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视不佳信息是否违法?法律分析:为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加强自律,遏制淫秽、*等不良事物信息通过互联网传播,促进互联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利用互联网建立群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什么构成传播罪淫秽物品罪《关于处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问题》第三条规定如果群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

1、发黄色短 信息是否构成犯罪

我认为马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于是我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人员表示他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从一部手机发出的黄色短信无法推断出信息是该手机机主发出的,所以不予立案。请问,发黄色短信不构成犯罪吗?张莉张莉读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办理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信终端传播淫秽short信息400件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 articles罪定罪处罚。

2、传播黄色 信息犯什么法

法律分析: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图书、图片、电影、音像制品等。淫秽文章或利用电脑信息网络、电话等通讯工具进行传播。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传播淫秽图书、电影、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扰乱淫秽物品的国家管理秩序,危害广大公众特别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犯罪。

(1)此罪与非罪的界限第一,严格确定淫秽条的范围。关于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作为淫秽篇,含有*内容的具有艺术价值的文艺作品不作为淫秽篇。第二,严格把握传播的概念。个人收藏或亲友间传播的,应批评教育并没收其淫秽物品,但这不构成本罪。第三,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

3、观看不良 信息违法吗

法律解析:为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加强自律,遏制淫秽、*等不良产品信息促进互联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范。法律依据:互联网网站禁止传播淫秽和*信息自律。第二条互联网网站不得发布和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禁止的淫秽和*信息。第3条淫秽-1/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宣扬淫秽整体上具有下列内容之一,激起人们的性欲,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但没有艺术或科学价值的。2.宣扬*和淫荡的图像;3、淫秽描述或传授性技巧的;4.详细描述乱伦、强奸等性犯罪的手段、过程或细节,可能诱发犯罪;5.描述儿童的性行为;6、淫秽和不正当的性变态的具体描述,以及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和侮辱的具体描述;7.其他普通人不能容忍的猥亵性行为描述。

4、 淫秽物品认定标准

法律的主观性:淫秽物品的鉴定标准按照下列涉案数量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制作、复制、出版、出售、传播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张以上的;(二)制作、复制、出版、出售、传播淫秽音频文件100个以上的;(三)制作、复制、出版、出售、传播淫秽电子出版物、图片、文章、短文信息等。200多块;(4) 淫秽电子信息制作、复制、出版、出售或者传播,实际点击量达到1万次以上的。

5、利用互联网建立群组传播 淫秽电子 信息构成什么罪

disclosure淫秽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出售、传播若干问题的解释淫秽Electronic 信息刑事案件(二)Electronic信息的团体成员超过30人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创始人、管理人、主要传播者以传播罪定罪处罚/123

6、什么算是传播 淫秽 信息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特征:1。侵权的客体是国家对文化出版物的管理秩序和社会的良好风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 articles罪的客体仅限于淫秽 articles。2.客观上讲就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文章的行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是可选罪。凡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可以犯制作、复制、出版、出售、传播淫秽 articles罪;

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罪淫秽 articles。以营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出售、发行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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