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无效,请问协议在什么情况下会失效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1-29 1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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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协议在什么情况下会失效
主要看双方争议的时候,法律会以公平的方式来认定协议中那些属于无效的条款,其次双方节约,发生无法履行协议大的客观事实等情况都会失效。当然违反法律或者行政规定的条款也属于无效的条款。但有效的条款还是有效的
2,在哪些情况下已经签署的合同可以视为无效合同
什么按照规定,不合法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什么样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3、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
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且未经权利人追认的无效。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6、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等。
4,劳动工伤赔偿私了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法律网
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工伤赔偿私了协议无效:1、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就对是否认定工伤和劳动能力等级做出协议的;2、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甚至是在用人单位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违背了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的;3、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事故的管理制度,而且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例如与公司的的私了协议中注明:“以后发生的有关工伤的任何事情与公司无关,概不负责”这一条款,是违反有关劳动法规的,属无效民事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由于过错侵害了他人的人身安全,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可见,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决工伤赔偿事宜。但对于职工受伤后,在医疗期间的私了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的问题,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当事人对协议有异议提起诉讼的、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公平原则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作出判断。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工伤赔偿私了协议无效 一、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就对是否认定工伤和劳动能力等级做出协议的; 二、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甚至是在用人单位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违背了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的; 三、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事故的管理制度,而且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5,赔偿协议什么是法定无效的情形
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定,一般下列协议属于法定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且损害国家利益;2、订立协议时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的形式订立协议,掩盖非法的目的;4、订立的协议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工伤私了之后是否可以撤销,取决于协议是否有效。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双重属性,公法直接涉及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排斥意思自治,其法律规范对当事人具有强行性,在允许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以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同时,又作出许多强制性规定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赔偿协议,该协议具有私法性的一面,但又受公法的约束。工伤私了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什么情形下作出,如果私了协议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前提下作出,工伤职工对自己能够获得的利益是有所认识,双方进行协商的过程,是各自综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博弈的过程,对预期的风险都应当有预判能力。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的,应当有效,反之则无效。协议有效的,不可以撤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2012》3、劳动者受到工伤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起仲裁和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的,对该协议的效力应当区分情况处理: (1)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认定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的,可视情况作出处理。 (2)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签订的,且劳动者实际所获补偿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可以变更或撤销补偿协议,裁决用人单位补充双方协议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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