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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后汉书 循吏列传翻译

任延在九真任职四年,光武帝召他去洛阳,由于生病耽搁了行程
后坐擅诛羌,不先上,左转召陵令。

后汉书 循吏列传翻译

2,史记 循吏列传

公孙仪相鲁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孙仪不受。其弟子谏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彼必不能常给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 译文 公孙仪做鲁国的宰相并且特别喜欢吃鱼,全国都的人都争相买鱼来献给他,公仪先生却不接受。他弟弟劝他说:“您喜欢吃鱼而不接受别人的鱼,这是为什么?”他回答说:“正因为爱吃鱼,我才不接受。假如收了别人献来的鱼,一定会有迁就他们的表现;有迁就他们的表现,就会枉法;枉法就会被罢免相位。虽然爱吃鱼,这些人不一定再送给我鱼,我又不能自己供给自己鱼。如果不收别人给的鱼,就不会被罢免宰相,尽管爱吃鱼,我能够长期自己供给自己鱼。”公孙仪懂得依靠别人不如依靠自己,懂得靠别人为自己不如自己为自己。

史记 循吏列传

3,史记 循吏列传中写石奢李离两段的翻译是什么

原文: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坚直廉正,无所阿避。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纵其父而还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杀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王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辞不受令。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耶?”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今过听杀人,罪当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史记·循吏列传》)参考译文:石奢,是楚昭王的国相,他为人刚强正直廉洁公正,既不阿谀逢迎,也不胆小避事。一次出行属县,恰逢途中有凶手杀人,他追捕凶犯,竟是自己的父亲。他放走父亲,归来便把自己囚禁起来。他派人告诉昭王说:“杀人凶犯,是我的父亲。若以惩治父亲来树立政绩,这是不孝;若废弃法度纵容犯罪,又是不忠;因此我该当死罪。”昭王说:“你追捕凶犯而没抓获,不该论罪伏法,你还是去治理国事吧。”石奢说:“不偏袒自己父亲,不是孝子;不遵守王法,不是忠臣。您赦免我的罪责,是主上的恩惠;服刑而死,则是为臣的职责。”于是石奢不听从楚王的命令,自杀而死。李离,是晋文公的法官。他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发觉后就把自己拘禁起来判以死罪。文公说:“官职贵*不一,刑罚也轻重有别。这是你手下官吏有过失,不是你的罪责。”李离说:“臣担当的官职是长官,不曾把高位让给下属;我领取的官俸很多,也不曾把好处分给他们。如今我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却要把罪责推诿给下级,这种道理我没有听过。”他拒绝接受文公的命令。文公说:“你认定自己有罪,那么我也有罪吗?”李离说:“法官断案有法规,错判刑就要亲自受刑,错杀人就要以死偿命。您因为臣能听察细微隐情事理,决断疑难案件,才让我做法官。现在我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应该判处死罪。”于是不接受晋文公的赦令,伏剑自刎而死。

史记 循吏列传中写石奢李离两段的翻译是什么

4,后汉书循历列传

《后汉书·循吏列传》 初,光武长于民闲,颇达情伪,[一]见稼穑艰难,百姓病害,至天下已定,务用安静,解王莽之繁密,还汉世之轻法。[二]身衣大练,色无重彩,耳不听郑韂之音,手不持珠玉之玩,宫房无私爱,左右无偏恩。建武十三年,异国有献名马者,日行千里,又进宝□,贾兼百金,诏以马驾鼓车,□赐骑士。损上林池□之官,废骋望弋猎之事。其以手夡赐方国者,皆一札十行,细书成文。[三] 勤约之风,行于上下。数引公卿郎将,列于禁坐。[四]广求民瘼,观纳风谣。 故能内外匪懈,百姓宽息。自临宰邦邑者,竞能其官。若杜诗守南阳,号为“杜母”,任延、锡光移变边俗,斯其绩用之最章章者也。[五]又第五伦、宋均之徒,亦足有可称谈。然建武、永平之闲,吏事刻深,亟以谣言单辞,转易守长。故朱浮数上谏书,箴切峻政,钟离意等亦规讽殷勤,以长者为言,而不能得也。[六] 所以中兴之美,盖未尽焉。自章、和以后,其有善绩者,往往不绝。如鲁恭、吴佑、刘宽及颍川四长,[七]并以仁信笃诚,使人不欺;王堂、陈宠委任贤良,而职事自理:[八]斯皆可以感物而行化也。边凤、延笃先后为京兆尹,时人以辈前世赵、张。[九]又王涣、任峻之为洛阳令,明发奸伏,吏端禁止,然导德齐礼,有所未充,亦一时之良能也。今缀集殊闻显夡,以为循吏篇云。 注[一]左传楚子曰:“晋侯在外十九年矣,人之情伪尽知之矣。” 注[二]前书曰:“莽春夏斩人于巿,一家铸钱,保伍人没入为官奴婢,男子槛车,女子步,铁锁琅铛其颈,愁苦死者十七八。”轻法谓高祖约法三章,孝文除肉刑也。 注[三]说文曰:“札,牒也。” 注[四]禁坐犹御坐也。 注[五]章章,明也。前书班固曰:“章章尤著者也。” 注[六]时明帝性褊察,好以耳目隐发为明,又引杖撞郎,朝廷竦栗,争为苛刻,唯意独敢谏争,数封还诏书。见意传也。 注[七]谓荀淑为当涂长,韩韶为嬴长,陈寔为太丘长,钟皓为林虑长。淑等皆颍川人也。 注[八]王堂任陈蕃、应嗣,陈宠任王涣、镡显也。 注[九]辈,类也。赵谓赵广汉,张谓张敞者也。 韂飒字子产,[一]河内修武人也。家贫好学问,随师无粮,常佣以自给。王莽时,仕郡历州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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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史记循吏列传 译文

呵,我又找到了:石奢,是楚昭王的国相,他为人刚强正直廉洁公正,既不阿谀逢迎,也不胆小避事。一次出行属县,恰逢途中有凶手杀人,他追捕凶犯,竟是自己的父亲。他放走父亲,归来便把自己囚禁起来。他派人告诉昭王说:“杀人凶犯,是为臣的父亲。若以惩治父亲来树立政绩,这是不孝;若废弃法度纵容犯罪,又是不忠;因此我该当死罪。”昭王说:“你追捕凶犯而没抓获,不该论罪伏法,你还是去治理国事吧。”石奢说:“不偏袒自己父亲,不是孝子;不遵守王法,不是忠臣。您赦免我的罪责,是主上的恩惠;服刑而死,则是为臣的职责。”于是石奢不听从楚王的命令,刎颈而死。李离,是晋文公的法官。他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发觉后就把自己拘禁起来判以死罪。文公说:“官职贵贱不一,刑罚也轻重有别。这是你手下官吏有过失,不是你的罪责。”李离说:“臣担当的官职是长官,不曾把高位让给下属;我领取的官俸很多,也不曾把好处分给他们。如今我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却要把罪责推诿(wěi,伟)于下级,这种道理我没有听过。”他拒绝接受文公的命令。文公说:“你认定自己有罪,那么我也有罪吗?”李离说:“法官断案有法规,错判刑就要亲自受刑,错杀人就要以死偿命。您因为臣能听察细微隐情事理,决断疑难案件,才让我做法官。现在我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应该判处死罪。”于是不接受晋文公的赦令,伏剑自刎而死。
请问你要问什么? 孙叔敖者,楚之处士也。虞丘相进之于楚庄王,以自代也。三月为楚相,施教导民, 上下和合,世俗盛美,政缓禁止,吏无奸邪,盗贼不起。秋冬则劝民山采,春夏以水,②各 得其所便,民皆乐其生。庄王以为币轻,更以小为大,百姓不便,皆去其业。市令言之相曰:“市乱,民莫安其处,次行不定。”相曰:“如此几何顷乎?”市令曰:“三月顷。”相曰:“罢,吾今令之复矣。”后五日,朝,相言之王曰:“前日更币,以为轻。今市令来言 曰市乱,民莫安其处,次行之不定。臣请遂令复如故。”王许之,下令三日而市复如故 。 楚民俗好庳车,王以为庳车不便马,欲下令使高之。相曰:“令数下,民不知所从, 不可。王必欲高车,臣请教闾里使高其捆。②乘车者皆君子,君子不能数下车。”王许之。 居半岁,民悉自高其车。 翻译:孙叔敖做宰相,政绩很好。楚王嫌当时的钱币太轻,换用大钱,扰乱经济秩序,百姓认为不方便,引起了市场的混乱。孙叔敖劝楚王恢复以前的钱币,仅仅几天市场就恢复如初了。楚王嫌车子太低不便驾马,于是下令把车子加高,孙叔敖建议把民间的门槛加高,乘车的人都是君子,坐着低低的车子过高门槛很不方便,又不能总是下车。于是过了半年,百姓都自己把车子换成了高大的车。这个故事说明,施发政令的人不能用强硬的命令来迫使百姓屈服,要学会因势利导。

6,译文 循吏列传

太史公说:“法令用以引导民众向善,刑罚用以阻止民众作恶。文法与刑律不完备时,善良的百姓依然心存戒惧地自我约束修身,是因为居官者行为端正不曾违乱纲纪。只要官吏奉公尽职按原则行事,就可以用它做榜样治理好天下,为什么非用严刑峻法不可呢? 孙叔敖是楚国的隐者。国相虞丘把他举荐给楚庄王,想让他接替自己职务。孙叔敖为官三月就升任国相,他施政教民,使得官民之间和睦同心,风俗十分淳美。他执政宽缓不苛却有禁必止,官吏不做邪恶伪诈之事,民间也无盗贼发生。秋冬两季他鼓励人们进山采伐林木,春夏时便借上涨的河水把木材运出山外。百姓各有便利的谋生之路,都生活得很安乐。 庄王认为楚国原有的钱币太轻,就下令把小钱改铸为大钱,百姓用起来很不方便,纷纷放弃了自己的本业。管理市场的长官向国相孙叔敖报告说:“市场乱了,老百姓无人安心在那里做买卖,秩序很不稳定。”孙叔敖问:“这种情况有多久了?”市令回答:“已经有三个月。”孙叔敖说:“不必多言,我现在就设法让市场恢复原状。”五天后,他上朝向庄王劝谏说:“先前更改钱币,是认为旧币太轻了。现在市令来报告说市场混乱,百姓无人安心在那里谋生,秩序很不稳定。我请求立即下令恢复旧币制。”庄王同意了,颁布命令才三天,市场就回复了原貌。 楚国的民俗是爱坐矮车,楚王认为矮车不便于驾马,想下令把矮车改高。国相孙叔敖说:“政令屡出,使百姓无所适从,这不好。如果您一定想把车改高,臣请求让乡里人家加高门槛。乘车人都是有身分的君子,他们不能为过门槛频繁下车,自然就会把车的底座造高了。”楚王答应了他的请求。过了半年,上行下效,老百姓都自动把坐的车子造高了。 这就是孙叔敖不用下令管束百姓就自然顺从了他的教化,身边的人亲眼看到他的言行便仿效他,离得远的人观望四周人们的变化也跟着效法他。所以孙叔敖三次荣居相位并不沾沾自喜,他明白这是自己凭借才干获得的;三次离开相位也并无悔恨,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过错。 子产,是郑国的大夫。郑昭君在位时,曾任用自己宠信的徐挚做国相,国政昏乱,官民不亲和,父子不和睦。大宫子期把这些情况告诉郑昭君,昭君就改任子产为国相。子产执政一年,浪荡子不再轻浮嬉戏,老年人不必手提负重,儿童也不用下田耕种。二年之后,市场上买卖公平,不预定高价了。三年过去,人们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四年后,农民收工不必把农具带回家,五年后,男子无需服兵役,遇有丧事则自觉敬执丧葬之礼。子产治理郑国二十六年就去世了,青壮年痛哭失声,老人像孩童一样哭泣,说:“子产离开我们死去了啊,老百姓将来依靠谁!” 公仪休,是鲁国的博士。由于才学优异做了鲁国国相。他遵奉法度,按原则行事,丝毫不改变规制,因此百官的品行自然端正。他命令为官者不许和百姓争夺利益,做大官的不许占小便宜。 有位客人给国相公仪休送鱼上门,他不肯收纳。客人说:“听说您极爱吃鱼才送鱼来,为什么不接受呢?”公仪休回答说:“正因为很爱吃鱼,才不能接受啊。现在我做国相,自己还买得起鱼吃;如果因为今天收下你的鱼而被免官,今后谁还肯给我送鱼?所以我决不能收下。” 公仪休吃了蔬菜感觉味道很好,就把自家园中的冬葵菜都拔下来扔掉。他看见自家织的布好,就立刻把妻子逐出家门,还烧毁了织机。他说:“难道要让农民和织妇无处卖掉他们生产的货物吗?” 石奢,是楚昭王的国相,他为人刚强正直廉洁公正,既不阿谀逢迎,也不胆小避事。一次出行属县,恰逢途中有凶手杀人,他追捕凶犯,竟是自己的父亲。他放走父亲,归来便把自己囚禁起来。他派人告诉昭王说:“杀人凶犯,是为臣的父亲。若以惩治父亲来树立政绩,这是不孝;若废弃法度纵容犯罪,又是不忠;因此我该当死罪。”昭王说:“你追捕凶犯而没抓获,不该论罪伏法,你还是去治理国事吧。”石奢说:“不偏袒自己父亲,不是孝子;不遵守王法,不是忠臣。您赦免我的罪责,是主上的恩惠;服刑而死,则是为臣的职责。”于是石奢不听从楚王的命令,刎颈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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