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居房政策,想咨询2012年深圳安居房申请的条件以及里面说到的家庭年收入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4-01-13 22: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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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想咨询2012年深圳安居房申请的条件以及里面说到的家庭年收入
你搜索到的是经济适用房的规定,现在安居房对收入没限制,只要申请人(你,配偶及小孩)是深户,医疗保险累计买够5年,在深圳没有房产,也就是说,你在深圳外的地方有几千套房子,现在你的资产有几十亿,都是可以申请的。
2,咨询深圳安居房的问题
安居房和经济适用房都属于保障房。。你问的保障房应该就是经济适用房。。首先安居房你不符合条件,因为要求是夫妻的,必须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必须都是深户,即你老公都必须为深户,而且你作为申请人,必须要在深圳缴交5年社保以上。至于经济适用房,暂时你也不符合条件,虽然只要求申请人是深户,其配偶作为共同申请人,没有要求必须是深户。但是有要求你户口迁入深圳的时间为07年12月31日前(上年度的要求,不过这个时间会每年都放宽的),另外还需要符合资产和收入不超过规定的标准(上年度是要求家庭总资产不超过32万,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26529元,这个标准也会放宽)。
3,在外地有房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深户能在深圳申请福利房吗申请安
你好,你这种情况时不能申请申请福利房的。申请福利房的大概条件有:1、夫妻双要都为深户;2、在深有交纳5年以上的社保;3、家庭在深没有购房记录;4、夫妻双方符合深圳计划生育条例(没有超生)双主都为深户,5年以上社保,家庭没有购房记录,夫妻双方符合深圳计划生育条例(没有超生)申请安居房的大概条件有:1、夫妻双要都为深户;2、在深有交纳5年以上的社保;3、家庭在深没有购房记录;4、夫妻双方符合深圳计划生育条例(没有超生)申请安居房的大概条件有:1、夫妻双要都为深户;2、在深有交纳5年以上的社保;3、家庭在深没有购房记录;4、夫妻双方符合深圳计划生育条例(没有超生)
4,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若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不含出国留学)、服兵役等原因迁移出本市的,该成员视同本市户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线,低收入标准线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统计部门测算确定并适时调整(初步确定为6.3万元/家庭年收入);
3、家庭成员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土地和住房;
4、家庭财产价值总额(含金融资产、经营性资产及其它所有可以转化为现金的资产)在提出申请前不超过规定的限额,该限额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统计部门测算确定并适时调整;
5、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6、我市接收安置的军休干部、重点引进的高级人才等人员,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不受规定的收入、资产等条件限制,由市政府另行规定。基本上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就是以上6个条件,你要是有这些条件就可以申请了。
5,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的第二章 杰出人才安居
第十一条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杰出人才,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免租金租住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第十二条 杰出人才租住免租金住房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免租金期限累计不超过10年。免租金期限届满后可以续租3年,但应当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承租人不得转租住房。租赁期间发生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承租人未按时缴交的,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承租人离职的,原用人单位应当自离职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市住房保障部门。承租人离职未退房的,自离职之日起至被本市新用人单位录用之日止,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1年后仍未被本市新用人单位录用的,按照市场指导租金缴交租金。第十三条 杰出人才签订免租金住房租赁合同后,在本市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本市户籍的,可以通过其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赠与所租住房。经审核符合赠与条件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提交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审定。经审定同意赠与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与杰出人才签订住房赠与合同。
6,深户如何申请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六)符合申请条件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下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1、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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