起诉我!我怎么办?借条上加盖公司公章的话,一般来讲只要公章真实,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应当将公司视为借款人。
4,如何判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要判断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5、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以上就是判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一旦被认定无效就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之前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不能返还财物或者返还财物已经没有意义了,可以按照所得财产的价值进行折价补偿。如果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5,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如何认定
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均对显失公平作了规定。《民法通则》第59条、第1款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合同法第54条、第1款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从《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上述规定看,现行法律似乎仅从行为后果的角度界定显失公平,并不强调传统理论中显失公平的主观要件或者产生显失公平后果的原因。《民法总则》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的基础上,重新界定了显失公平的内涵。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6,效力未定合同如何确定效力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是限制民事能力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人签订的合同,要等法定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追认后才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7,怎么论述效力欠缺的民事行为
效力欠缺分无效和效力待定两种情形,无效是指行为自始无效,如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的合同行为,效力待定指经对方追认才有效的行为,如未成年人订立的与自己年龄智力不相符的合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一)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于其行为成立时是否有效还处于不能确定状态。 (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既可能成为有效民事行为,也可能成为无效民事行为。 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类型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即合同行为)。该种行为如事后得到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有效;反之,其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则该行为无效。此类行为成后,法定代理人表态前,行为的效力待定。 (二)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则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反之,被代理人事后不追认的,该行为自始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该行为成后,被代理人表态前,行为的效力待定。 (三)无权处分行为 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与相对人所为的处分他人的物品或权利的行为。按照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取得处分权,该行为有效;如权利人不予追认,无处分权的人又未取得处分权,则该行为无效。无权处分行为成立后,权利人表态前,该行为的效力待定。 (四)债权同意欠缺的债务转移行为 债务人转让其债务,如受让人无力履行债务,则债权人的利益难以实现。因此我国《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转让债务,应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未取得债权人同意而转让其债务的,转让行为在债权人表态前,该行为的效力待定。 举例:12岁的a将自己的自行车卖给了b,此行为需要a的监护人进行追认才能生效
8,想确认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存在法律效应是不是得找律师看一般都
自己无法辨别是要咨询律师的,只是看下的话1000够了!1、合同与合同文本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合同是一种法律上的关系,合同书的主要作用在于证明存在合同书上注明的约定内容(合同)。因此合同书撕毁或者遗失不能代表合同关系不存在或消灭。 2、但是没有了合同书,原告就很可能不能完成证明存在合同以及相应的合同内容的举证责任从而导致败诉,所以一般签署了合同都会妥善保管。 3、从你说的情况看,两张原件都已经销毁了。对方手里留有复印件是不能单独作为认定合同关系的依据的,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拿这张复印件去起诉你,那么法院不可能仅仅依照这张复印件就认定你们之间存在这个合同。但是这份合同在签署的时候有组长等证人签字,这就意味着你们在签署合同书的时候除了你们之外,还有其他人也了解这个合同,如果证人出庭作证说复印件的内容与其了解见证的合同书内容一致,并且证人所说的话被法庭采信,那么,复印件加上证人证言,就足以替代合同书原件从而可以作为依据认定你们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4、商量取消合同在法律上称为合同解除,依法是需要通过新的合同来解除的。现在的问题是你们虽然是经过商量一致以后解除的合同,但你是不是也有对方同意解除合同的人证或其他证据呢?如果没有,建议赶紧收集保存,否则对方一旦有坏心思,你可能会比较被动。方法可以参考楼上说的录音,如果不能补签的话。 当然,从实践的角度来看,这种情况发生得不多,尤其是熟人之间更是少之又少,你也不必过于担心。可以试想一下,你去商店买东西,收银员收到你的钞票后转过身就不认账,如果没有摄像装置等其他可以事后证明你付钱的证据,那就只好打架了。实际上你是否看过这样的现象呢?我当年初学法律的时候也为这个迷惑了很久,后来才想法律其实不是万能的,也许起更基础作用的行为规则存在于法律之外呢。
9,如何判定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构成欺诈行为的两个方面。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构成欺诈,一般必须是被欺诈人的错误认识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易言之,如果被欺诈人订立合同,那么必须是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与合同内容有密切关系,并且被欺诈人因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对合同内容发生了错误认识。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如果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欺诈行为而作出的,也不构成欺诈。这表明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规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转让。只要转让的手续符合法律规定,转让合同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法》: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合同首先要成立,其次才谈得上生不生效的问题一、合同的成立要件形式要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实质要件——1、当事人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二、合同的生效要件其实法律是自下而上的东西,就像问你哪些东西能吃,那范围就太广了,你一般都会说哪些东西不能吃。所以《合同法》中规定了合同无效、可撤销变更的情形,除了这两种情况的合同都有效 1、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可撤销合同情形——《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此外合同还可以先成立,并约定生效条件和期限。这样的合同成立但并未生效,当条件成就时或期限到达时生效。(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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